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拟对劲成科技河源有限公司厂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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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拟对劲成科技河源有限公司厂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拟对劲成科技(河源)有限公司厂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办拟对《劲成科技(河源)有限公司厂区项目》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办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东新 (略) 胜利花园,邮编:*
  联系电话:07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项目名称

劲成科技(河源)有限公司厂区项目

建设单位

劲成科技(河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 (略) 南面、 (略) 西边

环评机构

(略) 美兰 (略)

项目概况

劲成科技(河源)有限公司厂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 (略) 南面、 (略) 西边。项目总投资*元,总占地面积*.56平方米,总建筑约*.09平方米,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拟建设厂房2栋、研发楼1栋、宿舍1栋、食堂1栋以及配套设施;二期拟建厂房2栋。项目建成后年产五金配件8千万个、弹簧配件4千万个、五金塑胶配件2千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 (略) 政雨水管道;注塑工序冷却用水、五金塑胶制品打磨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脱脂、陶化、封闭废水和清洗废水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2024》表1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略) ,纳入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2#厂房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4#厂房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化氢、氯*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厂房喷涂废气收集后经“干式水雾过滤器”处理后与移印废气一起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4#厂房喷涂废气收集后经“干式水雾过滤器”处理后与移印废气一起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略) 印刷第II时段排放标准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管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少量的切割粉尘、抛光喷砂粉尘、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粉尘为无组织排放。

厂界废气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9浓度限值与《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两者较严者,氯化氢、氯*烯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切削油、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废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 (略) 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办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拟对劲成科技(河源)有限公司厂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办拟对《劲成科技(河源)有限公司厂区项目》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办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东新 (略) 胜利花园,邮编:*
  联系电话:07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项目名称

劲成科技(河源)有限公司厂区项目

建设单位

劲成科技(河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 (略) 南面、 (略) 西边

环评机构

(略) 美兰 (略)

项目概况

劲成科技(河源)有限公司厂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 (略) 南面、 (略) 西边。项目总投资*元,总占地面积*.56平方米,总建筑约*.09平方米,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拟建设厂房2栋、研发楼1栋、宿舍1栋、食堂1栋以及配套设施;二期拟建厂房2栋。项目建成后年产五金配件8千万个、弹簧配件4千万个、五金塑胶配件2千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 (略) 政雨水管道;注塑工序冷却用水、五金塑胶制品打磨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脱脂、陶化、封闭废水和清洗废水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2024》表1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略) ,纳入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2#厂房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4#厂房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化氢、氯*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厂房喷涂废气收集后经“干式水雾过滤器”处理后与移印废气一起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4#厂房喷涂废气收集后经“干式水雾过滤器”处理后与移印废气一起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略) 印刷第II时段排放标准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管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少量的切割粉尘、抛光喷砂粉尘、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粉尘为无组织排放。

厂界废气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9浓度限值与《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两者较严者,氯化氢、氯*烯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切削油、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废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 (略) 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办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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