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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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评审范围。 (略) 环境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 (略) 本级、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富顺县、高新区辖区内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对象。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环境工程职称专业分4个子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管理。
三、申报条件
本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环规〔2022〕6号)(附件4)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
(略) 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个人申报。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员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操作指南。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8081/zcpsqd/home)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登录,点击“新增申报”进入申报程序,“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申报评委会”选择“ (略) 环境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员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按照《202 (略) 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见附件1)执行。其中,破格申报的需填写《 (略) 破格申报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见附件3)。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材料,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系统内上传公示材料、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完成审核推荐工作。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由所在 (略) 、 (略) 进行查重(已发表的论文,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重报告附在论文之后一并报送。
(三)审查报送。
1.各区县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的职称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可盖职称专用章),由各区县生态环境局统一报送。
2.市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单位)公章,由市级主管部门(单位)或用人单位统一报送。
3.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职称, (略) 的注册地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查推荐、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并由各区县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可盖职称专用章),由各区县生态环境局统一报送。
4.中央、省属单位人员委托评审的,由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履行委托程序,经同意后,由委托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应意见、加盖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由委托单位统一报送。评审结果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
五、评审程序
(一)复核。中评委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二)答辩。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人员,均需参加答辩,一律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或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看。
(三)专业组评议。中评委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专家评议会。
(四)评审会议。由中评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
(五)公示发文。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略) (略) (略) 生态环境局子频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职称任职通知。职称管理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四川人社APP下载。
(六)办理相关手续。申报单位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培训科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一)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二)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初级职称可不受人事档案的限制,通过工作单位按程序进行申报。
(三)申报单位(部门)、各区县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和社 (略) 级主管部门(单位)等审核责任部门在进行系统审核时,若 (略) 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1.审核退回:在下方对话框中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2.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本年度评审申报将置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四)申报所需材料及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五)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
七、申报受理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
(略) 上申报开始和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9月9日18:00。请有关部门(单位)9月13日18:0 (略) 上审核。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8:00。请有关部门(单位)9月28日18:0 (略) 上审核。
(二)现场收件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起至2024年10月1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及联系电话: (略) 生态环境局人事培训科(地址: (略) 大安区龙井街华大居委会11组1 (略) 生态环境局605室),联系人:童小燕、陈畅唱,联系电话:0813-*。

附件:1.202 (略) 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2.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目录
3. (略) 破格申报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4.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6日

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评审范围。 (略) 环境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 (略) 本级、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富顺县、高新区辖区内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对象。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环境工程职称专业分4个子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管理。
三、申报条件
本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环规〔2022〕6号)(附件4)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
(略) 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个人申报。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员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操作指南。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8081/zcpsqd/home)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登录,点击“新增申报”进入申报程序,“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申报评委会”选择“ (略) 环境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员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按照《202 (略) 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见附件1)执行。其中,破格申报的需填写《 (略) 破格申报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见附件3)。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材料,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系统内上传公示材料、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完成审核推荐工作。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由所在 (略) 、 (略) 进行查重(已发表的论文,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重报告附在论文之后一并报送。
(三)审查报送。
1.各区县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的职称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可盖职称专用章),由各区县生态环境局统一报送。
2.市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单位)公章,由市级主管部门(单位)或用人单位统一报送。
3.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职称, (略) 的注册地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查推荐、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并由各区县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可盖职称专用章),由各区县生态环境局统一报送。
4.中央、省属单位人员委托评审的,由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履行委托程序,经同意后,由委托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应意见、加盖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由委托单位统一报送。评审结果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
五、评审程序
(一)复核。中评委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二)答辩。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人员,均需参加答辩,一律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或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看。
(三)专业组评议。中评委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专家评议会。
(四)评审会议。由中评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
(五)公示发文。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略) (略) (略) 生态环境局子频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职称任职通知。职称管理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四川人社APP下载。
(六)办理相关手续。申报单位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培训科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一)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二)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初级职称可不受人事档案的限制,通过工作单位按程序进行申报。
(三)申报单位(部门)、各区县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和社 (略) 级主管部门(单位)等审核责任部门在进行系统审核时,若 (略) 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1.审核退回:在下方对话框中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2.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本年度评审申报将置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四)申报所需材料及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五)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
七、申报受理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
(略) 上申报开始和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9月9日18:00。请有关部门(单位)9月13日18:0 (略) 上审核。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8:00。请有关部门(单位)9月28日18:0 (略) 上审核。
(二)现场收件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起至2024年10月1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及联系电话: (略) 生态环境局人事培训科(地址: (略) 大安区龙井街华大居委会11组1 (略) 生态环境局605室),联系人:童小燕、陈畅唱,联系电话:0813-*。

附件:1.202 (略) 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2.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目录
3. (略) 破格申报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4.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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