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夏县泗交镇枫润大理石有限公司年开采7.5万立方米饰面用大理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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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夏县泗交镇枫润大理石有限公司年开采7.5万立方米饰面用大理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夏县泗交 (略) 年开采7.*立方米饰面用大理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夏县泗交 (略) 年开采7.*立方米饰面用大理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夏县泗交 (略) 年开采7.*立方米饰面用大理岩扩建项目

(略) 夏县泗交镇圪马沟村下马庄西1.5km处的杏沟山峪内

夏县泗交 (略)

山西万源 (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有关县(市、区)露天采石场整治方案的批复》(运政办函[2021]53号)批复同意本矿山为工业原料类单独保留一矿。2023年10月8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换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批采矿种为饰面用石料(大理石),批采标高1150-1030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7.*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1613km2,证书号C**.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原有矿山基础上扩建饰面用大理岩开采,建设露天采场、排土场、设备库等设施,购置及安装挖掘机、潜孔钻机、切割绳锯等大理石开采设备,配套建设绿色矿山等环保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开采规模由*立方米/年增加至7.*立方米/年。

项目总投资金额*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露天采区和堆体每天进行洒水抑尘,减少粉尘污染;采用湿式凿岩钻孔作业,减少颗粒物产生;爆破粉尘通过洒水、采用 (略) 度等方式,减少粉尘产生量。装卸粉尘、运输粉尘通过强化洒水、设置雾炮等措施,抑制粉尘产生。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相关限值标准。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废气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矿区林地施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采场洒水抑尘;雨水径流。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设备、避免同一地点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同时作业、配备耳罩或耳塞、 (略) 段禁止鸣笛、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开采废石部分用于采场矿坑回填,剩余部分运至排土场堆存;剥离表土集中收集运至排土场分区暂存,用于矿区土地复垦。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制定地点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土地复垦规定进行生态治理,露天采场采用“剥离—采矿—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遵循“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对采场进行植被恢复;服务期满后,对工业场地、排土场、旧土坑、剥离区、 (略) 等区域进行平整及植被恢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夏县泗交 (略) 年开采7.*立方米饰面用大理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夏县泗交 (略) 年开采7.*立方米饰面用大理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夏县泗交 (略) 年开采7.*立方米饰面用大理岩扩建项目

(略) 夏县泗交镇圪马沟村下马庄西1.5km处的杏沟山峪内

夏县泗交 (略)

山西万源 (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有关县(市、区)露天采石场整治方案的批复》(运政办函[2021]53号)批复同意本矿山为工业原料类单独保留一矿。2023年10月8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换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批采矿种为饰面用石料(大理石),批采标高1150-1030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7.*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1613km2,证书号C**.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原有矿山基础上扩建饰面用大理岩开采,建设露天采场、排土场、设备库等设施,购置及安装挖掘机、潜孔钻机、切割绳锯等大理石开采设备,配套建设绿色矿山等环保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开采规模由*立方米/年增加至7.*立方米/年。

项目总投资金额*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露天采区和堆体每天进行洒水抑尘,减少粉尘污染;采用湿式凿岩钻孔作业,减少颗粒物产生;爆破粉尘通过洒水、采用 (略) 度等方式,减少粉尘产生量。装卸粉尘、运输粉尘通过强化洒水、设置雾炮等措施,抑制粉尘产生。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相关限值标准。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废气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矿区林地施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采场洒水抑尘;雨水径流。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设备、避免同一地点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同时作业、配备耳罩或耳塞、 (略) 段禁止鸣笛、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开采废石部分用于采场矿坑回填,剩余部分运至排土场堆存;剥离表土集中收集运至排土场分区暂存,用于矿区土地复垦。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制定地点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土地复垦规定进行生态治理,露天采场采用“剥离—采矿—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遵循“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对采场进行植被恢复;服务期满后,对工业场地、排土场、旧土坑、剥离区、 (略) 等区域进行平整及植被恢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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