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根据《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在本企业内组织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会由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广东 (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及2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查看了企业现场,检查了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核查了相关技术资料。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 (略) 阜沙镇锦添街2号(中心坐标:113°21′10.472″E、22°38′12.422″N),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用地面积5000㎡,建筑面积5000㎡,主要从事单宁、树脂复鞣剂、皮革软化加脂剂、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皮革用水性添加剂的生产,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03月,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 (略) (略) 编制《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4年 4月 7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批文号:中(阜)环建表[2024]0008号。项目已申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管理(编号:*32T001X)。
2024年6月12日,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配套设施竣工完成,并于2024年06月16日-2025年06月15日对其环保工程进行调试治理。
2024年07月10日、07月11日,广东 (略) 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并编制了《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 投资情况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包括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建设内容及其配套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保防治设施,本次整体验收:
表1 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使用工序 | 备注 |
1 | 变速分散机 | ADPEL-30 | 1台 | 投料、分散 | 电能 |
MDF-50HP | 1台 | ||||
H-1500 | 2台 | ||||
2 | 搅拌器 | M* | 1台 | 投料、搅拌 | 电能 |
MIS500 | 1台 | ||||
3 | 喷枪 | / | 2支 | 喷涂测试 | 电能 |
4 | 水帘柜 | 3800×1000×2000mm,水深35mm | 1台 | 喷涂测试 | 电能 |
1500×1000×2000mm,水深35mm | 1台 | ||||
5 | 烘箱 | / | 1台 | 烘烤 | 电能 |
6 | 小型烤箱 | / | 2台 | 烘烤 | 电能 |
7 | 小型分散机 | / | 2台 | 分散样品 | 电能 |
8 | pH计 | / | 1台 | 质量控制 | 电能 |
9 | 精密天平 | / | 1台 | 质量控制 | 电能 |
10 | 水分仪 | / | 1台 | 质量控制 | 电能 |
11 | 揉纹机 | GF-200 | 1台 | 揉纹 | 电能 |
12 | 熨平压花机 | * | 1台 | 压花 | 电能 |
13 | 叉车 | CPD18 | 2台 | 辅助 | 电能 |
14 | 地磅 | * | 2台 | 辅助 | 电能 |
表2 项目原材料情况
序号 | 原材料名称 | 物态 | 年用量(t) | 使用工序 |
1 | 添加剂 | 液态 | 63 | 投料、分散/搅拌 |
2 | 填料 | 粉末 | 30 | 投料、分散/搅拌 |
3 | 乳化剂 | 液态 | 20 | 投料、分散/搅拌 |
4 | 聚*烯酸酯树脂水乳液 | 液态 | 412 | 投料、搅拌 |
5 | 聚氨酯树脂水乳液 | 液态 | 25 | 投料、搅拌 |
6 | 消光填料 | 液态 | 133 | 投料、分散/搅拌 |
7 | 消光剂 | 粉末 | 19 | 投料、搅拌 |
8 | 皮革水性软化加脂剂 | 液态 | 63 | 投料、分散 |
9 | 水 | 液态 | 407.784 | 投料、分散/搅拌 |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环保治理设施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略) 阜 (略) 作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阜沙涌。
2、项目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略) 黄圃食品工 (略) )。
(二)废气
1、项目投料、分散/搅拌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FQ-*)
2、喷涂测试工序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烘烤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
项目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关闭门窗等综合治理措施来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1、项目投料、分散/搅拌工序产生填料、消光剂包装袋、生废化学品包装桶不属于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后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乳化剂、皮革水性软化加脂剂包装桶,废次品,沉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暂存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略) (略) )。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号为*-2024-*),落实应急预案相关要求。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贮存、处置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来土壤,地下水环境。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 (略) 《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得知:
1.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略) (略) (略) 阜 (略) 作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阜沙涌。
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略) 黄圃食品工 (略) )。
2.废气
1项目投料、分散/搅拌工序废气排放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TVOC、非*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喷涂测试工序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烘烤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区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重大影响。
4.固体废物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略) (略) )。
一般固废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环评批复文件的污染物总量指标为:项目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TVOC)排放量不得大于0.119t/a。验收监测报告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符合排放总量指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在项目的生产负荷达到了75%以上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水、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按规定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审批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和要求,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环评及其审批文件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无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无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无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况。
综上,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验收合格,验收组同意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废气收集系统建设和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
2、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做好废水、固体废弃物临时储存管理,妥善处理各种废物。
3、尽快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建设单位: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 (略)
备注:
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根据《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在本企业内组织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会由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广东 (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及2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查看了企业现场,检查了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核查了相关技术资料。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 (略) 阜沙镇锦添街2号(中心坐标:113°21′10.472″E、22°38′12.422″N),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用地面积5000㎡,建筑面积5000㎡,主要从事单宁、树脂复鞣剂、皮革软化加脂剂、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皮革用水性添加剂的生产,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03月,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 (略) (略) 编制《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4年 4月 7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批文号:中(阜)环建表[2024]0008号。项目已申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管理(编号:*32T001X)。
2024年6月12日,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配套设施竣工完成,并于2024年06月16日-2025年06月15日对其环保工程进行调试治理。
2024年07月10日、07月11日,广东 (略) 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并编制了《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 投资情况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包括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建设内容及其配套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保防治设施,本次整体验收:
表1 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使用工序 | 备注 |
1 | 变速分散机 | ADPEL-30 | 1台 | 投料、分散 | 电能 |
MDF-50HP | 1台 | ||||
H-1500 | 2台 | ||||
2 | 搅拌器 | M* | 1台 | 投料、搅拌 | 电能 |
MIS500 | 1台 | ||||
3 | 喷枪 | / | 2支 | 喷涂测试 | 电能 |
4 | 水帘柜 | 3800×1000×2000mm,水深35mm | 1台 | 喷涂测试 | 电能 |
1500×1000×2000mm,水深35mm | 1台 | ||||
5 | 烘箱 | / | 1台 | 烘烤 | 电能 |
6 | 小型烤箱 | / | 2台 | 烘烤 | 电能 |
7 | 小型分散机 | / | 2台 | 分散样品 | 电能 |
8 | pH计 | / | 1台 | 质量控制 | 电能 |
9 | 精密天平 | / | 1台 | 质量控制 | 电能 |
10 | 水分仪 | / | 1台 | 质量控制 | 电能 |
11 | 揉纹机 | GF-200 | 1台 | 揉纹 | 电能 |
12 | 熨平压花机 | * | 1台 | 压花 | 电能 |
13 | 叉车 | CPD18 | 2台 | 辅助 | 电能 |
14 | 地磅 | * | 2台 | 辅助 | 电能 |
表2 项目原材料情况
序号 | 原材料名称 | 物态 | 年用量(t) | 使用工序 |
1 | 添加剂 | 液态 | 63 | 投料、分散/搅拌 |
2 | 填料 | 粉末 | 30 | 投料、分散/搅拌 |
3 | 乳化剂 | 液态 | 20 | 投料、分散/搅拌 |
4 | 聚*烯酸酯树脂水乳液 | 液态 | 412 | 投料、搅拌 |
5 | 聚氨酯树脂水乳液 | 液态 | 25 | 投料、搅拌 |
6 | 消光填料 | 液态 | 133 | 投料、分散/搅拌 |
7 | 消光剂 | 粉末 | 19 | 投料、搅拌 |
8 | 皮革水性软化加脂剂 | 液态 | 63 | 投料、分散 |
9 | 水 | 液态 | 407.784 | 投料、分散/搅拌 |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环保治理设施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略) 阜 (略) 作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阜沙涌。
2、项目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略) 黄圃食品工 (略) )。
(二)废气
1、项目投料、分散/搅拌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FQ-*)
2、喷涂测试工序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烘烤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
项目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关闭门窗等综合治理措施来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1、项目投料、分散/搅拌工序产生填料、消光剂包装袋、生废化学品包装桶不属于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后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乳化剂、皮革水性软化加脂剂包装桶,废次品,沉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暂存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略) (略) )。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号为*-2024-*),落实应急预案相关要求。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贮存、处置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来土壤,地下水环境。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 (略) 《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得知:
1.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略) (略) (略) 阜 (略) 作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阜沙涌。
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略) 黄圃食品工 (略) )。
2.废气
1项目投料、分散/搅拌工序废气排放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TVOC、非*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喷涂测试工序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烘烤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区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重大影响。
4.固体废物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略) (略) )。
一般固废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环评批复文件的污染物总量指标为:项目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TVOC)排放量不得大于0.119t/a。验收监测报告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符合排放总量指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在项目的生产负荷达到了75%以上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水、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按规定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审批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和要求,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环评及其审批文件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无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无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无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况。
综上,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验收合格,验收组同意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年产单宁10吨、树脂复鞣剂20吨、皮革软化加脂剂100吨、皮革涂饰剂树脂乳液900吨、皮革用水性添加剂140吨迁建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废气收集系统建设和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
2、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做好废水、固体废弃物临时储存管理,妥善处理各种废物。
3、尽快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建设单位:意达化学品(中山)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 (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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