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恒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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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恒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东莞市恒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08月17日, (略) (略) 根据东莞市恒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位于 (略) 常 (略) 69号(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5′44.567″,东经114°1′12.033″)建设。占地面积1737平方米,建筑面积1737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PP板、PE板、EVA包装内衬,年加工生产PP板52吨、PE板52吨、EVA包装内衬*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4年05月委托广东兴华 (略) 编制《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07月0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4〕307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整个厂区。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排放,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 (略) (略) 。

冷却用水:项目押出机需通过冷却水控制温度,冷却过程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新鲜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由于冷却水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

(二)废气

拌料、碎料工序:项目拌料机为密闭运行,且项目所用塑胶粒、色母粒为颗粒状,不会产生粉尘。对碎料后的塑胶边角料进行混料时在开启设备密封盖时会产生少量颗粒物;项目塑胶边角料碎料过程有少量的粉尘扬起,以颗粒物计。建设单位拟采取无组织排放形式,在加强机械通风的情况下,拌料、破碎工序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

押出、烘烤工序:项目将押出、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 (略) (略) 。

项目押出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的较 (略) (略) ,最终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拌料、碎料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拌料、碎料工序产生少量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押出、烘烤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将押出、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经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厂界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同时还应控制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6~5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固体废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 (略)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 (略)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略) (略) 组织召开《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 (略) (略) )、设计单位( (略) (略) )、废气、废水、噪声监测单位(广东 (略) )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略) )成员代表组成。

验收小组成员名单详见下表:


(略) (略) 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工作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字

建设单位

(略) (略)

负责人




监测单位

广东 (略)

检测员




设计单位

(略) (略)

负责人




验收报告编写单位

(略) (略)

编写人





(略) (略)

年 月 日

, (略) ,东莞

东莞市恒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08月17日, (略) (略) 根据东莞市恒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位于 (略) 常 (略) 69号(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5′44.567″,东经114°1′12.033″)建设。占地面积1737平方米,建筑面积1737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PP板、PE板、EVA包装内衬,年加工生产PP板52吨、PE板52吨、EVA包装内衬*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4年05月委托广东兴华 (略) 编制《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07月0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4〕307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整个厂区。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排放,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 (略) (略) 。

冷却用水:项目押出机需通过冷却水控制温度,冷却过程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新鲜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由于冷却水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

(二)废气

拌料、碎料工序:项目拌料机为密闭运行,且项目所用塑胶粒、色母粒为颗粒状,不会产生粉尘。对碎料后的塑胶边角料进行混料时在开启设备密封盖时会产生少量颗粒物;项目塑胶边角料碎料过程有少量的粉尘扬起,以颗粒物计。建设单位拟采取无组织排放形式,在加强机械通风的情况下,拌料、破碎工序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

押出、烘烤工序:项目将押出、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 (略) (略) 。

项目押出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的较 (略) (略) ,最终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拌料、碎料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拌料、碎料工序产生少量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押出、烘烤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将押出、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经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厂界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同时还应控制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6~5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固体废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 (略)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 (略)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略) (略) 组织召开《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 (略) (略) )、设计单位( (略) (略) )、废气、废水、噪声监测单位(广东 (略) )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略) )成员代表组成。

验收小组成员名单详见下表:


(略) (略) 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工作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字

建设单位

(略) (略)

负责人




监测单位

广东 (略)

检测员




设计单位

(略) (略)

负责人




验收报告编写单位

(略) (略)

编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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