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阶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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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阶段性

环保验收
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阶段性)
发布时间:2024-08-19

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08月12日,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组织召开了《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安徽 (略) (验收监测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阶段性);

建设地点:灵璧县大庙镇大庙村;

建设性质:新建;

实际建设规模:企业投资*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000m2,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此本阶段项目主要建设2条废旧塑料加工生产线,配套破碎、清洗机、甩干机等设备设施,此次验收仅针对塑料清洗工序线进行验收,挤出工序线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验收产能为3500吨塑料粒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已于2017年获得了灵璧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为2017-*-42-03-*。

2017年11月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委托巢湖中环 (略) 对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18年4月12日,原灵璧县环境 (略)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以灵环建[2018]33号号文对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予以批复。

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建设,因疫情原因中断建设,于2023年3月又开工建设,并于2024年4月进入调试运行阶段。

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于2024年4月26日申领了排污许可登记回执,回执编号为:*MA2PBP8D*Z。

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委托安徽 (略) 于2024年07月03日~04日两天组织监测人员对该项目排放的废气、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在对项目建设情况及环保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对监测、检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整理的基础上,编制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项目从立项至本次环保验收前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71.*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建设于灵璧县大庙镇大庙村的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阶段性)。

二、工程变动情况

参照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用水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其中生产用水包括塑料片清洗用水、车间保洁 用水和循环冷却补充用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原料的清洗(约90%),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后定期由周边村民清掏肥田。

2、废气

本阶段项目主要为废塑料清洗,破碎采取湿法破碎,因此无废气产生。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破碎机、清洗机、甩干机等设备。依据噪声源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清洗机、甩干机等,采取如下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基座与地其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并注意加强日常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②机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机油防治机械磨损来降低噪声;

③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④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⑤在厂内加大绿植栽种面积,加密绿植栽种密度,绿植消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分拣废料、杂质、废机油及油桶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

分拣废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废机油及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清洗池杂质:厂内垃圾桶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日产日清,不在厂内积存。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无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2024年07月03日~2024年07月05日验收监测2日内,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分拣废料、杂质、废机油及油桶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

分拣废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废机油及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清洗池杂质:厂内垃圾桶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日产日清,不在厂内积存。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阶段性)已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审批手续齐备,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同意该项目通过本次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及落实情况

(1)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加强厂区的环保建设和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及操作水平、岗位培训,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积极做好生产固废的回收暂存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建设单位: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

建设地点:安徽省/ (略) /灵璧县

备注:

,灵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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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08月12日,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组织召开了《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安徽 (略) (验收监测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阶段性);

建设地点:灵璧县大庙镇大庙村;

建设性质:新建;

实际建设规模:企业投资*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000m2,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此本阶段项目主要建设2条废旧塑料加工生产线,配套破碎、清洗机、甩干机等设备设施,此次验收仅针对塑料清洗工序线进行验收,挤出工序线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验收产能为3500吨塑料粒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已于2017年获得了灵璧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为2017-*-42-03-*。

2017年11月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委托巢湖中环 (略) 对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18年4月12日,原灵璧县环境 (略)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以灵环建[2018]33号号文对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予以批复。

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建设,因疫情原因中断建设,于2023年3月又开工建设,并于2024年4月进入调试运行阶段。

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于2024年4月26日申领了排污许可登记回执,回执编号为:*MA2PBP8D*Z。

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委托安徽 (略) 于2024年07月03日~04日两天组织监测人员对该项目排放的废气、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在对项目建设情况及环保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对监测、检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整理的基础上,编制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项目从立项至本次环保验收前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71.*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建设于灵璧县大庙镇大庙村的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阶段性)。

二、工程变动情况

参照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用水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其中生产用水包括塑料片清洗用水、车间保洁 用水和循环冷却补充用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原料的清洗(约90%),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后定期由周边村民清掏肥田。

2、废气

本阶段项目主要为废塑料清洗,破碎采取湿法破碎,因此无废气产生。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破碎机、清洗机、甩干机等设备。依据噪声源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清洗机、甩干机等,采取如下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基座与地其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并注意加强日常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②机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机油防治机械磨损来降低噪声;

③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④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⑤在厂内加大绿植栽种面积,加密绿植栽种密度,绿植消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分拣废料、杂质、废机油及油桶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

分拣废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废机油及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清洗池杂质:厂内垃圾桶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日产日清,不在厂内积存。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无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2024年07月03日~2024年07月05日验收监测2日内,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分拣废料、杂质、废机油及油桶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

分拣废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废机油及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清洗池杂质:厂内垃圾桶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日产日清,不在厂内积存。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百特废旧塑料资源再加工项目(阶段性)已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审批手续齐备,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同意该项目通过本次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及落实情况

(1)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加强厂区的环保建设和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及操作水平、岗位培训,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积极做好生产固废的回收暂存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建设单位:灵璧县百特塑料颗粒加工厂

建设地点:安徽省/ (略) /灵璧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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