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8月拟作出的大山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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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8月拟作出的大山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大山220千 (略)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略) 南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大山220千 (略) 工程


(略) 大方县六龙镇、羊场镇、理化乡和黄泥塘镇

大方县黔 (略)

贵州碧蓝天 (略)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本工程为大山220千 (略) 工程,线路起于大山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绝缘子串挂点,止于大方220kV出线构架绝缘子串挂点。线路电压等级220kV,全 (略) 和架空方式架设,全线走在大方县内,线路长度25.753km,其中10mm冰区长10.038km,20mm冰区长9.432km,30mm冰区长2.282km,共建设97个塔基。曲折系数1.59,本次评价仅涉 (略) 工程,不涉及升压站和220kV大方变间隔工程内容。)


一、施工期

生态影响:主要为土地占用、植被破坏等造成的影响,主要对策措施如下:

1、严格控制占地范围;

2、剥离的表土要分层堆放,待塔基施工结束后,对表土进行分层回填;

3、尽量利 (略) 进行施工,减少临时施工占地;

4、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 (略) 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和土石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略) 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5、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施工临时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车辆防散落检查、 (略) 及时清理,并用篷布覆盖,减少或避免运输产生扬尘对工程区域环境的影响;

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造成的影响,主要对策措施如下:

1、施工人员租住在当地村民家中,其生活污水利用租户家中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水;

2、做好施工塔基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废水要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向水源保护区内水体排放,禁止弃渣弃入水体,

3、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防尘洒水;施工结束后,施工废水沉淀池回填覆土复绿;

4、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工地适当位置建设沉淀池、循环利用等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

5、线路跨越松柏山水库时,应合理选择杆塔位置,利用高塔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

噪声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的影响,主要对策措施如下: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

3、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应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尽量减少建设期声环境影响;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等,主要对策措施如下:

1、生活垃圾运至附近村镇垃圾回收点处理,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2、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3、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集中运出。

二、营运期

1、电磁辐射:

1)线路选择时尽量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2) (略) 通过非居民区时,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小于6.5m。 (略) 通过居民区时,通过本环评采用的模式预测后建议 (略) 架设高度抬升至15.0m。

3)线路跨越林区段高度应根据《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等规范规定执行;

4)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反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少对通讯线的干扰。

5)对 (略) ,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 (略) 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6) (略) 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 (略) 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 (略) 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7)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确保电磁排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3公示本-.pdf


评估意见


〔2024〕436号关于对《大山220千 (略) 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大山220千 (略)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略) 南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大山220千 (略) 工程


(略) 大方县六龙镇、羊场镇、理化乡和黄泥塘镇

大方县黔 (略)

贵州碧蓝天 (略)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本工程为大山220千 (略) 工程,线路起于大山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绝缘子串挂点,止于大方220kV出线构架绝缘子串挂点。线路电压等级220kV,全 (略) 和架空方式架设,全线走在大方县内,线路长度25.753km,其中10mm冰区长10.038km,20mm冰区长9.432km,30mm冰区长2.282km,共建设97个塔基。曲折系数1.59,本次评价仅涉 (略) 工程,不涉及升压站和220kV大方变间隔工程内容。)


一、施工期

生态影响:主要为土地占用、植被破坏等造成的影响,主要对策措施如下:

1、严格控制占地范围;

2、剥离的表土要分层堆放,待塔基施工结束后,对表土进行分层回填;

3、尽量利 (略) 进行施工,减少临时施工占地;

4、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 (略) 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和土石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略) 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5、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施工临时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车辆防散落检查、 (略) 及时清理,并用篷布覆盖,减少或避免运输产生扬尘对工程区域环境的影响;

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造成的影响,主要对策措施如下:

1、施工人员租住在当地村民家中,其生活污水利用租户家中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水;

2、做好施工塔基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废水要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向水源保护区内水体排放,禁止弃渣弃入水体,

3、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防尘洒水;施工结束后,施工废水沉淀池回填覆土复绿;

4、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工地适当位置建设沉淀池、循环利用等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

5、线路跨越松柏山水库时,应合理选择杆塔位置,利用高塔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

噪声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的影响,主要对策措施如下: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

3、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应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尽量减少建设期声环境影响;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等,主要对策措施如下:

1、生活垃圾运至附近村镇垃圾回收点处理,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2、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3、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集中运出。

二、营运期

1、电磁辐射:

1)线路选择时尽量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2) (略) 通过非居民区时,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小于6.5m。 (略) 通过居民区时,通过本环评采用的模式预测后建议 (略) 架设高度抬升至15.0m。

3)线路跨越林区段高度应根据《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等规范规定执行;

4)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反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少对通讯线的干扰。

5)对 (略) ,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 (略) 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6) (略) 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 (略) 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 (略) 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7)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确保电磁排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3公示本-.pdf


评估意见


〔2024〕436号关于对《大山220千 (略) 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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