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山市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项目的批复
关于台山市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项目的批复
(略) 赤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报来《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19-01-*),项目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赤溪镇大坑水库库区淤积处进行清淤,清淤总量为32.*立方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747.*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86.*元,勘察费28.*元,设计费31.*元,监理费22.*元,其他费用42.*元,预备费35.*元。资金来源为镇级自筹解决,含该水库清淤收入。
五、 (略) 赤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 (略) 财政局《资金说明书》、 (略) 自然资源局《关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用地和规划意见的复函》、 (略) 水利局《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 ,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 (略) 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 (略) 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略) (略) 台山分中心、赤溪镇人民政府
附件1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
项目代码:2407-*-19-01-*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广东省招标 (略) (http://**.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2.设备可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政府采购有关手续。 | |||||||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 8月19日 |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略) 赤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报来《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19-01-*),项目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赤溪镇大坑水库库区淤积处进行清淤,清淤总量为32.*立方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747.*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86.*元,勘察费28.*元,设计费31.*元,监理费22.*元,其他费用42.*元,预备费35.*元。资金来源为镇级自筹解决,含该水库清淤收入。
五、 (略) 赤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 (略) 财政局《资金说明书》、 (略) 自然资源局《关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用地和规划意见的复函》、 (略) 水利局《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 ,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 (略) 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 (略) 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略) (略) 台山分中心、赤溪镇人民政府
附件1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
项目代码:2407-*-19-01-*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广东省招标 (略) (http://**.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2.设备可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政府采购有关手续。 | |||||||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 8月19日 |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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