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山市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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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项目的批复

   (略) 赤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报来《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19-01-*),项目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赤溪镇大坑水库库区淤积处进行清淤,清淤总量为32.*立方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747.*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86.*元,勘察费28.*元,设计费31.*元,监理费22.*元,其他费用42.*元,预备费35.*元。资金来源为镇级自筹解决,含该水库清淤收入。

  五、 (略) 赤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 (略) 财政局《资金说明书》、 (略) 自然资源局《关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用地和规划意见的复函》、 (略) 水利局《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 ,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 (略) 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 (略) 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略) (略) 台山分中心、赤溪镇人民政府

  附件1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

           项目代码:2407-*-19-01-*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广东省招标 (略) (http://**.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2.设备可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政府采购有关手续。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 8月19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略) 赤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报来《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19-01-*),项目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赤溪镇大坑水库库区淤积处进行清淤,清淤总量为32.*立方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747.*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86.*元,勘察费28.*元,设计费31.*元,监理费22.*元,其他费用42.*元,预备费35.*元。资金来源为镇级自筹解决,含该水库清淤收入。

  五、 (略) 赤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 (略) 财政局《资金说明书》、 (略) 自然资源局《关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用地和规划意见的复函》、 (略) 水利局《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 ,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 (略) 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 (略) 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略) (略) 台山分中心、赤溪镇人民政府

  附件1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赤溪镇大坑水库清淤工程

           项目代码:2407-*-19-01-*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广东省招标 (略) (http://**.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2.设备可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政府采购有关手续。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 8月19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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