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群众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抚州市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群众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抚州市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群众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分宜县分宜镇站前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江西 (略) (略) 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群众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群众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调 (略) 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总占地面积2645.26m2(约为3.9679亩),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北纬27.*°。
3、基本情况:调查地块东至水田,南至竹林地,西至沟渠,北至沟渠。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为特殊用地、水田,在2024年6月13日现场踏勘期间,调查地块现状为已建成群众活动中心。根据崇仁县自然资源局的土地规划材料文件。 (略) 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群众活动中心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2),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过程
(略) 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群众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调查 (略) 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群众活动中心地块红线范围。调查阶段为第一阶段,主要采用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手段对地块进行调查分析。
三、调查结论
江西 (略) 通过场地信息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等工作,编制《 (略) 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群众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于2024年6月20日通过专家评审。
第一阶段调查总体结论:通过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工作可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受周围区域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未来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单位:江西 (略)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7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来访、来函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
受理地址: (略) 西湖区沿江南大道力高滨江国际1#写字楼602
抚州市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群众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分宜县分宜镇站前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江西 (略) (略) 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群众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群众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调 (略) 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总占地面积2645.26m2(约为3.9679亩),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北纬27.*°。
3、基本情况:调查地块东至水田,南至竹林地,西至沟渠,北至沟渠。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为特殊用地、水田,在2024年6月13日现场踏勘期间,调查地块现状为已建成群众活动中心。根据崇仁县自然资源局的土地规划材料文件。 (略) 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群众活动中心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2),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过程
(略) 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群众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调查 (略) 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群众活动中心地块红线范围。调查阶段为第一阶段,主要采用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手段对地块进行调查分析。
三、调查结论
江西 (略) 通过场地信息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等工作,编制《 (略) 崇仁县桃源乡游坊村洲上组群众活动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于2024年6月20日通过专家评审。
第一阶段调查总体结论:通过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工作可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受周围区域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未来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单位:江西 (略)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7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来访、来函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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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略) 西湖区沿江南大道力高滨江国际1#写字楼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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