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8-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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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8-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上海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8-01地块(含带征绿地28-02地块和28-04地块)(以下简称“地块”) (略) 青浦 (略) (略) 交叉口东北侧,项目地块四至范围为东 (略) (规划),南 (略) , (略) , (略) (规划)。总占地面积为*.9 m2,其中28-01地块面积为*.1m2,带征绿地28-02地块面积为1513.5m2、28-04地块面积为2679.3m2。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工业企 (略) 菜市场、朋联商城,目前地块内为空地。根据《 (略) 青浦区华新镇*单元(凤溪社区)控制性详细规 (略) 站点周边区域局部调整》,项目地块调查范围内28-01地块规划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28-02地块及28-04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G1),不涉及社区及儿童公园,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本项目从严考虑,整体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略) 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委托,上海 (略) (以下简称“庆泽”)于2024年3月-8月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项目组于2024年3月13日对本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项目组于2024年3月13日、3月15日、3月28日、4月3日、4月9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人员访谈;2024年4月28日-4月29日庆泽委托上海 (略) 开展现场钻探工作;2024年4月28日-5月7日庆泽委托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开展现场采样工作。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识别

项目组成员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可知:1984年以前,地块内为农田;1984年~2002年,地块内为上 (略) 、 (略) 、上海 (略) ,均 (略) 15类行业企业;2002年~2023年,地块内为上海 (略) ( (略) 场、朋联商城)、上海 (略) (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略) 15类行业企业)、上海 (略) ;目前地块内为空地。

地块作为农田、 (略) 场、朋联商城使用过程中,对地块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污染源为上 (略) 、 (略) 、上海 (略) 和上海 (略) ,关注污染物主要包括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等)、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

相邻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有上海 (略) (厂区东部)、上海 (略) 和上海 (略) ,相邻地块历史上存在的企业污染源主要污染途径有生产经营过程及固废、危废暂存,原辅材料运输及堆放,机油滴漏等,均可能通过地表下渗、地下水迁移扩散等对本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关注污染物主要包括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

对收集到的地块及周边区域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地块内和相邻地块活动可能对地块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存在《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初步调查工作流程中地块土壤调查第(1)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和第(6)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地下水调查第(2)涉及卤代物、苯系物、六价铬等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因此,本项目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初步采样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1)采样调查方案

结合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13个土壤监测点、7个地下水监测井;在地块外南侧260 m处布设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该区域历史主要为农田,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所有点位钻孔和建井深度均为6 m(扣除地表建筑垃圾厚度)。

本项目于2024年4月28日-5月7日完成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送检工作,本次调查共采集了土壤样品47个(含对照样3个和平行样5个)、采集地下水样品9个(含对照样1个、平行样1个)、淋洗样2个、运输空白样4个和全程序空白样4个。本项目采集的所有样品均送至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必测45项,选测项目中重金属4项、挥发性有机物4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0项和石油烃(C10-C40);共检测65项指标。

土壤样品评价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评价标准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限值和《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调查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pH为7.81~9.18;10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和钒)和石油烃(C10-C40)在所有点位的土壤样品中均有检出,6种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在S2-1样品中存在检出,但所有检出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因子在所有点位的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中pH为7.2~8.1;5种重金属(砷、镍、锑、钴和钒)及石油烃(C10-C40)在所有点位均有检出,镉和铜在部分点位样品中有检出,钒和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均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出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其余因子在所有点位的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

结论

本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使用要求,无需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上海

上海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8-01地块(含带征绿地28-02地块和28-04地块)(以下简称“地块”) (略) 青浦 (略) (略) 交叉口东北侧,项目地块四至范围为东 (略) (规划),南 (略) , (略) , (略) (规划)。总占地面积为*.9 m2,其中28-01地块面积为*.1m2,带征绿地28-02地块面积为1513.5m2、28-04地块面积为2679.3m2。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工业企 (略) 菜市场、朋联商城,目前地块内为空地。根据《 (略) 青浦区华新镇*单元(凤溪社区)控制性详细规 (略) 站点周边区域局部调整》,项目地块调查范围内28-01地块规划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28-02地块及28-04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G1),不涉及社区及儿童公园,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本项目从严考虑,整体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略) 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委托,上海 (略) (以下简称“庆泽”)于2024年3月-8月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项目组于2024年3月13日对本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项目组于2024年3月13日、3月15日、3月28日、4月3日、4月9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人员访谈;2024年4月28日-4月29日庆泽委托上海 (略) 开展现场钻探工作;2024年4月28日-5月7日庆泽委托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开展现场采样工作。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识别

项目组成员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可知:1984年以前,地块内为农田;1984年~2002年,地块内为上 (略) 、 (略) 、上海 (略) ,均 (略) 15类行业企业;2002年~2023年,地块内为上海 (略) ( (略) 场、朋联商城)、上海 (略) (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略) 15类行业企业)、上海 (略) ;目前地块内为空地。

地块作为农田、 (略) 场、朋联商城使用过程中,对地块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污染源为上 (略) 、 (略) 、上海 (略) 和上海 (略) ,关注污染物主要包括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等)、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

相邻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有上海 (略) (厂区东部)、上海 (略) 和上海 (略) ,相邻地块历史上存在的企业污染源主要污染途径有生产经营过程及固废、危废暂存,原辅材料运输及堆放,机油滴漏等,均可能通过地表下渗、地下水迁移扩散等对本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关注污染物主要包括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

对收集到的地块及周边区域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地块内和相邻地块活动可能对地块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存在《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初步调查工作流程中地块土壤调查第(1)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和第(6)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地下水调查第(2)涉及卤代物、苯系物、六价铬等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因此,本项目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初步采样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1)采样调查方案

结合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13个土壤监测点、7个地下水监测井;在地块外南侧260 m处布设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该区域历史主要为农田,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所有点位钻孔和建井深度均为6 m(扣除地表建筑垃圾厚度)。

本项目于2024年4月28日-5月7日完成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送检工作,本次调查共采集了土壤样品47个(含对照样3个和平行样5个)、采集地下水样品9个(含对照样1个、平行样1个)、淋洗样2个、运输空白样4个和全程序空白样4个。本项目采集的所有样品均送至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必测45项,选测项目中重金属4项、挥发性有机物4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0项和石油烃(C10-C40);共检测65项指标。

土壤样品评价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评价标准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限值和《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调查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pH为7.81~9.18;10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和钒)和石油烃(C10-C40)在所有点位的土壤样品中均有检出,6种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在S2-1样品中存在检出,但所有检出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因子在所有点位的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中pH为7.2~8.1;5种重金属(砷、镍、锑、钴和钒)及石油烃(C10-C40)在所有点位均有检出,镉和铜在部分点位样品中有检出,钒和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均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出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其余因子在所有点位的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

结论

本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使用要求,无需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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