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刘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年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刘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年的批复

东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复东石镇塔头刘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的请示》(晋东政〔2024〕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东石镇塔头刘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年)》用地布局基本合理,功能分区相对明确,规划内容、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已按程序完成专家技术审查及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法定流程,能够对塔头刘村村庄发展建设起到较好的指导、控制作用,决定予以批准实施。

  二、同意塔头刘村村庄定位为:集产业升级、生态修复、观光旅游、文化体验、美丽乡村等多功能于一体,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功能有机融合的东石镇美丽乡村样板地。

  三、同意规划方案提出的村庄建设规划,确定塔头刘村村庄规划总体空间结构为“一心一带两轴三区”,“一心”指公共服务核心;“一带”指滨海景观廊带;“两轴”指依 (略) (略) 形成的两 (略) 交通发展轴;“三区”指产业配套区、生态居住区和现代农业观光体验区。

  四、你镇应做好村庄总体发展建设工作,着力于构建村庄新格局,完善村庄的各项基础 (略) 交通组织,发展过 (略) 区发展、周边区域发展相衔接,构建优势互补、互联互通区域基础设施发展格局,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及督查工作。

  五、你镇应根据塔头刘村的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科学把握乡村发展的差异性,合理确定整治提升目标任务,重点解决农民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

  六、你镇、塔头刘村应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逐步改变村民居住理念,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七、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http://**_*.htm

东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复东石镇塔头刘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的请示》(晋东政〔2024〕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东石镇塔头刘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年)》用地布局基本合理,功能分区相对明确,规划内容、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已按程序完成专家技术审查及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法定流程,能够对塔头刘村村庄发展建设起到较好的指导、控制作用,决定予以批准实施。

  二、同意塔头刘村村庄定位为:集产业升级、生态修复、观光旅游、文化体验、美丽乡村等多功能于一体,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功能有机融合的东石镇美丽乡村样板地。

  三、同意规划方案提出的村庄建设规划,确定塔头刘村村庄规划总体空间结构为“一心一带两轴三区”,“一心”指公共服务核心;“一带”指滨海景观廊带;“两轴”指依 (略) (略) 形成的两 (略) 交通发展轴;“三区”指产业配套区、生态居住区和现代农业观光体验区。

  四、你镇应做好村庄总体发展建设工作,着力于构建村庄新格局,完善村庄的各项基础 (略) 交通组织,发展过 (略) 区发展、周边区域发展相衔接,构建优势互补、互联互通区域基础设施发展格局,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及督查工作。

  五、你镇应根据塔头刘村的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科学把握乡村发展的差异性,合理确定整治提升目标任务,重点解决农民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

  六、你镇、塔头刘村应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逐步改变村民居住理念,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七、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http://**_*.htm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