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高性能航空发动机关键零件智能化生产线及工程研究中心项目一期》等5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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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高性能航空发动机关键零件智能化生产线及工程研究中心项目一期》等5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对《高性能航空发动机关键零件智能化生产线及工程研究中心项目(一期)》等5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技术审查,我中心对《高性能航空发动机关键零件智能化生产线及工程研究中心项目(一期)》等5个水土保持方案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规定向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秦汉)中心查阅。公告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示期为一个月)。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秦汉新城兰池大厦B座

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秦汉)中心

2024年8月19日

附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复文号

批准时间

办理结果

1

高性能航空发动机关键零件智能化生产线及工程研究中心项目(一期)

西安 (略)

秦汉新城正阳街道

秦汉水保承诺(2024)2号

2024.6.26

已批复

2

秦汉双碳循环经济产业园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 (略)

秦汉新城高庄镇

秦汉水保承诺(2024)3号

2024.7.10

已批复

3

渭阳佳苑安居小区(一期)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 (略)

秦汉新城渭城街道

西咸秦汉审准〔2024〕45号

2024.7.25

已批复

4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塬北片区保障房电力隧道配套项目

秦汉新城基础 (略)

秦汉新城塬北综合服务区

秦汉水保承诺(2024)4号

2024.8.14

已批复

5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

西咸新区银石 (略)

秦汉新城周陵街道

秦汉水保承诺(2024)5号

2024.8.15

已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技术审查,我中心对《高性能航空发动机关键零件智能化生产线及工程研究中心项目(一期)》等5个水土保持方案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规定向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秦汉)中心查阅。公告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示期为一个月)。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秦汉新城兰池大厦B座

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秦汉)中心

2024年8月19日

附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复文号

批准时间

办理结果

1

高性能航空发动机关键零件智能化生产线及工程研究中心项目(一期)

西安 (略)

秦汉新城正阳街道

秦汉水保承诺(2024)2号

2024.6.26

已批复

2

秦汉双碳循环经济产业园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 (略)

秦汉新城高庄镇

秦汉水保承诺(2024)3号

2024.7.10

已批复

3

渭阳佳苑安居小区(一期)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 (略)

秦汉新城渭城街道

西咸秦汉审准〔2024〕45号

2024.7.25

已批复

4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塬北片区保障房电力隧道配套项目

秦汉新城基础 (略)

秦汉新城塬北综合服务区

秦汉水保承诺(2024)4号

2024.8.14

已批复

5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

西咸新区银石 (略)

秦汉新城周陵街道

秦汉水保承诺(2024)5号

2024.8.15

已批复

关于对《高性能航空发动机关键零件智能化生产线及工程研究中心项目(一期)》等5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技术审查,我中心对《高性能航空发动机关键零件智能化生产线及工程研究中心项目(一期)》等5个水土保持方案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规定向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秦汉)中心查阅。公告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示期为一个月)。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秦汉新城兰池大厦B座

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秦汉)中心

2024年8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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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复文号

批准时间

办理结果

1

高性能航空发动机关键零件智能化生产线及工程研究中心项目(一期)

西安 (略)

秦汉新城正阳街道

秦汉水保承诺(2024)2号

2024.6.26

已批复

2

秦汉双碳循环经济产业园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 (略)

秦汉新城高庄镇

秦汉水保承诺(2024)3号

2024.7.10

已批复

3

渭阳佳苑安居小区(一期)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 (略)

秦汉新城渭城街道

西咸秦汉审准〔2024〕45号

2024.7.25

已批复

4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塬北片区保障房电力隧道配套项目

秦汉新城基础 (略)

秦汉新城塬北综合服务区

秦汉水保承诺(2024)4号

2024.8.14

已批复

5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

西咸新区银石 (略)

秦汉新城周陵街道

秦汉水保承诺(2024)5号

2024.8.15

已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技术审查,我中心对《高性能航空发动机关键零件智能化生产线及工程研究中心项目(一期)》等5个水土保持方案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规定向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秦汉)中心查阅。公告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示期为一个月)。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秦汉新城兰池大厦B座

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秦汉)中心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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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复文号

批准时间

办理结果

1

高性能航空发动机关键零件智能化生产线及工程研究中心项目(一期)

西安 (略)

秦汉新城正阳街道

秦汉水保承诺(2024)2号

2024.6.26

已批复

2

秦汉双碳循环经济产业园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 (略)

秦汉新城高庄镇

秦汉水保承诺(2024)3号

2024.7.10

已批复

3

渭阳佳苑安居小区(一期)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 (略)

秦汉新城渭城街道

西咸秦汉审准〔2024〕45号

2024.7.25

已批复

4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塬北片区保障房电力隧道配套项目

秦汉新城基础 (略)

秦汉新城塬北综合服务区

秦汉水保承诺(2024)4号

2024.8.14

已批复

5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

西咸新区银石 (略)

秦汉新城周陵街道

秦汉水保承诺(2024)5号

202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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