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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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示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6号)要求,我局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告》、《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监测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服务主体进行评审。 (略) 围场满族蒙 (略) 作为秸秆饲料化利用实施主体; (略) 、承德 (略) 作为秸秆肥料化利用实施主体;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源达生 (略) 作为秸秆能源化利用实施主体;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景鑫旭发 (略) 作为收储运体系建设实施主体;中 (略) 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作为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监测实施主体。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5日。

联系人:张涵 联系电话:0314-*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9日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6号)要求,我局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告》、《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监测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服务主体进行评审。 (略) 围场满族蒙 (略) 作为秸秆饲料化利用实施主体; (略) 、承德 (略) 作为秸秆肥料化利用实施主体;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源达生 (略) 作为秸秆能源化利用实施主体;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景鑫旭发 (略) 作为收储运体系建设实施主体;中 (略) 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作为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监测实施主体。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5日。

联系人:张涵 联系电话:0314-*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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