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忆佳乐食品有限公司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忆佳乐食品有限公司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 (略) 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安 (略) 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枞阳县枞阳 (略)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安 (略) 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一期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枞阳县枞阳镇民营经济配套园B-02地块 | ||
建设单位: | 安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一期项目位于枞阳镇民营经济配套园B-02地块,占地面积*.1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主要建设肉制品加工车间、冷冻间、冷库、包装间及综合用房,购置真空包装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 (略) 等附属设施,建成后能达到年加工1.*吨预包装农副食品的生产能力。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308-*-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数量并设置隔声屏障,进出车辆要求限速行驶。运营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二)施工期生产废水和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集中外运或设立临时厕所处理,严禁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汇同软水制备浓水和蒸发器排污水排入枞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应急事故池(有效容积280立方米)并配备事故应急器材。 (三)施工期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营期车间安装排气扇机械通风,油炸、烹饪工序油烟以及食堂油烟经抽风机收集、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化池和污泥池均加盖密闭,恶臭气体经集气装置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用,工程弃土尽量回填,其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消纳场所;表土剥离并设置临时表土堆场,施工结束后对裸露土地及时回覆表土并恢复植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厨余垃圾采用加盖垃圾桶分类收集并喷洒消毒剂消毒,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和卤渣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污泥和废油脂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更换时直接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活性炭暂存于按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 (略) 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安 (略) 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安 (略) 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枞阳县枞阳 (略)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安 (略) 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一期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枞阳县枞阳镇民营经济配套园B-02地块 | ||
建设单位: | 安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一期项目位于枞阳镇民营经济配套园B-02地块,占地面积*.1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主要建设肉制品加工车间、冷冻间、冷库、包装间及综合用房,购置真空包装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 (略) 等附属设施,建成后能达到年加工1.*吨预包装农副食品的生产能力。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308-*-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数量并设置隔声屏障,进出车辆要求限速行驶。运营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二)施工期生产废水和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集中外运或设立临时厕所处理,严禁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汇同软水制备浓水和蒸发器排污水排入枞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应急事故池(有效容积280立方米)并配备事故应急器材。 (三)施工期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营期车间安装排气扇机械通风,油炸、烹饪工序油烟以及食堂油烟经抽风机收集、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化池和污泥池均加盖密闭,恶臭气体经集气装置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用,工程弃土尽量回填,其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消纳场所;表土剥离并设置临时表土堆场,施工结束后对裸露土地及时回覆表土并恢复植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厨余垃圾采用加盖垃圾桶分类收集并喷洒消毒剂消毒,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和卤渣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污泥和废油脂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更换时直接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活性炭暂存于按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 (略) 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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