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三原县粮改饲资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4年三原县粮改饲资金项目的通知
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农计财【2024】82号)《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信息公开,保障涉农主体知情权和选择权的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畜牧业发展支出)重点支持畜牧业发展粮改饲项目户。
一、粮改饲项目建设内容。
扩大优质饲草种植,调整农业结构。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何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收储使用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饲用构树、黑麦草、菌草等优质饲草制作青贮,支持探索优质饲草与粮食作物秸秆混贮等方式,提高秸杆饲料化利用比例。
二、粮改饲项目补助标准、对象及环节
补助标准:青贮饲草补助不超过45元/吨;新建标准化青贮窖补助不超过50元/立方米,青贮窖建设补助资金控制在财政总投资10%以内。补助资金采取 “先建后补”的方式,由项目县先确定补助对象和建设内容,待项目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按测算标准一次性补助。
补助对象:按照“以奶畜大县为主,兼顾肉牛肉羊大县”的原则,结合三原县草食畜牧业发展和玉米种植现状,在全县选择具备饲草收贮100吨以上的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实施。
补助环节:收储使用青贮、混贮和新建标准化青贮窖。
三、申报方式
请相关单位督促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及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养殖企业(专业收贮企业)积极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企业(专业收贮企业)请持三原县2024年三原县粮改饲项目推荐表(推荐单位签字、盖章)、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三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原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股登记。
申报地址:三原县宴友思大街林业巷内(三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监督咨询电话:029-* 三原县农业农村局
029-* 三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原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四、公示期限及申报时间
1、公示期限五天(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
2、2024年8月23日前,请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原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推荐表
养殖场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
养殖地址 | |||
联系电话 | 畜种 | ||
存栏数量 | 青贮设施 | 长米×宽米×高米 | |
所在地畜牧站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所在地人民政府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承诺书 我单位(个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内容真实,若因提供虚假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个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若不能完成青贮任务,自愿放弃一切补助。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申报条件 | 奶牛存栏≥100头 肉牛存栏≥30头 奶山羊存栏≥500只 关中驴存栏≥150头 青贮数量在100吨以上 |
三原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推荐表
企业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
企业地址 | |||
联系电话 | 收储数量 | ||
存栏数量 | |||
所在地畜牧站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所在地人民政府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承诺书 我单位(个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内容真实,若因提供虚假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个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若不能完成青贮任务,自愿放弃一切补助。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申报条件 | 青贮饲料收贮企业 青贮数量在100吨以上 |
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农计财【2024】82号)《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信息公开,保障涉农主体知情权和选择权的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畜牧业发展支出)重点支持畜牧业发展粮改饲项目户。
一、粮改饲项目建设内容。
扩大优质饲草种植,调整农业结构。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何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收储使用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饲用构树、黑麦草、菌草等优质饲草制作青贮,支持探索优质饲草与粮食作物秸秆混贮等方式,提高秸杆饲料化利用比例。
二、粮改饲项目补助标准、对象及环节
补助标准:青贮饲草补助不超过45元/吨;新建标准化青贮窖补助不超过50元/立方米,青贮窖建设补助资金控制在财政总投资10%以内。补助资金采取 “先建后补”的方式,由项目县先确定补助对象和建设内容,待项目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按测算标准一次性补助。
补助对象:按照“以奶畜大县为主,兼顾肉牛肉羊大县”的原则,结合三原县草食畜牧业发展和玉米种植现状,在全县选择具备饲草收贮100吨以上的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实施。
补助环节:收储使用青贮、混贮和新建标准化青贮窖。
三、申报方式
请相关单位督促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及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养殖企业(专业收贮企业)积极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企业(专业收贮企业)请持三原县2024年三原县粮改饲项目推荐表(推荐单位签字、盖章)、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三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原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股登记。
申报地址:三原县宴友思大街林业巷内(三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监督咨询电话:029-* 三原县农业农村局
029-* 三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原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四、公示期限及申报时间
1、公示期限五天(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
2、2024年8月23日前,请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原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推荐表
养殖场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
养殖地址 | |||
联系电话 | 畜种 | ||
存栏数量 | 青贮设施 | 长米×宽米×高米 | |
所在地畜牧站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所在地人民政府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承诺书 我单位(个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内容真实,若因提供虚假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个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若不能完成青贮任务,自愿放弃一切补助。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申报条件 | 奶牛存栏≥100头 肉牛存栏≥30头 奶山羊存栏≥500只 关中驴存栏≥150头 青贮数量在100吨以上 |
三原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推荐表
企业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
企业地址 | |||
联系电话 | 收储数量 | ||
存栏数量 | |||
所在地畜牧站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所在地人民政府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承诺书 我单位(个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内容真实,若因提供虚假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个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若不能完成青贮任务,自愿放弃一切补助。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申报条件 | 青贮饲料收贮企业 青贮数量在100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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