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邑县槐河生态修复与保护利用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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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邑县槐河生态修复与保护利用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4〕465号

高邑县人民政府:

  高邑县槐河生态修复与保护利用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15.4690公顷(其中耕地8.7848公顷,非耕农用地6.6842公顷),未利用地0.5095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5.9785 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高邑县槐河生态修复与保护利用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2024年8月8日

  冀政转征函〔2024〕465号

高邑县人民政府:

  高邑县槐河生态修复与保护利用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15.4690公顷(其中耕地8.7848公顷,非耕农用地6.6842公顷),未利用地0.5095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5.9785 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高邑县槐河生态修复与保护利用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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