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城市县城燃气生产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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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城市县城燃气生产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2号)、《安徽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商改联办〔2024〕1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4版)》《 (略) 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要求,6月25日--6月26日,市城乡建设局、市市 (略) 气象局联合开展了20 (略) (县城)燃气生产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随机抽取了4家燃气企业,颍上县3家、阜南县1家,抽取率为10%。检查工作主要围绕燃气企业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危险源辨识与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以及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展开。根据现场检查结果下达执法检查建议书4份,存在问题的企业均交办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跟踪整改。

从检查结果来看,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较大改观,现场检查期间积极配合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设施与环境整体上不断提高和完善的状态,但仍有个别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存在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1.颍上 (略) :未落实反恐怖防范工作,未实现反恐怖防范工作常态化管理;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科目和台账等;管道切断阀压力检测口未封堵;门站未设置危险源平面布置图和消防疏散平面图。

2.颍上县天汇液化气充装站:应急预案体系不完整,未见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见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整报告,未到主管部门备案;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简单;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科目和台账等;站区工艺管道安全放散未集中。

3. (略) (略) :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科目和台账等;未组织学习住建部《城镇燃气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站区只有1个进出口;储罐与站区围墙安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要求整改项目的整改报告。

三、处理意见

1. (略) 颍上天然气站通报表扬。

2.颍上 (略) 和颍上县天汇液化气充装站存在的问题隐患由颍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我局。

3. (略) (略) 存在的问题隐患由阜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我局。

四、下步工作要求

各燃气经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原则,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并对燃气安全生产环境进行自查自纠,保证安全生产常态化,安全设备标准化; (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共同对辖区内燃气企业生产安全质量进行监管,督促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结果,形成企业属地监督与行业综合监管相结合的良好局面。

(略) 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9日


(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2号)、《安徽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商改联办〔2024〕1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4版)》《 (略) 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要求,6月25日--6月26日,市城乡建设局、市市 (略) 气象局联合开展了20 (略) (县城)燃气生产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随机抽取了4家燃气企业,颍上县3家、阜南县1家,抽取率为10%。检查工作主要围绕燃气企业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危险源辨识与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以及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展开。根据现场检查结果下达执法检查建议书4份,存在问题的企业均交办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跟踪整改。

从检查结果来看,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较大改观,现场检查期间积极配合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设施与环境整体上不断提高和完善的状态,但仍有个别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存在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1.颍上 (略) :未落实反恐怖防范工作,未实现反恐怖防范工作常态化管理;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科目和台账等;管道切断阀压力检测口未封堵;门站未设置危险源平面布置图和消防疏散平面图。

2.颍上县天汇液化气充装站:应急预案体系不完整,未见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见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整报告,未到主管部门备案;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简单;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科目和台账等;站区工艺管道安全放散未集中。

3. (略) (略) :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科目和台账等;未组织学习住建部《城镇燃气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站区只有1个进出口;储罐与站区围墙安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要求整改项目的整改报告。

三、处理意见

1. (略) 颍上天然气站通报表扬。

2.颍上 (略) 和颍上县天汇液化气充装站存在的问题隐患由颍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我局。

3. (略) (略) 存在的问题隐患由阜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我局。

四、下步工作要求

各燃气经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原则,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并对燃气安全生产环境进行自查自纠,保证安全生产常态化,安全设备标准化; (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共同对辖区内燃气企业生产安全质量进行监管,督促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结果,形成企业属地监督与行业综合监管相结合的良好局面。

(略) 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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