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关于G341胶南至海晏公路华池至二十里沟口段工程弃渣场补充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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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水利厅关于G341胶南至海晏公路华池至二十里沟口段工程弃渣场补充报告书的批复

(略) :

你公司《关于审批的请示》(甘环华〔2024〕38号)收悉,我厅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项目于2022年10月先导段工程开工,后停工至今,此次计划2024年8月开工,总工期36个月。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弃渣场变更设计。工程实际设置弃渣场32处,位置与数量全部与原方案设计的一致,本次仅对1处弃渣量增加导致等级提高的弃渣场进行补充设计。变更后弃渣总量为1585.*立方米,其中涉及变更的1处弃渣场占地面积8.34公顷,弃渣量107.*立方米。

二、同意变更弃渣场的设置方案及措施布设。请据此方案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变更后的弃渣场等级提高为3级,需进行视频监控,确保弃渣场工程安全,确保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危害。

三、同意本次涉及变更的弃渣场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29.*元。

四、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确保水土保持设施长期发挥效益。其他仍按原批复的《G341线胶南 (略) 华池至二十里沟口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甘水水保发〔2023〕274号)执行。

五、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水务(水保)部门。



甘肃省水利厅

2024年8月19日

(略) :

你公司《关于审批的请示》(甘环华〔2024〕38号)收悉,我厅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项目于2022年10月先导段工程开工,后停工至今,此次计划2024年8月开工,总工期36个月。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弃渣场变更设计。工程实际设置弃渣场32处,位置与数量全部与原方案设计的一致,本次仅对1处弃渣量增加导致等级提高的弃渣场进行补充设计。变更后弃渣总量为1585.*立方米,其中涉及变更的1处弃渣场占地面积8.34公顷,弃渣量107.*立方米。

二、同意变更弃渣场的设置方案及措施布设。请据此方案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变更后的弃渣场等级提高为3级,需进行视频监控,确保弃渣场工程安全,确保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危害。

三、同意本次涉及变更的弃渣场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29.*元。

四、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确保水土保持设施长期发挥效益。其他仍按原批复的《G341线胶南 (略) 华池至二十里沟口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甘水水保发〔2023〕274号)执行。

五、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水务(水保)部门。



甘肃省水利厅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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