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教培基地项目建议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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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教培基地项目建议书的函

省卫生健康委:

报来《关于转请批复赣南医科大学 (略) 教培基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赣卫项管字〔202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进赣南医科大学 (略) 医教协同发展, (略) (略) 区临床教学、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需要,原则同意赣南医科大学 (略) 教培基地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赣南医科大学 (略) 教培基地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1-*)。

三、项目单位:赣南医科大学 (略) 。

四、项目建设地点:赣州经 (略) 西侧、 (略) 北侧西城区K-02-03地块。

五、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栋培训综合楼和1栋宿舍楼,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可研报告批复中再行明确。

六、项目总投资在可研报告批复中再行明确。

七、请贵单位指导项目单位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功能定位和建设内容等事项,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进一步测算和论证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抓紧落实规划、资金来源等建设条件,尽早提出具体建设方案,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八、请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8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等有关规定,谋划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和配套设施,不得搭车建设或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4年8月13日


省卫生健康委:

报来《关于转请批复赣南医科大学 (略) 教培基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赣卫项管字〔202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进赣南医科大学 (略) 医教协同发展, (略) (略) 区临床教学、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需要,原则同意赣南医科大学 (略) 教培基地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赣南医科大学 (略) 教培基地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1-*)。

三、项目单位:赣南医科大学 (略) 。

四、项目建设地点:赣州经 (略) 西侧、 (略) 北侧西城区K-02-03地块。

五、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栋培训综合楼和1栋宿舍楼,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可研报告批复中再行明确。

六、项目总投资在可研报告批复中再行明确。

七、请贵单位指导项目单位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功能定位和建设内容等事项,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进一步测算和论证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抓紧落实规划、资金来源等建设条件,尽早提出具体建设方案,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八、请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8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等有关规定,谋划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和配套设施,不得搭车建设或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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