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鄱阳湖区重点圩堤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江西省鄱阳湖区重点圩堤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江西省鄱阳湖区重点圩堤治理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19日 - 2024年08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邮编:*
建设名称: | 江西省鄱阳湖区重点圩堤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南昌县、新建区、东湖区、红谷滩区、青山湖区、高新区、进贤县, (略) (略) 、 (略) , (略) 永修县、 (略) 、都昌县、德安县、 (略) 、湖口县, (略) 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 (略) (略) |
建设单位: | 江西省水利厅 |
编制单位: | 中铁水利水电 (略) |
项目概况: | 江西省鄱阳湖区重点圩堤治理工程共包括鄱阳湖区46座重点圩堤:赣抚大堤、富大有堤、信瑞联圩、红旗联圩、长乐联圩、廿四联圩、药湖联圩、康山大堤、军山湖联圩、蒋巷联圩、赣西联圩、抚东大堤、丰城大联圩、饶河联圩、梓埠联圩、南新联圩、珠湖联圩、乐北联圩、西河东联圩、流湖圩、赣西肖江堤、乐丰联圩、枫富联圩、畲湾联圩、棠墅港左堤、中洲联圩、古埠联圩、小港联圩、沿江大堤、信西联圩、成朱联圩、九合联圩、三角联圩、镇桥联圩、共青联圩、三江联圩、扬子洲联圩、矶山联圩、沿河圩、南湖圩、清丰山左堤、永北圩、附城圩、郭东圩、南康堤、双钟圩。 鄱阳湖区46座重点圩堤堤段总长1705.188km,共对红旗联圩、丰城大联圩、乐北联圩及棠墅港左堤等4座圩堤进行加高培厚,总长142.44km;新建防浪墙64.74km;修复干砌石护坡14.189km,新建砼预制块护坡长157.247km,砼预制块护坡修复4.151km,新建现浇砼护坡33.312km,修复现浇砼护坡7.838km,生态护坡173.188km;抛石固脚29.115km,格宾石笼护岸 12.802km;深搅防渗墙堤线长208.264km;堤身结合堤基高喷防渗墙堤线长 4.395km,堤身结合堤基液压抓斗防渗墙堤线长6.73km,堤身结合堤基CSM防渗墙堤线长5.74km;压浸 257.914km,堤基高喷防渗墙堤线长1.716km,堤基液压抓斗防渗墙堤线长26.658km,堤基CSM防渗墙堤线长14.25km;蚁害治理堤线长416.942km;新 (略) 面471.558km,拆除改 (略) 面65.881km(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混凝土外购进场);共处理穿堤建筑物259座,其中拆除重建(合并重建)173座(电排站74座,水闸79座,涵管20 座)、加固54 座(电排站30座,水闸24座)、新建11座(全部为电排站)、封堵合并6座、更换设备15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施工区域局部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等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施工扬尘、燃油机械运行产生废气、围堰及料场吹填施工、废水、机械噪声及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等都会有一定影响。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土石方量应严格按设计的工序进行挖填,并按设计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做好永久及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取土应严格按设计的点位设置,杜绝工程中随意取土、弃渣的行为。避免随意扩大对土地占用,减小破坏地表植被的行为,减轻工程建设所造成的生物量损失。工程在进行表土开挖、取土、临时施工场所设置前,均应对上述场地表层有肥力的耕作土壤进行保护,对表层熟土进行剥离和临时堆存,以便施工后期用于场地绿化和植被恢复,其费用列入工程预算。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教育,预防森林火灾。 施工过程中,设置警示牌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破坏堤外草洲和浅水洼地、沼泽;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理,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项目评价区发现一种国家级Ⅱ级保护野生植物,即短绒野大豆,但工程占地范围内未发现,项目施工不会对其造成影响。如施工现场发现野大豆的单株或者群落,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设置保护区域对其进行保护,如果必须占用其生境,则考虑移栽到附近不受人为影响的区域并建立集中保护点进行保护。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林业局出具的《关于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地意见的复函》中关于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及重要湿地等的要求。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工作,提高其对施工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国家及地方保护动物的识别,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和从事其它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按照报告书要求,工程完工后,对临时占地耕地进行复垦;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加快*生生态恢复,以补偿植被损失。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越界施工,合理有序施工,开展繁殖避让,避开4月份至6月份鱼类繁殖和主汛期;加强渔政管理,加强对工程区重点水域的执法和巡查力度;开展沿岸带生态修复,进行水生植物种植、底栖动物引种增殖,对施工期受伤或搁浅的珍稀水生生物开展保护与救护。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养护碱性废水、基坑废水、施工船舶油(污)水、吹填区尾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及石油类等,另外涉水施工造成周围水体悬浮物浓度升高。为避免扰动水体,围堰填筑及拆除、堤防抛石固脚、吹填等施工作业均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内完成,尽量减少施工扰动;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工艺”处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中的相关规定后回用,不外排;养护碱性废水采取加膜防护,稻草覆盖的方式,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基坑废水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废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抽排至附近沟渠用于灌溉,不外排河道;廿四联圩、赣西肖江堤、抚东大堤和梓埠联吹填施工船舶油(污)水采用含油污水贮存装置收集后定期送上岸后交由海事部门认可的单位统一处理,吹填废水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工艺+土工布过滤”处理,外排吹填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针对不同规模的施工营地分别采取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其中污水量≤5m3/d的施工营地(57个)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出水污染物浓度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作标准要求;污水量>5m3/d的施工营地(136个)采用接触氧化工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设施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确保施工废水不排入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及附近的施工区域,施工期间采取提前告知、施工避开雨期施工及取水时间、在保护区*域设置临时挡板、在水域使用防污屏、设立警示牌、加强取水口水质监测、加强施工活动管理、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及检修、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处理突发事件等相关措施,确保周边居民饮用水安全,一旦发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因施工原因恶化,应立即停止施工;工程施工时,密切关注施工区对下游国考、省控断面点位水质影响,尤其白沙洲国控断面、瑞洪大桥国控断面、布袋闸国控断面、康山国控断面、余干国控断面、梅溪咀国控断面、鄱阳独山省控断面、赵家湾国控断面、鄱阳花园国控断面、丰城小港口国控断面、星子国控断面、永修县城国控断面、潦河河口国控断面、鄱阳湖出口国控断面、韩家渡省控断面、野鸡山村国控断面、大港国控断面、滁槎国控断面、周坊国控断面、吉里省控断面、李渡省控断面、新联国控断面、昌邑国控断面、西河国控断面位于工程的下游1km之内,应在施工期间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时序安排,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加密水质监测,合理设置防污屏等措施,减少工程施工对国考、省控断面水质的影响。加强施工区水域管理与监督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委托当地的环境监测部门加强考核断面上游的水质监测工作,施工高峰期应加大监测的频次,做到施工活动与水质监测的联动反应,根据水质监测结果,动态调整施工时段内的施工强度和施工方式,一旦发生国控、国考、省控断面点位水质因施工原因恶化,应立即停止施工。 (3)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现 (略) 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辅助企业、材料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硬化,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台;施工区尽量布置在敏感点下风向200m以外区域并布置施工围屏、对裸露地面 (略) ,优化施工布置;加强施工区管理,施工区域进行土石方开挖前应适当洒水,抑制扬尘产生;施工区配备洒水车,施工区内配置喷雾洒水降尘设备,在非雨日定期洒水抑尘,正常情况下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遇干燥或大风天气,每天可增加至洒水3~4次,或降低施工强度;对于临近建成区、居民点、重要湿地的施工区,设置2m高遮挡围屏并增加洒水量和洒水次数;混凝土拌和站安装除尘装置。定期 (略) 进行养护、清扫,设限速标志,运输多尘物料时,应进行覆盖。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站, (略) 面均外购沥青采用全密闭沥青摊铺机进行作业。利用吹填料场的压浸台要远离居民点设置,距离居民点的距离应控制在50m以上,不满足50m距离则定期对临时抛泥场喷洒恶臭抑制剂;同时,为减轻恶臭影响,需对排泥区堰顶及时采取覆土、种植植被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严格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合理布置运输 (略) 线,保证行使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 (4)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制定作业时间,施工点距村庄、集镇等人群集中区的距离不足200m时,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08∶00之间应禁止高噪声施工(因施工工艺要求而必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时,应向城管等主管部门取得作业证,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降低源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各施工工区周围进行绿化,可适当降低噪声传播。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将噪声影响较大的机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禁止使用高音嗽叭,限制施工区内车辆车速。 (略) 接近居民点处分别设置警示牌和限速牌。 (略) 运用期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对高噪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可采取配备、使用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对受噪声影响超标区域的敏感点居民采取移动式隔声屏措施。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弃渣堆放在规划的弃渣场及取土场取土坑内,弃渣完毕,及时进行平整和压实,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耕或绿化。施工人员临时居住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拆迁产生建筑垃圾,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46座圩堤施工机械保养、维修均委托当地正规车辆修理厂,机械冲洗废水处理设施的含油污泥、施工机械设备维修与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抹布、空压机废油及废油桶等,其处理责任均由汽修厂承担。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禁止污水散排;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不得随意丢弃;施工材料堆放场地采取防渗混凝土硬化处理,四周应设置截水沟并与施工场地内临时排水系统顺接,堆场应配备防雨篷布等遮盖物品防止雨水冲刷而进入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 为减缓防渗工程对下水的影响,主体设计将连续防渗墙长度控制在1.0km以内,同时沿堤布置一定数量的涵闸或其它引水和排水建筑物,对堤内农田或生活区进行有效地排涝和灌溉,调节堤内地下水。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结合工程特性及环境特征,主要关注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和钉螺扩散的环境风险。制定水污染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制定血防应急控制方案,水利工程结合灭螺,对堤内外进行填塘固基,新建、加固的堤防迎水面均采用砼预制块硬护坡处理,减少钉螺的孳生地;对施工区进行查灭螺,同时采取血防宣传教育和个体防护措施。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据报告书调查,营运期堤内主要污染源为农业污染源,工程本身不产生污染物;工程建成后,不新设管理站,延用现有42个管理站,均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环境敏感区。 从鄱阳湖流域水质保护的角度考虑,加强鄱阳湖流域的污染物控制和消减,对鄱阳湖周边生活污水进行截留;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场所,管控两岸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河岸,避免影响河道水质和景观。 本工程建成后,需根据闸、涵运行调度方式对入河污染物进行控制,加强对涝区内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减缓入河污染物对水质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江西省鄱阳湖区重点圩堤治理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19日 - 2024年08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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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名称: | 江西省鄱阳湖区重点圩堤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南昌县、新建区、东湖区、红谷滩区、青山湖区、高新区、进贤县, (略) (略) 、 (略) , (略) 永修县、 (略) 、都昌县、德安县、 (略) 、湖口县, (略) 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 (略) (略) |
建设单位: | 江西省水利厅 |
编制单位: | 中铁水利水电 (略) |
项目概况: | 江西省鄱阳湖区重点圩堤治理工程共包括鄱阳湖区46座重点圩堤:赣抚大堤、富大有堤、信瑞联圩、红旗联圩、长乐联圩、廿四联圩、药湖联圩、康山大堤、军山湖联圩、蒋巷联圩、赣西联圩、抚东大堤、丰城大联圩、饶河联圩、梓埠联圩、南新联圩、珠湖联圩、乐北联圩、西河东联圩、流湖圩、赣西肖江堤、乐丰联圩、枫富联圩、畲湾联圩、棠墅港左堤、中洲联圩、古埠联圩、小港联圩、沿江大堤、信西联圩、成朱联圩、九合联圩、三角联圩、镇桥联圩、共青联圩、三江联圩、扬子洲联圩、矶山联圩、沿河圩、南湖圩、清丰山左堤、永北圩、附城圩、郭东圩、南康堤、双钟圩。 鄱阳湖区46座重点圩堤堤段总长1705.188km,共对红旗联圩、丰城大联圩、乐北联圩及棠墅港左堤等4座圩堤进行加高培厚,总长142.44km;新建防浪墙64.74km;修复干砌石护坡14.189km,新建砼预制块护坡长157.247km,砼预制块护坡修复4.151km,新建现浇砼护坡33.312km,修复现浇砼护坡7.838km,生态护坡173.188km;抛石固脚29.115km,格宾石笼护岸 12.802km;深搅防渗墙堤线长208.264km;堤身结合堤基高喷防渗墙堤线长 4.395km,堤身结合堤基液压抓斗防渗墙堤线长6.73km,堤身结合堤基CSM防渗墙堤线长5.74km;压浸 257.914km,堤基高喷防渗墙堤线长1.716km,堤基液压抓斗防渗墙堤线长26.658km,堤基CSM防渗墙堤线长14.25km;蚁害治理堤线长416.942km;新 (略) 面471.558km,拆除改 (略) 面65.881km(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混凝土外购进场);共处理穿堤建筑物259座,其中拆除重建(合并重建)173座(电排站74座,水闸79座,涵管20 座)、加固54 座(电排站30座,水闸24座)、新建11座(全部为电排站)、封堵合并6座、更换设备15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施工区域局部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等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施工扬尘、燃油机械运行产生废气、围堰及料场吹填施工、废水、机械噪声及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等都会有一定影响。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土石方量应严格按设计的工序进行挖填,并按设计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做好永久及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取土应严格按设计的点位设置,杜绝工程中随意取土、弃渣的行为。避免随意扩大对土地占用,减小破坏地表植被的行为,减轻工程建设所造成的生物量损失。工程在进行表土开挖、取土、临时施工场所设置前,均应对上述场地表层有肥力的耕作土壤进行保护,对表层熟土进行剥离和临时堆存,以便施工后期用于场地绿化和植被恢复,其费用列入工程预算。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教育,预防森林火灾。 施工过程中,设置警示牌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破坏堤外草洲和浅水洼地、沼泽;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理,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项目评价区发现一种国家级Ⅱ级保护野生植物,即短绒野大豆,但工程占地范围内未发现,项目施工不会对其造成影响。如施工现场发现野大豆的单株或者群落,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设置保护区域对其进行保护,如果必须占用其生境,则考虑移栽到附近不受人为影响的区域并建立集中保护点进行保护。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林业局出具的《关于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地意见的复函》中关于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及重要湿地等的要求。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工作,提高其对施工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国家及地方保护动物的识别,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和从事其它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按照报告书要求,工程完工后,对临时占地耕地进行复垦;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加快*生生态恢复,以补偿植被损失。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越界施工,合理有序施工,开展繁殖避让,避开4月份至6月份鱼类繁殖和主汛期;加强渔政管理,加强对工程区重点水域的执法和巡查力度;开展沿岸带生态修复,进行水生植物种植、底栖动物引种增殖,对施工期受伤或搁浅的珍稀水生生物开展保护与救护。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养护碱性废水、基坑废水、施工船舶油(污)水、吹填区尾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及石油类等,另外涉水施工造成周围水体悬浮物浓度升高。为避免扰动水体,围堰填筑及拆除、堤防抛石固脚、吹填等施工作业均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内完成,尽量减少施工扰动;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工艺”处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中的相关规定后回用,不外排;养护碱性废水采取加膜防护,稻草覆盖的方式,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基坑废水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废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抽排至附近沟渠用于灌溉,不外排河道;廿四联圩、赣西肖江堤、抚东大堤和梓埠联吹填施工船舶油(污)水采用含油污水贮存装置收集后定期送上岸后交由海事部门认可的单位统一处理,吹填废水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工艺+土工布过滤”处理,外排吹填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针对不同规模的施工营地分别采取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其中污水量≤5m3/d的施工营地(57个)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出水污染物浓度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作标准要求;污水量>5m3/d的施工营地(136个)采用接触氧化工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设施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确保施工废水不排入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及附近的施工区域,施工期间采取提前告知、施工避开雨期施工及取水时间、在保护区*域设置临时挡板、在水域使用防污屏、设立警示牌、加强取水口水质监测、加强施工活动管理、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及检修、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处理突发事件等相关措施,确保周边居民饮用水安全,一旦发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因施工原因恶化,应立即停止施工;工程施工时,密切关注施工区对下游国考、省控断面点位水质影响,尤其白沙洲国控断面、瑞洪大桥国控断面、布袋闸国控断面、康山国控断面、余干国控断面、梅溪咀国控断面、鄱阳独山省控断面、赵家湾国控断面、鄱阳花园国控断面、丰城小港口国控断面、星子国控断面、永修县城国控断面、潦河河口国控断面、鄱阳湖出口国控断面、韩家渡省控断面、野鸡山村国控断面、大港国控断面、滁槎国控断面、周坊国控断面、吉里省控断面、李渡省控断面、新联国控断面、昌邑国控断面、西河国控断面位于工程的下游1km之内,应在施工期间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时序安排,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加密水质监测,合理设置防污屏等措施,减少工程施工对国考、省控断面水质的影响。加强施工区水域管理与监督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委托当地的环境监测部门加强考核断面上游的水质监测工作,施工高峰期应加大监测的频次,做到施工活动与水质监测的联动反应,根据水质监测结果,动态调整施工时段内的施工强度和施工方式,一旦发生国控、国考、省控断面点位水质因施工原因恶化,应立即停止施工。 (3)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现 (略) 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辅助企业、材料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硬化,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台;施工区尽量布置在敏感点下风向200m以外区域并布置施工围屏、对裸露地面 (略) ,优化施工布置;加强施工区管理,施工区域进行土石方开挖前应适当洒水,抑制扬尘产生;施工区配备洒水车,施工区内配置喷雾洒水降尘设备,在非雨日定期洒水抑尘,正常情况下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遇干燥或大风天气,每天可增加至洒水3~4次,或降低施工强度;对于临近建成区、居民点、重要湿地的施工区,设置2m高遮挡围屏并增加洒水量和洒水次数;混凝土拌和站安装除尘装置。定期 (略) 进行养护、清扫,设限速标志,运输多尘物料时,应进行覆盖。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站, (略) 面均外购沥青采用全密闭沥青摊铺机进行作业。利用吹填料场的压浸台要远离居民点设置,距离居民点的距离应控制在50m以上,不满足50m距离则定期对临时抛泥场喷洒恶臭抑制剂;同时,为减轻恶臭影响,需对排泥区堰顶及时采取覆土、种植植被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严格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合理布置运输 (略) 线,保证行使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 (4)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制定作业时间,施工点距村庄、集镇等人群集中区的距离不足200m时,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08∶00之间应禁止高噪声施工(因施工工艺要求而必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时,应向城管等主管部门取得作业证,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降低源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各施工工区周围进行绿化,可适当降低噪声传播。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将噪声影响较大的机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禁止使用高音嗽叭,限制施工区内车辆车速。 (略) 接近居民点处分别设置警示牌和限速牌。 (略) 运用期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对高噪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可采取配备、使用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对受噪声影响超标区域的敏感点居民采取移动式隔声屏措施。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弃渣堆放在规划的弃渣场及取土场取土坑内,弃渣完毕,及时进行平整和压实,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耕或绿化。施工人员临时居住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拆迁产生建筑垃圾,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46座圩堤施工机械保养、维修均委托当地正规车辆修理厂,机械冲洗废水处理设施的含油污泥、施工机械设备维修与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抹布、空压机废油及废油桶等,其处理责任均由汽修厂承担。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禁止污水散排;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不得随意丢弃;施工材料堆放场地采取防渗混凝土硬化处理,四周应设置截水沟并与施工场地内临时排水系统顺接,堆场应配备防雨篷布等遮盖物品防止雨水冲刷而进入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 为减缓防渗工程对下水的影响,主体设计将连续防渗墙长度控制在1.0km以内,同时沿堤布置一定数量的涵闸或其它引水和排水建筑物,对堤内农田或生活区进行有效地排涝和灌溉,调节堤内地下水。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结合工程特性及环境特征,主要关注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和钉螺扩散的环境风险。制定水污染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制定血防应急控制方案,水利工程结合灭螺,对堤内外进行填塘固基,新建、加固的堤防迎水面均采用砼预制块硬护坡处理,减少钉螺的孳生地;对施工区进行查灭螺,同时采取血防宣传教育和个体防护措施。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据报告书调查,营运期堤内主要污染源为农业污染源,工程本身不产生污染物;工程建成后,不新设管理站,延用现有42个管理站,均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环境敏感区。 从鄱阳湖流域水质保护的角度考虑,加强鄱阳湖流域的污染物控制和消减,对鄱阳湖周边生活污水进行截留;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场所,管控两岸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河岸,避免影响河道水质和景观。 本工程建成后,需根据闸、涵运行调度方式对入河污染物进行控制,加强对涝区内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减缓入河污染物对水质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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