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东凤镇第二中学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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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凤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东凤镇第二中学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中山市东凤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东凤镇第二中学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东凤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8-19


   (略) 东凤镇第二中学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东凤镇凤翔大道128号镇政府3楼303室生态环境保护局,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东凤镇第二中学重建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东凤镇

建设单位

(略) 东凤镇第二中学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平方米。项目为建设初中学校,建成后共设置21个教学办班,在校生规模966人,教职工72人。项目设有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废水、食堂含油废水、停车场和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分别按照相应处理方式处 (略) (略) (略) 东 (略) 处理。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略) 东凤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中山市东凤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东凤镇第二中学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东凤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8-19


   (略) 东凤镇第二中学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东凤镇凤翔大道128号镇政府3楼303室生态环境保护局,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东凤镇第二中学重建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东凤镇

建设单位

(略) 东凤镇第二中学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平方米。项目为建设初中学校,建成后共设置21个教学办班,在校生规模966人,教职工72人。项目设有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废水、食堂含油废水、停车场和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分别按照相应处理方式处 (略) (略) (略) 东 (略) 处理。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略) 东凤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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