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5日拟审批公示
2024年8月15日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管委会339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庆双 (略) 玻璃窑炉技改项目 | 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 | 大庆双 (略) | 黑龙江艾 (略) |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土建施工期间对场地进行洒水,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及时清运, (略) 面上的泥土及时清扫;采用环保型焊接材料及焊接工艺减少焊接烟尘的产生;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施工。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隔油池设施,废 (略) ,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22:00-6:00时间段内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限值;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玻璃窑炉建筑废料在工程完工后回收有用的部分,其余部分不得随意丢弃,集中收集统一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园区物业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采取防沙治沙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占地区域进行土地平整、压实,避免大风天施工作业等。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不新增废气排放源,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现有燃煤玻璃炉窑烟气及其它无组织废气。二车间玻璃窑炉废气经“降温器+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5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氢、氯化氢、氨气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要求,三车间玻璃窑炉废气经“降温器+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5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氢、氯化氢、氨气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2)附录B限值要求;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后汇同经沉淀后的生产 (略) 排入林源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水排水和玻璃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汇同生活废水满足林源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后进入林源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新建的氨罐区和依托的危险废物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氨罐区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重点污染防治区要求;现有危废贮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重点防渗设计;洗选车间、库房、脱硝设施及现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库等其他生产区域为一般防渗区。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一般固废包括炉渣、废包装袋、废布袋、废纸屑、废金属、废瓶盖、废塑料和生活垃圾等。炉渣暂存于半封闭的炉渣暂存库,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废布袋、废纸屑、废金属、废瓶盖、废塑料依托现有一座占地面积20m2的一般固废贮存库暂存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物业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润滑油、煤焦油、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废催化剂更换后不在厂区贮存,废润滑油装于密闭桶中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点,废煤焦油先用带内衬编织袋盛装再放置于密闭容器桶中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点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露污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在开工建设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 (八)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九)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项目运营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管委会33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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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庆双 (略) 玻璃窑炉技改项目 | 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 | 大庆双 (略) | 黑龙江艾 (略) |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土建施工期间对场地进行洒水,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及时清运, (略) 面上的泥土及时清扫;采用环保型焊接材料及焊接工艺减少焊接烟尘的产生;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施工。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隔油池设施,废 (略) ,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22:00-6:00时间段内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限值;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玻璃窑炉建筑废料在工程完工后回收有用的部分,其余部分不得随意丢弃,集中收集统一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园区物业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采取防沙治沙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占地区域进行土地平整、压实,避免大风天施工作业等。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不新增废气排放源,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现有燃煤玻璃炉窑烟气及其它无组织废气。二车间玻璃窑炉废气经“降温器+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5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氢、氯化氢、氨气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要求,三车间玻璃窑炉废气经“降温器+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5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氢、氯化氢、氨气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2)附录B限值要求;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后汇同经沉淀后的生产 (略) 排入林源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水排水和玻璃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汇同生活废水满足林源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后进入林源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新建的氨罐区和依托的危险废物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氨罐区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重点污染防治区要求;现有危废贮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重点防渗设计;洗选车间、库房、脱硝设施及现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库等其他生产区域为一般防渗区。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一般固废包括炉渣、废包装袋、废布袋、废纸屑、废金属、废瓶盖、废塑料和生活垃圾等。炉渣暂存于半封闭的炉渣暂存库,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废布袋、废纸屑、废金属、废瓶盖、废塑料依托现有一座占地面积20m2的一般固废贮存库暂存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物业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润滑油、煤焦油、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废催化剂更换后不在厂区贮存,废润滑油装于密闭桶中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点,废煤焦油先用带内衬编织袋盛装再放置于密闭容器桶中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点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露污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在开工建设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 (八)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九)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项目运营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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