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洋口港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如东县洋口港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如东县洋口港YJ-20-1地 (略) 如东县洋口港,地块西至空地,东至空地,南至空地, (略) ,地块总面积为*.7m2(约99.8亩)。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滩涂和荒地,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对如东县洋口港YJ-20-1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可知,地块历史上为黄海滩涂,2012年地块及周边区域开始进行围涂填海工程,工程于2014年竣工,并于2016年通过验收,2017年地块内开始堆放周边海域航道疏浚产生的海沙,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现场踏勘期间对地块内土壤进行快检分析,共布设土壤采样点44个,检测结果均无异常。通过对周边地块的资料分析,结合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可知,本地块周边无工业企业。因此,本地块内及周边均无潜在污染来源。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25.1-2019)中工作要求,通过资料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确认本地块内及周边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来源,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
如东县洋口港YJ-20-1地 (略) 如东县洋口港,地块西至空地,东至空地,南至空地, (略) ,地块总面积为*.7m2(约99.8亩)。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滩涂和荒地,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对如东县洋口港YJ-20-1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可知,地块历史上为黄海滩涂,2012年地块及周边区域开始进行围涂填海工程,工程于2014年竣工,并于2016年通过验收,2017年地块内开始堆放周边海域航道疏浚产生的海沙,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现场踏勘期间对地块内土壤进行快检分析,共布设土壤采样点44个,检测结果均无异常。通过对周边地块的资料分析,结合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可知,本地块周边无工业企业。因此,本地块内及周边均无潜在污染来源。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25.1-2019)中工作要求,通过资料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确认本地块内及周边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来源,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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