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8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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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8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8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4-08-19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34-*

传 真: 0534-*

邮 箱:*@*ttp://**

通讯地址:夏津 (略) 民中心三楼综合受理(帮办代办)窗口1号、2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夏津正庚环保2024年炉渣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

夏津县新盛 (略) 东侧、 (略) 南侧夏津 (略) 现有厂区内

夏津 (略)

德州 (略)

该项目总投资*元,用地面积8083平方米,项目改扩建后,全厂可达到年处理20.*吨炉渣的能力,新增年处理炉渣*吨。

1.大气环境影响

上料、一次筛分、一次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半封闭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声环境影响

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3.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的要求。

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8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4-08-19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34-*

传 真: 0534-*

邮 箱:*@*ttp://**

通讯地址:夏津 (略) 民中心三楼综合受理(帮办代办)窗口1号、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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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夏津正庚环保2024年炉渣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

夏津县新盛 (略) 东侧、 (略) 南侧夏津 (略) 现有厂区内

夏津 (略)

德州 (略)

该项目总投资*元,用地面积8083平方米,项目改扩建后,全厂可达到年处理20.*吨炉渣的能力,新增年处理炉渣*吨。

1.大气环境影响

上料、一次筛分、一次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半封闭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声环境影响

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3.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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