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饲料加工项目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饲料加工项目
( (略) 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饲料加工项目)
拟审批项目: (略) 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饲料加工项目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项目审批科)
地 址:政务大厅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以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饲料加工项目 | (略) 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 | (略) 三家子满族乡人民政府 | 吉林省佳和 (略) |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地点位于 (略) 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3814.53㎡,新建1#厂房一栋用于产品生产,建筑面积1909.5㎡,厂房内设置饲料加工区、谷物磨制区,厂房外设置粮食烘干区,北侧锅炉房内置一台6t/h生物质热风炉,购置安装烘干塔设备一套,新建深水井1座、消防水池1座及其他配套公用工程设施。项目总投资436.*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 (略) 排入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一级A标准后排入珲春河。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饲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饲料投料、粉碎工序、搅拌工序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玉米装卸粉尘、筛分粉尘、烘干粉尘,通过降低装卸高度、采用封闭式筛分、塔体设防尘罩等降尘措施后厂界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谷物磨制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使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及合理布局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4b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有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饲料加工除尘灰用于饲料加工;谷物磨制除尘灰与杂质、谷壳、碎谷及糠粉用于本饲料加工;粮食烘干工序中产生的防尘罩及折流挡板拦截粉尘及杂质用于饲料加工;生物质燃烧灰渣集中收集后作为肥料还田。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项目前期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 |
( (略) 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饲料加工项目)
拟审批项目: (略) 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饲料加工项目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项目审批科)
地 址:政务大厅二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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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以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饲料加工项目 | (略) 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 | (略) 三家子满族乡人民政府 | 吉林省佳和 (略) |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地点位于 (略) 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3814.53㎡,新建1#厂房一栋用于产品生产,建筑面积1909.5㎡,厂房内设置饲料加工区、谷物磨制区,厂房外设置粮食烘干区,北侧锅炉房内置一台6t/h生物质热风炉,购置安装烘干塔设备一套,新建深水井1座、消防水池1座及其他配套公用工程设施。项目总投资436.*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 (略) 排入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一级A标准后排入珲春河。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饲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饲料投料、粉碎工序、搅拌工序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玉米装卸粉尘、筛分粉尘、烘干粉尘,通过降低装卸高度、采用封闭式筛分、塔体设防尘罩等降尘措施后厂界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谷物磨制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使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及合理布局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4b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有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饲料加工除尘灰用于饲料加工;谷物磨制除尘灰与杂质、谷壳、碎谷及糠粉用于本饲料加工;粮食烘干工序中产生的防尘罩及折流挡板拦截粉尘及杂质用于饲料加工;生物质燃烧灰渣集中收集后作为肥料还田。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项目前期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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