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3宗临时用地批复信息的公示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3宗临时用地批复信息的公示
按照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我局就3宗临时用地(详情见后文)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批准同意上述3宗临时用地使用,详细情况如下:
1、涞源县县龙昂骊谷一期项目北侧临时用地,位于涞源县白石山镇西装铺村,申请单位为涞源县兆 (略) ,申报面积为1.666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1.6335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332公顷)。具体用途为工人办公生活区。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截止至为2026年4月19日。
2、清苑区中国石 (略) (略) 第一采油厂保清902井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位于清苑区张登镇全昆村,申请单位为中国石 (略) (略) 第一采油厂,申报面积为1.013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9880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257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9017公顷,具体用途为生活用房、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钻台、施工生产区。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
3、清苑区中国石 (略) (略) 第一采油厂保清15井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位于温仁镇南邓村、王盘村,申请单位为中国石 (略) (略) 第一采油厂,申报面积为0.762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724公顷、种植园用地0.6750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152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0724公顷,具体用途为生活用房、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钻台、施工生产区。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9日
按照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我局就3宗临时用地(详情见后文)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批准同意上述3宗临时用地使用,详细情况如下:
1、涞源县县龙昂骊谷一期项目北侧临时用地,位于涞源县白石山镇西装铺村,申请单位为涞源县兆 (略) ,申报面积为1.666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1.6335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332公顷)。具体用途为工人办公生活区。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截止至为2026年4月19日。
2、清苑区中国石 (略) (略) 第一采油厂保清902井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位于清苑区张登镇全昆村,申请单位为中国石 (略) (略) 第一采油厂,申报面积为1.013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9880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257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9017公顷,具体用途为生活用房、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钻台、施工生产区。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
3、清苑区中国石 (略) (略) 第一采油厂保清15井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位于温仁镇南邓村、王盘村,申请单位为中国石 (略) (略) 第一采油厂,申报面积为0.762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724公顷、种植园用地0.6750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152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0724公顷,具体用途为生活用房、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钻台、施工生产区。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9日
按照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我局就3宗临时用地(详情见后文)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批准同意上述3宗临时用地使用,详细情况如下:
1、涞源县县龙昂骊谷一期项目北侧临时用地,位于涞源县白石山镇西装铺村,申请单位为涞源县兆 (略) ,申报面积为1.666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1.6335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332公顷)。具体用途为工人办公生活区。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截止至为2026年4月19日。
2、清苑区中国石 (略) (略) 第一采油厂保清902井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位于清苑区张登镇全昆村,申请单位为中国石 (略) (略) 第一采油厂,申报面积为1.013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9880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257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9017公顷,具体用途为生活用房、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钻台、施工生产区。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
3、清苑区中国石 (略) (略) 第一采油厂保清15井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位于温仁镇南邓村、王盘村,申请单位为中国石 (略) (略) 第一采油厂,申报面积为0.762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724公顷、种植园用地0.6750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152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0724公顷,具体用途为生活用房、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钻台、施工生产区。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9日
按照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我局就3宗临时用地(详情见后文)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批准同意上述3宗临时用地使用,详细情况如下:
1、涞源县县龙昂骊谷一期项目北侧临时用地,位于涞源县白石山镇西装铺村,申请单位为涞源县兆 (略) ,申报面积为1.666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1.6335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332公顷)。具体用途为工人办公生活区。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截止至为2026年4月19日。
2、清苑区中国石 (略) (略) 第一采油厂保清902井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位于清苑区张登镇全昆村,申请单位为中国石 (略) (略) 第一采油厂,申报面积为1.013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9880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257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9017公顷,具体用途为生活用房、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钻台、施工生产区。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
3、清苑区中国石 (略) (略) 第一采油厂保清15井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位于温仁镇南邓村、王盘村,申请单位为中国石 (略) (略) 第一采油厂,申报面积为0.762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724公顷、种植园用地0.6750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152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0724公顷,具体用途为生活用房、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钻台、施工生产区。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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