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广东茂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茂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茂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茂名滨海新区博贺内湾、博贺半岛、莲头岭半岛
项目概况:本项目由博贺湾综合整治、砂质海岸修复、珊瑚礁修复、生态功能提升管控工程组成。完成生态修复面积262.49ha,岸线整治修复长度*m,滨海湿地整治修复面积107.18ha。其中,博贺湾生态功能提升与综合整治修复工程拟开展海湾全域环境治理以及红树林修复105.02ha、岸线生态化7406m、湿地生态缓冲带修复48.06ha;博贺半岛砂质海岸修复与减灾能力提升工程拟开展沿海防护林修复107.25ha、岸滩整治和沙生植被修复*m;放鸡岛珊瑚礁修复工程拟开展珊瑚礁修复2.16ha。
本项目以“增强沿海生态减灾能力,提升重要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与持续性,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现生态与减灾协同增效”为总体目标,围绕博贺湾全湾生态环境治理以及红树林、砂质海岸、珊瑚礁等重要典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博贺湾生态功能提升与综合整治修复工程、博贺半岛砂质海岸修复与减灾能力提升工程、放鸡岛珊瑚礁修复工程,通过红树林修复、岸线生态化、沿海防护林修复、珊瑚礁修复等措施,改善生境质量,增加红树林、防护林、珊瑚礁等生态系统面积,以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构建生态屏障,增强区域生态减灾能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提升。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茂名滨海新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略) 电白区电城镇博贺湾大道港务中心1816室
邮编:*
联系人:简文德
联系电话:0668-*
联系邮箱:*@*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东海洋大学
联系地址: (略) 麻 (略) 1号兴海楼322室
邮编:*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26.com
四、公众参与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征求意见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茂名滨海新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2024年8月9日
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茂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茂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茂名滨海新区博贺内湾、博贺半岛、莲头岭半岛
项目概况:本项目由博贺湾综合整治、砂质海岸修复、珊瑚礁修复、生态功能提升管控工程组成。完成生态修复面积262.49ha,岸线整治修复长度*m,滨海湿地整治修复面积107.18ha。其中,博贺湾生态功能提升与综合整治修复工程拟开展海湾全域环境治理以及红树林修复105.02ha、岸线生态化7406m、湿地生态缓冲带修复48.06ha;博贺半岛砂质海岸修复与减灾能力提升工程拟开展沿海防护林修复107.25ha、岸滩整治和沙生植被修复*m;放鸡岛珊瑚礁修复工程拟开展珊瑚礁修复2.16ha。
本项目以“增强沿海生态减灾能力,提升重要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与持续性,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现生态与减灾协同增效”为总体目标,围绕博贺湾全湾生态环境治理以及红树林、砂质海岸、珊瑚礁等重要典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博贺湾生态功能提升与综合整治修复工程、博贺半岛砂质海岸修复与减灾能力提升工程、放鸡岛珊瑚礁修复工程,通过红树林修复、岸线生态化、沿海防护林修复、珊瑚礁修复等措施,改善生境质量,增加红树林、防护林、珊瑚礁等生态系统面积,以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构建生态屏障,增强区域生态减灾能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提升。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茂名滨海新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略) 电白区电城镇博贺湾大道港务中心1816室
邮编:*
联系人:简文德
联系电话:0668-*
联系邮箱:*@*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东海洋大学
联系地址: (略) 麻 (略) 1号兴海楼322室
邮编:*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26.com
四、公众参与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征求意见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茂名滨海新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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