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220kV线路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220kV线路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略) :
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报来《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22 (略) 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独发改呈〔2024〕3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建设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22 (略) 送出工程项目,可提高独山县区域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满足供区发展的需求,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22 (略) 送出工程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贵州省独山县基长镇、上司镇、百泉镇。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 (略) 工程
从基长卓阳220kV升压站220kV侧向西北侧采用架空出线,跨过生态红线区域至沟边后转向西北侧平行于220kV山水线走线,经拱比、下拱比、上拱比至110kV学庄牵引变东北侧,先后跨越110kV石学线、110kV卓石线、 (略) 及在 (略) 二 (略) 西南侧,穿越220kV山水线后继续向西北侧走线,避开百泉光伏红线区域,在干沟附近再次穿越220kV山水线,后跨越110kV百石线至*羊附近,至龙井坡处跨越110kV石尾学上线,再经龙井西北侧跨越110kV石平线,后平行于220kV山麻线走线至*鸭附近电缆终端塔,再采用电缆沟沿G210国道绿化带敷设,穿越城南大道至物流园区内平行于鼠场项目电缆沟走线至独山变东南侧电缆终端塔,最后采用架空方式接入500kV独山变新扩建间隔。按“架空+电缆+架空” (略) 混合方式架设, (略) 全长21公里,其中:基长卓阳升压站~龙井坡段长约17.2公里,龙井坡~*鸭段长约3公里, (略) 长约0.8公里。新建塔基64基。
2、基长光伏电站配套500kV独山变220kV间隔扩建工程
在500kV独山变扩建1个220kV间隔,占用独山变220kV配电装置由西至东第12个(12E)备用出线间隔位置。220KV配电装置终期采用双母线双分段接线,前期采用双母线双分段接线,不改变原有接线形式。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AIS设备,本期设备选型与前期变电设备一致,短路水平按50kA选择。本期扩建在500kV独山变电站原有红线内进行。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业主: (略) 。
八、核准有效期:两年。
九、本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并未获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办理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应有的效益。
附件:1.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
附件1
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22 (略) 送出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取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监理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情况说明: 核 准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略) :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22 (略) 送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知人(项目核准或备案部门):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告知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 (略)
2024年8月19日
(略) :
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报来《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22 (略) 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独发改呈〔2024〕3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建设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22 (略) 送出工程项目,可提高独山县区域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满足供区发展的需求,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22 (略) 送出工程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贵州省独山县基长镇、上司镇、百泉镇。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 (略) 工程
从基长卓阳220kV升压站220kV侧向西北侧采用架空出线,跨过生态红线区域至沟边后转向西北侧平行于220kV山水线走线,经拱比、下拱比、上拱比至110kV学庄牵引变东北侧,先后跨越110kV石学线、110kV卓石线、 (略) 及在 (略) 二 (略) 西南侧,穿越220kV山水线后继续向西北侧走线,避开百泉光伏红线区域,在干沟附近再次穿越220kV山水线,后跨越110kV百石线至*羊附近,至龙井坡处跨越110kV石尾学上线,再经龙井西北侧跨越110kV石平线,后平行于220kV山麻线走线至*鸭附近电缆终端塔,再采用电缆沟沿G210国道绿化带敷设,穿越城南大道至物流园区内平行于鼠场项目电缆沟走线至独山变东南侧电缆终端塔,最后采用架空方式接入500kV独山变新扩建间隔。按“架空+电缆+架空” (略) 混合方式架设, (略) 全长21公里,其中:基长卓阳升压站~龙井坡段长约17.2公里,龙井坡~*鸭段长约3公里, (略) 长约0.8公里。新建塔基64基。
2、基长光伏电站配套500kV独山变220kV间隔扩建工程
在500kV独山变扩建1个220kV间隔,占用独山变220kV配电装置由西至东第12个(12E)备用出线间隔位置。220KV配电装置终期采用双母线双分段接线,前期采用双母线双分段接线,不改变原有接线形式。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AIS设备,本期设备选型与前期变电设备一致,短路水平按50kA选择。本期扩建在500kV独山变电站原有红线内进行。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业主: (略) 。
八、核准有效期:两年。
九、本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并未获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办理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应有的效益。
附件:1.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
附件1
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22 (略) 送出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取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监理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情况说明: 核 准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略) :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22 (略) 送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知人(项目核准或备案部门):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告知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 (略)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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