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宏养殖服务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广西民宏养殖服务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广西 (略) 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广西 (略) 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 (略) 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鹿寨县平山镇屯秋村石烘屯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56.188亩(约*.59m2),主要建设4栋猪舍、看护房、暂存池、异位发酵床,同时配套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生猪*头。
5、项目总投资:*元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链接:
链接:http://**_Z4DO0cA
提取码:xqaz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 (略) 址:
五、公众意见提出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至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 (略)
通讯地址: (略) 鹿寨县平山镇屯秋村石烘屯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梁工
通讯地址: (略) 新柳大道111号新城智埠大楼20楼2201单元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广西 (略)
2024年8月16日
广西 (略) 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广西 (略) 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 (略) 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鹿寨县平山镇屯秋村石烘屯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56.188亩(约*.59m2),主要建设4栋猪舍、看护房、暂存池、异位发酵床,同时配套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生猪*头。
5、项目总投资:*元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链接:
链接:http://**_Z4DO0cA
提取码:xqaz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 (略) 址:
五、公众意见提出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至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 (略)
通讯地址: (略) 鹿寨县平山镇屯秋村石烘屯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梁工
通讯地址: (略) 新柳大道111号新城智埠大楼20楼2201单元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广西 (略)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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