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鑫泽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废旧再生塑料资源化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石河子市鑫泽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废旧再生塑料资源化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石河子市鑫泽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废旧再生塑料资源化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4年8月, (略) 鑫 (略) 委托新疆九睦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略) 鑫 (略) 废旧再生塑料资源化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鑫 (略) 废旧再生塑料资源化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第八师149团。
项目概要:利用原有加工生产车间3栋,新建农用地膜生产线两条,年生产加工地膜*吨、新建农用滴灌带生产线八条,年生产加工5000吨、新建废旧再生塑料回收处理生产线两条,年处理废弃农用地膜5000吨,利用办公室及员工宿舍1栋,原料库房1栋,产品库房1栋进行相应改造,硬化周边 (略) 及周边环境。
项目总投资:*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鑫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镔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九睦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环评单位联系人:叶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略) 鑫 (略)
2024年8月19日
石河子市鑫泽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废旧再生塑料资源化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4年8月, (略) 鑫 (略) 委托新疆九睦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略) 鑫 (略) 废旧再生塑料资源化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鑫 (略) 废旧再生塑料资源化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第八师149团。
项目概要:利用原有加工生产车间3栋,新建农用地膜生产线两条,年生产加工地膜*吨、新建农用滴灌带生产线八条,年生产加工5000吨、新建废旧再生塑料回收处理生产线两条,年处理废弃农用地膜5000吨,利用办公室及员工宿舍1栋,原料库房1栋,产品库房1栋进行相应改造,硬化周边 (略) 及周边环境。
项目总投资:*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鑫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镔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九睦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环评单位联系人:叶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略) 鑫 (略)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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