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环晃审〔2024〕14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关于新晃骐腾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片纸质蛋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怀环晃审〔2024〕14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关于新晃骐腾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片纸质蛋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晃骐 (略) :
你公司呈报的《新晃骐 (略) 年产*片纸质蛋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元,租用新晃县 (略) 闲置地块及厂房,新建年产*片纸质蛋托建设项目,总用地2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原料区、产品区及公用工程等。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分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浆液循环利用不外排;模具清洁用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生活污水排口(DW001) (略) (略) 。
3.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热风炉废气经重力除尘室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中废气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干燥炉、窑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2中的燃油锅炉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和设备选型,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热风炉炉渣、除尘室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设备机修养护工作均委托专业维修单位,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机油等均由维修单位带回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厂区暂存。厂内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你公司应在项目实际排污行为发生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分局重新审批或者审核。
六、该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的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2024年8月19日
新晃骐 (略) :
你公司呈报的《新晃骐 (略) 年产*片纸质蛋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元,租用新晃县 (略) 闲置地块及厂房,新建年产*片纸质蛋托建设项目,总用地2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原料区、产品区及公用工程等。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分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浆液循环利用不外排;模具清洁用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生活污水排口(DW001) (略) (略) 。
3.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热风炉废气经重力除尘室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中废气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干燥炉、窑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2中的燃油锅炉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和设备选型,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热风炉炉渣、除尘室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设备机修养护工作均委托专业维修单位,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机油等均由维修单位带回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厂区暂存。厂内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你公司应在项目实际排污行为发生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分局重新审批或者审核。
六、该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的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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