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关于2024年8月20日作出的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华达生物质燃料加工有限公司生物质压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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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关于2024年8月20日作出的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华达生物质燃料加工有限公司生物质压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8月2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8-*

传 真:0438-*

邮编:*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华达生 (略) 生物质压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前环审函[2024]15号

2024年8月20日

前环审函[2024]15号

关于《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华达生 (略) 生物质压块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华达生 (略) :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 (略) 编制的《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华达生 (略) 生物质压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 (略) 前郭县王府站镇,租用松原 (略) 厂区进行生产,所在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农田和一座加油站;西侧为302国道;北侧为吉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为*㎡。项目建成后,年产生物质压块燃料*t。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

该项目符合前郭县总体规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锅炉排污水用于生产车间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该项目压块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项目冬季供暖由1台3t/h生物质锅炉供给,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简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煤锅炉限值;通过采取生产车间密闭、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厂界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风机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及4类标准。

(五)产生的固废物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分选产生的残渣、灰土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和车间沉降粉尘收集后外售;废弃滤袋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一般固废暂存区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做好水泥硬化处理,确保固废暂存区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七)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我局进行备案。

四、项目如有变化应注意的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2024年8月20日

抄送:吉林省 (略)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华达生 (略)

印发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2024年8月20日印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8月2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8-*

传 真:0438-*

邮编:*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华达生 (略) 生物质压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前环审函[2024]15号

2024年8月20日

前环审函[2024]15号

关于《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华达生 (略) 生物质压块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华达生 (略) :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 (略) 编制的《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华达生 (略) 生物质压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 (略) 前郭县王府站镇,租用松原 (略) 厂区进行生产,所在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农田和一座加油站;西侧为302国道;北侧为吉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为*㎡。项目建成后,年产生物质压块燃料*t。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

该项目符合前郭县总体规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锅炉排污水用于生产车间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该项目压块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项目冬季供暖由1台3t/h生物质锅炉供给,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简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煤锅炉限值;通过采取生产车间密闭、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厂界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风机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及4类标准。

(五)产生的固废物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分选产生的残渣、灰土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和车间沉降粉尘收集后外售;废弃滤袋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一般固废暂存区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做好水泥硬化处理,确保固废暂存区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七)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我局进行备案。

四、项目如有变化应注意的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2024年8月20日

抄送:吉林省 (略)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华达生 (略)

印发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2024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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