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6日我局对安岳 (略) 安岳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安岳县思源水利 (略) 安岳县桂花等1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岳县思源水利 (略) 朝阳水库至康家桥水库联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 *
通讯地址: (略) 安岳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安岳 (略) 安岳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资环审批安〔2024〕36号 | 2024.8.16 |
2 | 安岳县思源水利 (略) 安岳县桂花等1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资环审批安〔2024〕37号 | 2024.8.16 |
3 | 安岳县思源水利 (略) 朝阳水库至康家桥水库联通工程 | 资环审批安〔2024〕38号 | 2024.8.1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6日我局对安岳 (略) 安岳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安岳县思源水利 (略) 安岳县桂花等1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岳县思源水利 (略) 朝阳水库至康家桥水库联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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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安岳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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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安岳 (略) 安岳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资环审批安〔2024〕36号 | 2024.8.16 |
2 | 安岳县思源水利 (略) 安岳县桂花等1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资环审批安〔2024〕37号 | 2024.8.16 |
3 | 安岳县思源水利 (略) 朝阳水库至康家桥水库联通工程 | 资环审批安〔2024〕38号 | 2024.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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