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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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江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7月3 (略) 松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略) 松江区审计局局长 宋 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松江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松江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区审计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历次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 (略) 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紧扣重大政策措施推进落实、重点领域风险防范、规范权力运行、督促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以高质量审计监督为松江打造上海高质量发展的新城范例提供支撑。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注入强大动能,202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在合理区间,取得殊为不易的发展成绩。

——全力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创新资源集聚效应持续放大,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科创策源能力不断增强,产业发展态势稳固,规上工业企业 (略) 第一。松江新城建设全面提速, (略) 、松江枢纽、轨道交通12号线西延伸等国家级、市级项目有序推进。

——综合施策助力经济稳进提质。出台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各类产业扶持资金。强化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切实帮助企业减负增效,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 (略) 场主体信心的基础性作用。

——统筹保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紧盯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关键小事”,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稳就业政策加速落实,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公共交通体系持续优化扩容,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健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中民生支出持续增长,民生建设不断加强。

——节流增效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坚持真过紧日子,持续压减公用经费和行政支出。着力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精准高效的预算管理新机制,加快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流程应用,以数字化改革赋能财政管理现代化,推动财政政策提升效能。

——一体推进提升审计整改质效。一年来,区审计局持续发力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制度52项,促进增收节支4.16亿元,移送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开展了审计,对393个区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数据进行全覆盖分析核查,对区级6个部门及其所属37家单位实施重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积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资金安排及执行的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1.部分项目年初预算安排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不足。一是7家单位28个项目因年初预算编报未充分论证项目可行性、未与实际工作结合等原因,导致6987.*元预算资金当年未执行或结余。二是3家单位年初预算编报不完整、不规范,存在漏编预算或虚列项目预算的情况,涉及金额77.*元。

2.部分项目预算调整调剂及执行不够规范。一是2家单位2个项目预算调整调剂未经程序或程序倒置,涉及金额56.*元。二是6.38亿元未执行的代编预算未在年中及时收回总预算。三是2家单位3个项目存在超范围、超进度列支预算资金的情况,涉及金额60.*元。

(二)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1.建设用地指标费清算力度不足。部分出让/划拨地块建设指标费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未及时收取、结算和清算,共涉及金额4.07亿元。

2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1家单位历年未使用的预备费及国企增资款等共计3.36亿元长期结存专户,未有效盘活。23家单位挂账两年以上结余资金及应缴财政款共计1328.*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并上缴。

3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部分已成损失。19家单位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共计4888.*元,其中232.*元已确认无法收回。

4财政补贴形成的退税款宕存国企账面,涉及2家区属国企自2019年以来退税款,截至2023年末累计4.71亿元。

(三)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1.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未实现全覆盖。11项代编预算项目未开展绩效跟踪及绩效自评价。

2.预算单位绩效自评价工作质量不高。一是绩效目标未量化问题较为普遍,主要表现在“时效指标”“数量指标”等未设定客观、量化指标来评价工作完成进度、数量,而是采用“及时”“达标”等笼统定性表述。二是49个项目绩效自评价不规范、不真实,主要表现在自评价漏填完成值、资金执行率填报错误、指标对应内容未实施或未达目标仍自评满分等。

(四)采购及购买服务管理的规范性、效益性还需加强

1.需求管理及程序履行不够严格。一是购买服务内容重复或不细化、不明确,共涉及4家单位51.*元。二是发包审核监管不严,存在关联方比价、不满足实质响应条件的报价入围比选等情况,涉及2家单位17个项目。三是未严格履行程序,存在未经立项审批、采购程序倒置、首付款比例超规定等情况,涉及2家单位21个项目。

2.质量监管及验收审核不够到位。一是日常监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佳。2家单位的泵站、水闸第三方运行管理服务普遍存在人员脱岗、运行台账造假等情况。二是验收及结算审核不严。2家单位5个项目存在未达标准仍足额支付费用、超合同单价结算等情况,多计费用133.*元。3家单位4个项目存在验收资料记载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不真实等问题。

3.购买服务成果未有效利用。主要表现在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实效测评成果未在相关评选中充分利用;对第三方核验初查报告发现的安全风险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

(五)落实过紧日子及遵守财经制度意识有待提升

1.公务用车及加油卡使用管理不够规范。一是违规租赁公务用车,个别单位未按规定报区机管局备案,违规长期租赁汽车作为执法用车,涉及租金36.*元。二是加油卡充值厉行节约意识不强,存在超年度实际需求充值、年底突击充值等情况,导致加油卡年末余额较大,涉及4家单位91.*元。三是一车一卡未全面落实,抽查全区街镇(经开区)仍存在一卡多车、多卡一车、多卡多车等情况。

2部分资产配置使用中过紧日子意识不强。一是部分通用电子设备配置管理不够集约高效,1家单位超标准配置打印机,2家单位36台办公设备长期闲置。二是个别房屋资产频繁调整用途,导致装修损失约50.*元。三是1家单位牵头开发的信息系统因集成性无法满足需求,6家使用对象中的4家已于2023年停用该系统。

3.未及时清理退休、离职人员公务卡。77家区级单位140张公务卡的持卡人已退休或离职,但未及时在区财政管理系统内清理。

二、推动政策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审计在年度各审计项目中重 (略) 规划与土地利用、产融深度融合发展及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 (略) 、区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着力发挥对稳投资、促增长的支撑及带动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建设用地减量化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部分建设用地未有效盘活

一是减量化双计划街镇完成率低下。2023年11个街镇未完成减量化立项任务,6个街镇未完成减量化验收任务。二是街镇减量化资金长期宕存。2019-2023年立项的共计759.01公顷减量化任务共拨付资金56.97亿元,截至2023年底仅验收完成177.76公顷涉及资金18.48亿元,剩余38.49亿元宕存在各街镇园区,其中2019-2020年立项项目资金10.79亿元。三是批而未供建设用地未有效盘活。如56块已无法开发使用的开发边界外住宅用地指标未盘活使用,涉及44.12公顷。四是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7个闲置地块未开展土地调查工作,也未征缴闲置土地费。

(二) (略) 挂牌奖励企业质量不佳,扶持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2021-2023年,329家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获得我区一次性挂牌奖励。截至审计日,11家企业在上股交中心展示系统基本信披层已无法找到,29家企业在挂牌后被进行风险揭示,其中5家被终止挂牌。另有23家Q版挂牌企业已注销。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1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质效还需提升。一是个别法律服务热线2023年度部分服务时段电话接通率低于95%,呼叫等待时长超1分钟,未达政府热线服务规范标准。二是法律援助及人民调解服务补贴发放存在案件补贴计算口径不合理、重复发放等情况。

2部分规划类行政执法事项不够规范。一是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审核不到位,个别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未达要求,仍通过验收。二是个别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资源验收不到位,项目占用第三方地块仍予以验收通过。三是以罚代管,个别项目违法占地行为长期未整改。

三、重点民生资金及项目审计情况

一年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乡村振兴、惠民补贴、市政工程等领域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以审计力度守护民生“温度”。

(一)推动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方面

1.示范村项目资金拨付及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奖补资金滞留镇级财政。2474.*元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结存在镇财政所账面,未及时拨付。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个别村绿化景观提升项目支付不规范,混淆支付主体;民宿项目未签订合同已交付第三方运营。

2农村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政策设定不清晰。一是未清晰界定初创运营阶段概念。政策规定对承租企业给予初创运营阶段资金扶持,但对初创期未明确界定。二是未清晰设定一事一议决策层级,实际操作中仅见镇级一事一议资料,未见区级职能部门在相关决策中就一事一议事项予以讨论。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工程现场质量管理不到位,8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部分施工内容未达设计要求,虚增成本*元。二是养护单位设施巡检履职不到位,对收水系统渗漏、淤积、堵塞等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处理。三是少数污水设施处理效果不佳,个别镇3个点位的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处理设施2023年内均出现出水水质不合格的现象。四是建成后财务处理不规范,1.34亿元已建成农污设施未计入资产。

4农村集体权益保障落实不到位,集体收益面临损失或流失。一是农村集体资金被长期低息使用。 (略) 低息向9家村经济合作社借款,截至2023年底到期未还本金*元,未付利息331.*元。二是集体经营收入被侵占。 (略) 收费管理失控,217.*元物业费收入被收费人员长期占款。

(二) (略) 政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审计重点关注了交通、水利、绿化工程等建设项目,共涉及合同价或决算金额14.53亿元。相关项目对提升城区功能布局、优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较好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够精细,造成投资损失43.*元。2个项目因前期用地性质核实及调研不到位,造成多投入前期费用、部分已建成工程拆除。二是结算审核把控不严,多计成本176.*元。3个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组价及工程量计算错误等问题,导致多计建设成本。三是工程质量监管不严,影响项目建设效益。6个项目部分施工内容未达设计要求,涉及虚增建设成本677.*元。如5个河道标段附属工 (略) 基层厚度和使用材料未达设计要求,其中个别点位已开裂。

(三)惠民政策补贴发放方面

一是人才租房补贴及人才公寓运营补贴发放审核不严,涉及超发和重复发放金额合计2.*元。二是企业自主培训补贴真实性存疑,存在员工未参加培训仍给予补贴、补贴依据不足等情况。三是社区食堂助餐量虚假,存在增加非真实就餐量,以期获得财政运营补贴的情况。

四、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在各类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区级公物仓数据不完整,职能部门集中管理闲置资产未纳入统一管理。“松江智慧机关”系统内登记并集中存放统一管理的闲置固定资产未在区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且上述物资流转主要通过集中管理部门不定期向各单位下发物资申领公示,区公物仓综合管理部门无法实现对上述资产的统一调配。

2房屋资产统筹高效管理还需加力。一是房屋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房屋资产底数不清。5家单位13处房屋资产未纳入集中统一管理;94处房产存在账实不符、现状与资产卡片或权证信息不一致等情况。二是房屋资产配置管理缺乏统一规划。2.*平方米自有房屋资产闲置未盘活。三是日常管理不善,资产及收益面临流失风险。5处2514.08平方米房屋被民营企业或个人占用;3处1384.61平方米经营性房产被托管企业低价租用或无偿使用;3处2.*平方米房屋资产动迁补偿款未能及时收取;6处房屋资产承租人实际使用面积多于租赁合同面积。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重点对1家区属国企集团进行了审计,同时在其他审计项目中对涉及区属国企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关注。

1落实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的成效不显著。

一是重资产经营转型未达预期,个别资产项目运营现状与预期差异较大,投资回收期预计无法实现;后续部分拟投资项目以及调整部分划拨用地作商业用途等重资产经营转型模式存在不确定性。二是低效企业深化改革推进不力, (略) 场竞争业务呈萎缩趋势,剔除防疫用车收入外,自2020年以来出租车业务持续亏损,且未中标2024-2026年区内临时租赁车辆服务,508辆区域出租车车牌额度闲置。三是10.*平方米土地未综合利用,多个项目未启动开发,公交场站建设任务未如期推进。

2部分国有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出资人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6.99亿元的对外投资股东权益被稀释。二是账务处置不当,承接区城交中心资产时,将其投入对外投资企业的6919.*元成本予以核销,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三是国有资产动迁未按决策执行,签订补充协议并变更支付条款,补偿收益存在流失风险。四是决策不当,将安置房回款方式调整为待所有安置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导致2345.*元安置房销售款长期被占用。

3公共交通运营成本控制意识薄弱,降本增效举措不够。

车辆采购方面,备车计划及购置车型确定不科学,2023年末备车率达18.68%,平均每月约60辆备车一次未使用;未结合日平均行驶里程数等关键指标采购最经济车型,导致购置及运营成本增加。服务采购方面,存在车辆维修服务计价方式不经济,充电桩运维、车辆部分深度消毒业务非必要外包,场地保洁服务结算依据不实等问题,导致运营成本增加。

4物业收费管理薄弱,经营收入存在流失风险。 (略) 管理的商业街物业费收缴率长期低于70%,2016-2023年共欠收341.*元。其中有97笔共计88.*元的物业费已超过诉讼时效;186.*元物业费因资产所有人同为街道所属基层单位而未履行适当的催缴程序,经营收入不完整,面临流失风险。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耕地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抛荒现象。主要表现在复垦后农用地长期未种植,导致抛荒或半抛荒,如某镇100亩农用地完成复垦后交还集体经济组织,但自2022年7月至今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未种植农作物。

2土壤检测工作执行不严,存在环境风险。一是100亩复垦农用地及3个卸点涉及农用地的渣土项目土壤检测时未选用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而是采用标准更低的建设用地二类指标;二是个别渣土收纳项目未进行土壤质量检测。

3设施农用地监管不到位,个别存在非农化情况。某街道备案面积241亩的设施农用地存在将备案范围内部分用地用于建设商业服务设施、开办农家乐等情况。

4水资源保护政策落实不严格。部分水体未设置河长,两处小微水体已经灭失,涉及面积2235.98平方米;个别小微水体存在饲养家禽、水质浑浊等现象,涉及面积4969.80平方米。

五、审计建议

(一)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保障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刚性,严格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理念,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

(二)抓好政策完善落实,扎实推进松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G60科创走廊和松江新城建设大局,完善土地减量化项目及资金管理,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强化财政政策与各类扶持政策的统筹协调,完善约束机制,提升政策的协同性和精准性。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执法规范性及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着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民生项目及资金管理,切实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乡村振兴、惠民补贴、生态环境、集体资产等民生领域各项举措,抓实抓细政策落地,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完善民生项目及资金全过程跟踪问效机制,切实保障民生工程质量、提升民生资金效益,兜牢民生底线。

(四)完善监管及风险防控,保障国有资产资源安全高效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筹管理机制,盘活用好存量资产,确保资产集约高效配置。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有企业运营效率及管理能力,切实保障出资人权益,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提高自然资源利用与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关键一年,千帆竞发,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审计职责定位和使命任务, (略) 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以高质量审计工作推动“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建设开创新局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附件:

——2024年7月3 (略) 松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略) 松江区审计局局长 宋 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松江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松江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区审计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历次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 (略) 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紧扣重大政策措施推进落实、重点领域风险防范、规范权力运行、督促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以高质量审计监督为松江打造上海高质量发展的新城范例提供支撑。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注入强大动能,202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在合理区间,取得殊为不易的发展成绩。

——全力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创新资源集聚效应持续放大,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科创策源能力不断增强,产业发展态势稳固,规上工业企业 (略) 第一。松江新城建设全面提速, (略) 、松江枢纽、轨道交通12号线西延伸等国家级、市级项目有序推进。

——综合施策助力经济稳进提质。出台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各类产业扶持资金。强化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切实帮助企业减负增效,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 (略) 场主体信心的基础性作用。

——统筹保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紧盯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关键小事”,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稳就业政策加速落实,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公共交通体系持续优化扩容,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健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中民生支出持续增长,民生建设不断加强。

——节流增效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坚持真过紧日子,持续压减公用经费和行政支出。着力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精准高效的预算管理新机制,加快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流程应用,以数字化改革赋能财政管理现代化,推动财政政策提升效能。

——一体推进提升审计整改质效。一年来,区审计局持续发力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制度52项,促进增收节支4.16亿元,移送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开展了审计,对393个区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数据进行全覆盖分析核查,对区级6个部门及其所属37家单位实施重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积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资金安排及执行的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1.部分项目年初预算安排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不足。一是7家单位28个项目因年初预算编报未充分论证项目可行性、未与实际工作结合等原因,导致6987.*元预算资金当年未执行或结余。二是3家单位年初预算编报不完整、不规范,存在漏编预算或虚列项目预算的情况,涉及金额77.*元。

2.部分项目预算调整调剂及执行不够规范。一是2家单位2个项目预算调整调剂未经程序或程序倒置,涉及金额56.*元。二是6.38亿元未执行的代编预算未在年中及时收回总预算。三是2家单位3个项目存在超范围、超进度列支预算资金的情况,涉及金额60.*元。

(二)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1.建设用地指标费清算力度不足。部分出让/划拨地块建设指标费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未及时收取、结算和清算,共涉及金额4.07亿元。

2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1家单位历年未使用的预备费及国企增资款等共计3.36亿元长期结存专户,未有效盘活。23家单位挂账两年以上结余资金及应缴财政款共计1328.*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并上缴。

3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部分已成损失。19家单位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共计4888.*元,其中232.*元已确认无法收回。

4财政补贴形成的退税款宕存国企账面,涉及2家区属国企自2019年以来退税款,截至2023年末累计4.71亿元。

(三)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1.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未实现全覆盖。11项代编预算项目未开展绩效跟踪及绩效自评价。

2.预算单位绩效自评价工作质量不高。一是绩效目标未量化问题较为普遍,主要表现在“时效指标”“数量指标”等未设定客观、量化指标来评价工作完成进度、数量,而是采用“及时”“达标”等笼统定性表述。二是49个项目绩效自评价不规范、不真实,主要表现在自评价漏填完成值、资金执行率填报错误、指标对应内容未实施或未达目标仍自评满分等。

(四)采购及购买服务管理的规范性、效益性还需加强

1.需求管理及程序履行不够严格。一是购买服务内容重复或不细化、不明确,共涉及4家单位51.*元。二是发包审核监管不严,存在关联方比价、不满足实质响应条件的报价入围比选等情况,涉及2家单位17个项目。三是未严格履行程序,存在未经立项审批、采购程序倒置、首付款比例超规定等情况,涉及2家单位21个项目。

2.质量监管及验收审核不够到位。一是日常监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佳。2家单位的泵站、水闸第三方运行管理服务普遍存在人员脱岗、运行台账造假等情况。二是验收及结算审核不严。2家单位5个项目存在未达标准仍足额支付费用、超合同单价结算等情况,多计费用133.*元。3家单位4个项目存在验收资料记载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不真实等问题。

3.购买服务成果未有效利用。主要表现在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实效测评成果未在相关评选中充分利用;对第三方核验初查报告发现的安全风险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

(五)落实过紧日子及遵守财经制度意识有待提升

1.公务用车及加油卡使用管理不够规范。一是违规租赁公务用车,个别单位未按规定报区机管局备案,违规长期租赁汽车作为执法用车,涉及租金36.*元。二是加油卡充值厉行节约意识不强,存在超年度实际需求充值、年底突击充值等情况,导致加油卡年末余额较大,涉及4家单位91.*元。三是一车一卡未全面落实,抽查全区街镇(经开区)仍存在一卡多车、多卡一车、多卡多车等情况。

2部分资产配置使用中过紧日子意识不强。一是部分通用电子设备配置管理不够集约高效,1家单位超标准配置打印机,2家单位36台办公设备长期闲置。二是个别房屋资产频繁调整用途,导致装修损失约50.*元。三是1家单位牵头开发的信息系统因集成性无法满足需求,6家使用对象中的4家已于2023年停用该系统。

3.未及时清理退休、离职人员公务卡。77家区级单位140张公务卡的持卡人已退休或离职,但未及时在区财政管理系统内清理。

二、推动政策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审计在年度各审计项目中重 (略) 规划与土地利用、产融深度融合发展及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 (略) 、区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着力发挥对稳投资、促增长的支撑及带动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建设用地减量化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部分建设用地未有效盘活

一是减量化双计划街镇完成率低下。2023年11个街镇未完成减量化立项任务,6个街镇未完成减量化验收任务。二是街镇减量化资金长期宕存。2019-2023年立项的共计759.01公顷减量化任务共拨付资金56.97亿元,截至2023年底仅验收完成177.76公顷涉及资金18.48亿元,剩余38.49亿元宕存在各街镇园区,其中2019-2020年立项项目资金10.79亿元。三是批而未供建设用地未有效盘活。如56块已无法开发使用的开发边界外住宅用地指标未盘活使用,涉及44.12公顷。四是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7个闲置地块未开展土地调查工作,也未征缴闲置土地费。

(二) (略) 挂牌奖励企业质量不佳,扶持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2021-2023年,329家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获得我区一次性挂牌奖励。截至审计日,11家企业在上股交中心展示系统基本信披层已无法找到,29家企业在挂牌后被进行风险揭示,其中5家被终止挂牌。另有23家Q版挂牌企业已注销。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1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质效还需提升。一是个别法律服务热线2023年度部分服务时段电话接通率低于95%,呼叫等待时长超1分钟,未达政府热线服务规范标准。二是法律援助及人民调解服务补贴发放存在案件补贴计算口径不合理、重复发放等情况。

2部分规划类行政执法事项不够规范。一是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审核不到位,个别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未达要求,仍通过验收。二是个别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资源验收不到位,项目占用第三方地块仍予以验收通过。三是以罚代管,个别项目违法占地行为长期未整改。

三、重点民生资金及项目审计情况

一年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乡村振兴、惠民补贴、市政工程等领域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以审计力度守护民生“温度”。

(一)推动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方面

1.示范村项目资金拨付及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奖补资金滞留镇级财政。2474.*元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结存在镇财政所账面,未及时拨付。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个别村绿化景观提升项目支付不规范,混淆支付主体;民宿项目未签订合同已交付第三方运营。

2农村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政策设定不清晰。一是未清晰界定初创运营阶段概念。政策规定对承租企业给予初创运营阶段资金扶持,但对初创期未明确界定。二是未清晰设定一事一议决策层级,实际操作中仅见镇级一事一议资料,未见区级职能部门在相关决策中就一事一议事项予以讨论。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工程现场质量管理不到位,8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部分施工内容未达设计要求,虚增成本*元。二是养护单位设施巡检履职不到位,对收水系统渗漏、淤积、堵塞等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处理。三是少数污水设施处理效果不佳,个别镇3个点位的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处理设施2023年内均出现出水水质不合格的现象。四是建成后财务处理不规范,1.34亿元已建成农污设施未计入资产。

4农村集体权益保障落实不到位,集体收益面临损失或流失。一是农村集体资金被长期低息使用。 (略) 低息向9家村经济合作社借款,截至2023年底到期未还本金*元,未付利息331.*元。二是集体经营收入被侵占。 (略) 收费管理失控,217.*元物业费收入被收费人员长期占款。

(二) (略) 政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审计重点关注了交通、水利、绿化工程等建设项目,共涉及合同价或决算金额14.53亿元。相关项目对提升城区功能布局、优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较好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够精细,造成投资损失43.*元。2个项目因前期用地性质核实及调研不到位,造成多投入前期费用、部分已建成工程拆除。二是结算审核把控不严,多计成本176.*元。3个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组价及工程量计算错误等问题,导致多计建设成本。三是工程质量监管不严,影响项目建设效益。6个项目部分施工内容未达设计要求,涉及虚增建设成本677.*元。如5个河道标段附属工 (略) 基层厚度和使用材料未达设计要求,其中个别点位已开裂。

(三)惠民政策补贴发放方面

一是人才租房补贴及人才公寓运营补贴发放审核不严,涉及超发和重复发放金额合计2.*元。二是企业自主培训补贴真实性存疑,存在员工未参加培训仍给予补贴、补贴依据不足等情况。三是社区食堂助餐量虚假,存在增加非真实就餐量,以期获得财政运营补贴的情况。

四、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在各类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区级公物仓数据不完整,职能部门集中管理闲置资产未纳入统一管理。“松江智慧机关”系统内登记并集中存放统一管理的闲置固定资产未在区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且上述物资流转主要通过集中管理部门不定期向各单位下发物资申领公示,区公物仓综合管理部门无法实现对上述资产的统一调配。

2房屋资产统筹高效管理还需加力。一是房屋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房屋资产底数不清。5家单位13处房屋资产未纳入集中统一管理;94处房产存在账实不符、现状与资产卡片或权证信息不一致等情况。二是房屋资产配置管理缺乏统一规划。2.*平方米自有房屋资产闲置未盘活。三是日常管理不善,资产及收益面临流失风险。5处2514.08平方米房屋被民营企业或个人占用;3处1384.61平方米经营性房产被托管企业低价租用或无偿使用;3处2.*平方米房屋资产动迁补偿款未能及时收取;6处房屋资产承租人实际使用面积多于租赁合同面积。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重点对1家区属国企集团进行了审计,同时在其他审计项目中对涉及区属国企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关注。

1落实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的成效不显著。

一是重资产经营转型未达预期,个别资产项目运营现状与预期差异较大,投资回收期预计无法实现;后续部分拟投资项目以及调整部分划拨用地作商业用途等重资产经营转型模式存在不确定性。二是低效企业深化改革推进不力, (略) 场竞争业务呈萎缩趋势,剔除防疫用车收入外,自2020年以来出租车业务持续亏损,且未中标2024-2026年区内临时租赁车辆服务,508辆区域出租车车牌额度闲置。三是10.*平方米土地未综合利用,多个项目未启动开发,公交场站建设任务未如期推进。

2部分国有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出资人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6.99亿元的对外投资股东权益被稀释。二是账务处置不当,承接区城交中心资产时,将其投入对外投资企业的6919.*元成本予以核销,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三是国有资产动迁未按决策执行,签订补充协议并变更支付条款,补偿收益存在流失风险。四是决策不当,将安置房回款方式调整为待所有安置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导致2345.*元安置房销售款长期被占用。

3公共交通运营成本控制意识薄弱,降本增效举措不够。

车辆采购方面,备车计划及购置车型确定不科学,2023年末备车率达18.68%,平均每月约60辆备车一次未使用;未结合日平均行驶里程数等关键指标采购最经济车型,导致购置及运营成本增加。服务采购方面,存在车辆维修服务计价方式不经济,充电桩运维、车辆部分深度消毒业务非必要外包,场地保洁服务结算依据不实等问题,导致运营成本增加。

4物业收费管理薄弱,经营收入存在流失风险。 (略) 管理的商业街物业费收缴率长期低于70%,2016-2023年共欠收341.*元。其中有97笔共计88.*元的物业费已超过诉讼时效;186.*元物业费因资产所有人同为街道所属基层单位而未履行适当的催缴程序,经营收入不完整,面临流失风险。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耕地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抛荒现象。主要表现在复垦后农用地长期未种植,导致抛荒或半抛荒,如某镇100亩农用地完成复垦后交还集体经济组织,但自2022年7月至今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未种植农作物。

2土壤检测工作执行不严,存在环境风险。一是100亩复垦农用地及3个卸点涉及农用地的渣土项目土壤检测时未选用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而是采用标准更低的建设用地二类指标;二是个别渣土收纳项目未进行土壤质量检测。

3设施农用地监管不到位,个别存在非农化情况。某街道备案面积241亩的设施农用地存在将备案范围内部分用地用于建设商业服务设施、开办农家乐等情况。

4水资源保护政策落实不严格。部分水体未设置河长,两处小微水体已经灭失,涉及面积2235.98平方米;个别小微水体存在饲养家禽、水质浑浊等现象,涉及面积4969.80平方米。

五、审计建议

(一)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保障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刚性,严格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理念,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

(二)抓好政策完善落实,扎实推进松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G60科创走廊和松江新城建设大局,完善土地减量化项目及资金管理,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强化财政政策与各类扶持政策的统筹协调,完善约束机制,提升政策的协同性和精准性。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执法规范性及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着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民生项目及资金管理,切实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乡村振兴、惠民补贴、生态环境、集体资产等民生领域各项举措,抓实抓细政策落地,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完善民生项目及资金全过程跟踪问效机制,切实保障民生工程质量、提升民生资金效益,兜牢民生底线。

(四)完善监管及风险防控,保障国有资产资源安全高效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筹管理机制,盘活用好存量资产,确保资产集约高效配置。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有企业运营效率及管理能力,切实保障出资人权益,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提高自然资源利用与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关键一年,千帆竞发,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审计职责定位和使命任务, (略) 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以高质量审计工作推动“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建设开创新局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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