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路东侧、翠微街南侧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文华路东侧、翠微街南侧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该地块位于山西省晋城经济技术开 (略) 东侧、翠微街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E:112°52′06.56,N:35°30′03.63″,地块面积为7238m2,合计约10.86亩。根据《 (略) 东、翠微街南出让地块项目勘测技术报告书》本项目土 (略) 用地7238m2(代码201),现拟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7238m2(代码070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出具的《关于两宗出让用地土地用途说明》, (略) 东、翠微街南出让地块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筑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综上,该地块依法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托,山西中政 (略) 负责 (略) 东侧、翠微街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主要是在现有资料基础上,开展一定程度的调查采样分析工作,识别是否存在污染、污染程度及污染类型。
二、第一阶段污染识别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历史沿革较为清晰。该地块2003年之前为旱地、田坎;2003-2016年开始作为周边工地施工队驻扎场所;2021年施工队撤出后,为市政公司洒水车停放处,后于2022开始整体将活动板房搬迁拆除,调查地块内未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无潜在污染源;未发现工业固废和污染物堆存;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等环境污染。
地块相邻及周边范围内潜在污染源主要为山西 (略) 、中 (略) 加油站、 (略) (略) /阳光驾校、汽车4S店、 (略) 、富士康科技园等企业产生的重金属、苯系物、多环芳烃、*醛、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硫化物、*醛、挥发酚、三*胺、硫化物、非*烷总烃等污染物过大气沉降和地下水迁移等方式对本地块土壤产生影响。
综上,本地块污染识别阶段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分析出地块内可能存在的主要污染物,按照保守原则,本地块需开展初步采样调查,以进一步核实地块内土壤污染状况。
根据调查地块用地情况和相邻地块使用情况,结合周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参考当地气象、水文、地形地貌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本次土壤调查的检测指标为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重金属、VOCs和SVOCs等45项基本项目及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氰化物、苯酚、*醛、重金属(锰、锌、锑)、多环芳烃、氨氮、硫化物、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c。地下水检测指标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基本35项、重金属(锑)、石油烃(C10-C40)、二*苯为第二阶段的检测因子。
三、结论
项目组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和识别结果,制定了初步采样工作方案。开展了现场勘探、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流转与检测,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指南以及检测机构的要求,对钻探、样品采集、样品保存、样品运输和样品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初步调查阶段共设置7个土壤检测点位、其中1个土壤背景点位。共检测18个(含2个平行样)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包括基础45项和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氰化物、苯酚、*醛、重金属(锰、锌、锑)、多环芳烃、氨氮、硫化物、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c。
土壤检测结果表明,重金属、氨氮、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硫化物均有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等均未检出。
根据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土壤污染物筛选标准选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列入的检出污染物项目,参考河北地方筛选值、四川省地方筛选值和黑龙江地方筛选值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土壤目前未受到污染,不需要对本地块开展进一步的调查,本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居住用地兼容商服用地建设项目用地要求,可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建设
该地块位于山西省晋城经济技术开 (略) 东侧、翠微街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E:112°52′06.56,N:35°30′03.63″,地块面积为7238m2,合计约10.86亩。根据《 (略) 东、翠微街南出让地块项目勘测技术报告书》本项目土 (略) 用地7238m2(代码201),现拟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7238m2(代码070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出具的《关于两宗出让用地土地用途说明》, (略) 东、翠微街南出让地块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筑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综上,该地块依法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托,山西中政 (略) 负责 (略) 东侧、翠微街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主要是在现有资料基础上,开展一定程度的调查采样分析工作,识别是否存在污染、污染程度及污染类型。
二、第一阶段污染识别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历史沿革较为清晰。该地块2003年之前为旱地、田坎;2003-2016年开始作为周边工地施工队驻扎场所;2021年施工队撤出后,为市政公司洒水车停放处,后于2022开始整体将活动板房搬迁拆除,调查地块内未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无潜在污染源;未发现工业固废和污染物堆存;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等环境污染。
地块相邻及周边范围内潜在污染源主要为山西 (略) 、中 (略) 加油站、 (略) (略) /阳光驾校、汽车4S店、 (略) 、富士康科技园等企业产生的重金属、苯系物、多环芳烃、*醛、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硫化物、*醛、挥发酚、三*胺、硫化物、非*烷总烃等污染物过大气沉降和地下水迁移等方式对本地块土壤产生影响。
综上,本地块污染识别阶段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分析出地块内可能存在的主要污染物,按照保守原则,本地块需开展初步采样调查,以进一步核实地块内土壤污染状况。
根据调查地块用地情况和相邻地块使用情况,结合周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参考当地气象、水文、地形地貌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本次土壤调查的检测指标为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重金属、VOCs和SVOCs等45项基本项目及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氰化物、苯酚、*醛、重金属(锰、锌、锑)、多环芳烃、氨氮、硫化物、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c。地下水检测指标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基本35项、重金属(锑)、石油烃(C10-C40)、二*苯为第二阶段的检测因子。
三、结论
项目组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和识别结果,制定了初步采样工作方案。开展了现场勘探、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流转与检测,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指南以及检测机构的要求,对钻探、样品采集、样品保存、样品运输和样品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初步调查阶段共设置7个土壤检测点位、其中1个土壤背景点位。共检测18个(含2个平行样)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包括基础45项和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氰化物、苯酚、*醛、重金属(锰、锌、锑)、多环芳烃、氨氮、硫化物、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c。
土壤检测结果表明,重金属、氨氮、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硫化物均有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等均未检出。
根据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土壤污染物筛选标准选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列入的检出污染物项目,参考河北地方筛选值、四川省地方筛选值和黑龙江地方筛选值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土壤目前未受到污染,不需要对本地块开展进一步的调查,本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居住用地兼容商服用地建设项目用地要求,可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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