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和压铸件技改扩建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模具和压铸件技改扩建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 (略) (略) “模具和压铸件技改扩建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 项目概况
(略) (略) 模具和压铸件技改扩建提升项目位于 (略) (略) 岙里工业区A-18号地块(利用现有厂区空置区域进行模具和压铸件的技改扩建提升)。
1、在现有厂区利用车间一层东侧的模具车间空置区域进行精密模具设备的提升改造;新增精密模具生产所需的线切割机、穿孔机、电脉冲机等设备。
2、在现有厂区车间一层北侧中部空置区域新增压铸机设备(新增3台),对现有压铸件的产品规格进行提升改造,提升压铸件的生产产能。
3、在现有厂区利用车间一层东侧空置区域以及车间二层空置区域,利用自我生产的压铸件进行精加工及外购件组装工序,投产后可达年产*套汽摩五金配件生产能力。其中车间一层东侧空置区域拟布设超声波清洗区、喷砂区、数控车床区、高速数控机区(加工中心区)等;车间二层由西至东依次布置总装车间、成品区、动力头加工区、半成品区等。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岙里工业区A-18号地块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尚工 电话:*
地址: (略) 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 (略) 171号新华保险大厦1019-C19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项目熔化工序、压铸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收集(收集效率80%)”,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5%)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熔化工序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0.*mg/m3,压铸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mg/m3,由同一排气筒(DA001)排出,合计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 mg/m3+0.*mg/m3=0.*mg/m3,可以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脱模工序废气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计)经“集气收集(收集效率80%)”,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31.116mg/m3,排放速率为0.*kg/h,可以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5/1782-2018)表1中其他企业的非*烷总烃排放标准(非*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8kg/h,15米高排气筒)。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收集(收集效率90%)”,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5%)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喷砂工序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1.*mg/m3,排放速率0.*kg/h,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排气筒15m)。
(2)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超声波清洗废水及职工的生活污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经经园 (略) ,纳入岙里工业项目集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略) (略) ,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后经岙里工业项目集中区污水处理站进 (略) (略)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后仅在白天运行,夜间不生产。则项目东侧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南侧、西侧、北侧紧邻相邻企业,属于共厂界,不进行预测。周边岙里镇西村居民点及零星的居民点声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由于项目配备的高噪声设备均在于生产车间内,部分高噪声设备处于专用机房内,其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基本上能够符合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大多作为二次资源进行了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五、 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你对于该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2、你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程度;
3、你认为该项目对社会与环境有何影响;
4、你对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建议;
5、你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开展的其他建议。
六、 意见发表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 (略) (略)
2024年8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 (略) (略) “模具和压铸件技改扩建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 项目概况
(略) (略) 模具和压铸件技改扩建提升项目位于 (略) (略) 岙里工业区A-18号地块(利用现有厂区空置区域进行模具和压铸件的技改扩建提升)。
1、在现有厂区利用车间一层东侧的模具车间空置区域进行精密模具设备的提升改造;新增精密模具生产所需的线切割机、穿孔机、电脉冲机等设备。
2、在现有厂区车间一层北侧中部空置区域新增压铸机设备(新增3台),对现有压铸件的产品规格进行提升改造,提升压铸件的生产产能。
3、在现有厂区利用车间一层东侧空置区域以及车间二层空置区域,利用自我生产的压铸件进行精加工及外购件组装工序,投产后可达年产*套汽摩五金配件生产能力。其中车间一层东侧空置区域拟布设超声波清洗区、喷砂区、数控车床区、高速数控机区(加工中心区)等;车间二层由西至东依次布置总装车间、成品区、动力头加工区、半成品区等。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岙里工业区A-18号地块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尚工 电话:*
地址: (略) 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 (略) 171号新华保险大厦1019-C19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项目熔化工序、压铸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收集(收集效率80%)”,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5%)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熔化工序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0.*mg/m3,压铸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mg/m3,由同一排气筒(DA001)排出,合计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 mg/m3+0.*mg/m3=0.*mg/m3,可以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脱模工序废气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计)经“集气收集(收集效率80%)”,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31.116mg/m3,排放速率为0.*kg/h,可以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5/1782-2018)表1中其他企业的非*烷总烃排放标准(非*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8kg/h,15米高排气筒)。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收集(收集效率90%)”,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5%)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喷砂工序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1.*mg/m3,排放速率0.*kg/h,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排气筒15m)。
(2)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超声波清洗废水及职工的生活污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经经园 (略) ,纳入岙里工业项目集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略) (略) ,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后经岙里工业项目集中区污水处理站进 (略) (略)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后仅在白天运行,夜间不生产。则项目东侧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南侧、西侧、北侧紧邻相邻企业,属于共厂界,不进行预测。周边岙里镇西村居民点及零星的居民点声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由于项目配备的高噪声设备均在于生产车间内,部分高噪声设备处于专用机房内,其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基本上能够符合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大多作为二次资源进行了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五、 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你对于该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2、你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程度;
3、你认为该项目对社会与环境有何影响;
4、你对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建议;
5、你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开展的其他建议。
六、 意见发表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 (略) (略)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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