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阳城水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阳山县阳城水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阳山县阳城水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阳阳山县阳城水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公示,以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阳山县阳城水厂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阳山县中心城区(阳城镇)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1)管网部分:①从城北水库坝后 DN600 现状引水钢管末端驳接DN800 焊接钢管 1.368km 引水至重建的阳城水厂。②从重建阳城水厂新建DN600 配水主管 0.974km 至阳山县连江大桥城北桥头,连接现状阳山县城北供水主管。(2)水厂部分:在原阳城水厂红线范围内重建水厂,包括新建一体化净水设备(净水量 3 万 m3/d)、清水池(容积为 4000m3)、综合楼、围墙及大门等附属建筑物工程,同时对厂内部分地面做硬化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山县水利局
通讯地址: (略) 阳山县阳城镇行 (略)
联系人:王工
电话:*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长兴街道长 (略) 87号悦汇space 316
联系人:熊工
电话:020-*
四、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营运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共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
阳山县阳城水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阳阳山县阳城水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公示,以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阳山县阳城水厂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阳山县中心城区(阳城镇)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1)管网部分:①从城北水库坝后 DN600 现状引水钢管末端驳接DN800 焊接钢管 1.368km 引水至重建的阳城水厂。②从重建阳城水厂新建DN600 配水主管 0.974km 至阳山县连江大桥城北桥头,连接现状阳山县城北供水主管。(2)水厂部分:在原阳城水厂红线范围内重建水厂,包括新建一体化净水设备(净水量 3 万 m3/d)、清水池(容积为 4000m3)、综合楼、围墙及大门等附属建筑物工程,同时对厂内部分地面做硬化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山县水利局
通讯地址: (略) 阳山县阳城镇行 (略)
联系人:王工
电话:*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长兴街道长 (略) 87号悦汇space 316
联系人:熊工
电话:020-*
四、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营运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共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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