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330铜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横埠至陈瑶湖段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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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330铜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横埠至陈瑶湖段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关于 (略) (略) G330铜 (略) 改建工程横埠至陈瑶湖段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略) (略) G330铜 (略) 改建工程横埠至陈瑶湖段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 (略) (略) G330铜 (略) 改建工程横埠至陈瑶湖段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

*

传真:

/

地址:

枞阳经济经开区管委会

邮编:

*

项目名称:

(略) (略) G330铜 (略) 改建工程横埠至陈瑶湖段沥青拌合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枞阳县枞阳经济开发区横埠园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安徽鸿祺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0亩地,购置沥青拌合机、沥青存储设备、燃料存储设备、矿粉储存设备、燃料锅炉、管道、压力容器、抽水机具及其装载机等设备,并配套辅助设施,建设一座德基4000型拌合站,年生产沥青混凝土*吨。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号:2407-*-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施:

(一)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现 (略) (略) (略) ,排入横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厂区实行雨污分流, (略) (略) 进入横埠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横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枞阳段)。运营期外排废水执行横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横埠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

(三)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项目施工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营期项目滚筒烘干燃烧废气、滚筒烘干粉尘、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1);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8m高排气筒直排(DA002);沥青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3)。运营期项目导热油炉(属于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油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烘干滚筒主燃烧器(属于工业炉窑)产生的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由于烘干、筛分过程粉尘与燃烧器废气合并由一根排气筒排放,因此该排气筒颗粒物排放应从严执行不高于30mg/m3的要求;其他废气(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中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建筑垃圾定点堆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开挖土方采取遮挡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做好绿化工作。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建筑面积200m2),除尘灰、滴漏沥青及搅拌残渣等一般固废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骨料返回供应商加工再利用,沉淀池污泥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分拣杂质、废包装材料、污泥等一般固废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50m2),废导热油、废活性炭、隔油泥、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同时落实《报告表》中规范设置排污口、厂区分区防渗等其他建议及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管委会在受理期间, (略) 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关于 (略) (略) G330铜 (略) 改建工程横埠至陈瑶湖段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略) (略) G330铜 (略) 改建工程横埠至陈瑶湖段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 (略) (略) G330铜 (略) 改建工程横埠至陈瑶湖段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

*

传真:

/

地址:

枞阳经济经开区管委会

邮编:

*

项目名称:

(略) (略) G330铜 (略) 改建工程横埠至陈瑶湖段沥青拌合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枞阳县枞阳经济开发区横埠园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安徽鸿祺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0亩地,购置沥青拌合机、沥青存储设备、燃料存储设备、矿粉储存设备、燃料锅炉、管道、压力容器、抽水机具及其装载机等设备,并配套辅助设施,建设一座德基4000型拌合站,年生产沥青混凝土*吨。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号:2407-*-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施:

(一)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现 (略) (略) (略) ,排入横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厂区实行雨污分流, (略) (略) 进入横埠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横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枞阳段)。运营期外排废水执行横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横埠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

(三)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项目施工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营期项目滚筒烘干燃烧废气、滚筒烘干粉尘、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1);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8m高排气筒直排(DA002);沥青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3)。运营期项目导热油炉(属于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油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烘干滚筒主燃烧器(属于工业炉窑)产生的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由于烘干、筛分过程粉尘与燃烧器废气合并由一根排气筒排放,因此该排气筒颗粒物排放应从严执行不高于30mg/m3的要求;其他废气(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中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建筑垃圾定点堆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开挖土方采取遮挡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做好绿化工作。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建筑面积200m2),除尘灰、滴漏沥青及搅拌残渣等一般固废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骨料返回供应商加工再利用,沉淀池污泥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分拣杂质、废包装材料、污泥等一般固废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50m2),废导热油、废活性炭、隔油泥、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同时落实《报告表》中规范设置排污口、厂区分区防渗等其他建议及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管委会在受理期间, (略) 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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