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青浦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以奖代补项目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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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青浦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以奖代补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

根据《关于做好20 (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156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各街镇(园区)推荐,我委会同区财政局初审,并专家评审。区农业农村委党组会审议,核定录海、锦乐、康然等10家合作社纳入2024年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计划总投资247.*元, (略) 级财政奖补资金199.*元(详见附件2),具体奖补资金以竣工结算为准。

请各街镇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建设主体尽快完成项目建设。

特此通知。


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

根据《关于做好20 (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156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各街镇(园区)推荐,我委会同区财政局初审,并专家评审。区农业农村委党组会审议,核定录海、锦乐、康然等10家合作社纳入2024年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计划总投资247.*元, (略) 级财政奖补资金199.*元(详见附件2),具体奖补资金以竣工结算为准。

请各街镇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建设主体尽快完成项目建设。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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