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省道S280线茂名市区改建工程东环大道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省道S280线茂名市区改建工程东环大道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省道S2 (略) 区改建工程(东环大道)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668-*
传 真: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省道S2 (略) 区改建工程(东环大道)二期 |
建设地点 | (略) 高铁新城 |
建设单位 | 茂名南站综合交通 (略) |
项目概况 | 省道S2 (略) 区改建工程(东环大道)二期位于 (略) 电白区坡心镇,起点位于电白区坡心镇长坡村北侧(起点坐标为东经110.*°、北纬21.*°),与东环大道一期终点相接,起点桩号为K7+600,路线走向由北往南,途径长坡村、与县道 X625线平交,往南途径周屋后,上跨沈海高速G15,继续往南途径山寮村、下灶车村、袂花江、车仔田村,下穿广湛高铁(在建)、与中山大道平交,继续往南途径吊鸡村,终点位于石 (略) 民大道、 (略) 十字交叉处,终点桩号为K12+745(终点坐标为东经110.*°、北纬21.*°),路线全长5.145千米。项目主要建设 (略) 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系统、交通工程等。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⑴废气:拌合站堆料区设置在密闭的厂房内;搅拌楼粉尘经密闭收集除尘处理后排放;搅拌站内设置喷淋装置,定期对起尘区域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置密闭围挡,同时围挡上方设置洒水喷头,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水雾炮等洒水设备,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在施工现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将施工场地泥土带出;施工 (略) 铺设水 (略) 面;沙子、石子、白灰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且砌筑不低于0.5米高度的遮挡并覆盖;施工备用渣土存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高度并采取洒水苫盖;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物清理、搬运装卸过程中按先喷淋、洒水、压尘后作业的程序进行或采用相应容器收集运输,严禁凌空抛洒;临时堆放的土方 (略) 覆盖措施;临时施工场地、建筑垃圾及施工材料堆放场远离环境敏感点;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的车辆应当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加强管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⑵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建筑施工杂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拌合站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生产;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沿途村落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拌合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冲厕、车辆冲洗控制限值后回用。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⑶声环境:拌合站的搅拌机及风机放置在搅拌大楼内;施工场地设置密闭围挡;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对位置相对固定但噪声较高的机械如发电机、空压机等考虑加装隔音罩,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多台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时,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午休时间和夜间停止施工作业;车辆限速行驶,途经居民区、村庄时慢行禁鸣喇叭,控制施工车辆的运输途径,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加强管理,项目噪声排放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⑷固体废物:软基处理产生的泥浆由专用罐车运输至指定地点堆放;项目不设置弃土场,表土暂存于临时表土堆放场,用于后期回填,多余的土方外运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场所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加强管理,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⑸生态: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加强对林草地的保护;涉及水域施工时,?避开丰水期或洪水期,?避开鱼类产卵季,?以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施工过程使用导向桩和钢板桩,在施工区域周围建立围堰,禁止将污水、废渣及机械废油等污染物抛入水体;施工区的临时堆料场、施工车辆避免零散放置,不得随意压毁林地植被和农作物;通过修建场区外围临时挡土墙、临时截排水沟、排水出口临时沉沙池,堆土过程中,在雨季、风季期间,需要对表土堆放场进行临时苫盖等措施,以减少施工中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复垦和植被恢复,路基 (略) 格状挡土并进行草籽、灌木等的撒播,坡面种植攀援植物或匍匐类灌木等。在落实上述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6)风险:项目采用的SS级护栏为最高防撞等级的加强型混凝土护栏;加强危险品的运输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严格限制各种无证、无标志车或泄漏、散装超载危险化学 (略) ;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在大雾、大风等不良天气条件下进入;桥梁、路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在桥的两端各设置一个容积为142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避免风险情况发生时桥面事故废水直排进入袂花江造成污染;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略)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联动,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根据省道S2 (略) 区改建工程(东环大道)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668-*
传 真: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省道S2 (略) 区改建工程(东环大道)二期 |
建设地点 | (略) 高铁新城 |
建设单位 | 茂名南站综合交通 (略) |
项目概况 | 省道S2 (略) 区改建工程(东环大道)二期位于 (略) 电白区坡心镇,起点位于电白区坡心镇长坡村北侧(起点坐标为东经110.*°、北纬21.*°),与东环大道一期终点相接,起点桩号为K7+600,路线走向由北往南,途径长坡村、与县道 X625线平交,往南途径周屋后,上跨沈海高速G15,继续往南途径山寮村、下灶车村、袂花江、车仔田村,下穿广湛高铁(在建)、与中山大道平交,继续往南途径吊鸡村,终点位于石 (略) 民大道、 (略) 十字交叉处,终点桩号为K12+745(终点坐标为东经110.*°、北纬21.*°),路线全长5.145千米。项目主要建设 (略) 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系统、交通工程等。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⑴废气:拌合站堆料区设置在密闭的厂房内;搅拌楼粉尘经密闭收集除尘处理后排放;搅拌站内设置喷淋装置,定期对起尘区域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置密闭围挡,同时围挡上方设置洒水喷头,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水雾炮等洒水设备,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在施工现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将施工场地泥土带出;施工 (略) 铺设水 (略) 面;沙子、石子、白灰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且砌筑不低于0.5米高度的遮挡并覆盖;施工备用渣土存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高度并采取洒水苫盖;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物清理、搬运装卸过程中按先喷淋、洒水、压尘后作业的程序进行或采用相应容器收集运输,严禁凌空抛洒;临时堆放的土方 (略) 覆盖措施;临时施工场地、建筑垃圾及施工材料堆放场远离环境敏感点;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的车辆应当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加强管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⑵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建筑施工杂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拌合站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生产;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沿途村落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拌合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冲厕、车辆冲洗控制限值后回用。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⑶声环境:拌合站的搅拌机及风机放置在搅拌大楼内;施工场地设置密闭围挡;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对位置相对固定但噪声较高的机械如发电机、空压机等考虑加装隔音罩,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多台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时,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午休时间和夜间停止施工作业;车辆限速行驶,途经居民区、村庄时慢行禁鸣喇叭,控制施工车辆的运输途径,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加强管理,项目噪声排放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⑷固体废物:软基处理产生的泥浆由专用罐车运输至指定地点堆放;项目不设置弃土场,表土暂存于临时表土堆放场,用于后期回填,多余的土方外运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场所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加强管理,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⑸生态: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加强对林草地的保护;涉及水域施工时,?避开丰水期或洪水期,?避开鱼类产卵季,?以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施工过程使用导向桩和钢板桩,在施工区域周围建立围堰,禁止将污水、废渣及机械废油等污染物抛入水体;施工区的临时堆料场、施工车辆避免零散放置,不得随意压毁林地植被和农作物;通过修建场区外围临时挡土墙、临时截排水沟、排水出口临时沉沙池,堆土过程中,在雨季、风季期间,需要对表土堆放场进行临时苫盖等措施,以减少施工中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复垦和植被恢复,路基 (略) 格状挡土并进行草籽、灌木等的撒播,坡面种植攀援植物或匍匐类灌木等。在落实上述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6)风险:项目采用的SS级护栏为最高防撞等级的加强型混凝土护栏;加强危险品的运输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严格限制各种无证、无标志车或泄漏、散装超载危险化学 (略) ;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在大雾、大风等不良天气条件下进入;桥梁、路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在桥的两端各设置一个容积为142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避免风险情况发生时桥面事故废水直排进入袂花江造成污染;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略)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联动,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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