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关于富源县富村镇红色混凝土空心砖厂拟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关于富源县富村镇红色混凝土空心砖厂拟审查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0874-*
通讯地址:富源县中安街道 邮编:*
项目名称 | 富源县富村镇红色混凝土空心砖厂 | 建设地点 | (略) 富源县富村镇德胜村委会杉树林村 | 建设单位 | 富源县富村镇红色混凝土空心砖厂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富源县富村镇红色混凝土空心砖厂位于 (略) 富源县富村镇德胜村委会杉树林村;项目投资*元,年产混凝土空心砖*立方。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施工期 项目于2010年建成投产,主体工程已结束,根据现场踏勘,无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施工期间,未收到任何投诉事件。本次环评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 (略) 面硬化、车轮清洗池、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以及布袋除尘的安装,建设内容较少,施工期短。 ①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期建筑材料搬运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过程中施工扬尘, (略) 面扬尘等。项目工程量较小,通过洒水降尘、物料覆盖等措施可有效抑制扬尘产生。 ②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养护过程中施工废水。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废水产生量较小,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无影响。 ③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噪声来自施工过程的设备运行噪声如钻孔机、电锯等,项目施工工程量较小,主要靠人力施工,不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设备使用频率低,且项目周边50m范围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废合理处置,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造成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而且项目施工期的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2)营运期 ①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根据《检测报告》,项目所在地TSP环境质量现状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杉树村散户(2户,约8人),位于项目区侧风向,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要求,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综上,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②营运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搅拌、养护及降尘等工序废水全部被吸收、蒸发消耗,无废水产生,其余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项目区洒水降尘,无废水外排,废水回用可行,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营运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后,对周边影响小。 ④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沉降灰尘、除尘器收集灰尘、废砖坯、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等。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及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施工期措施: ①通过洒水降尘、物料覆盖等措施可有效抑制扬尘产生; ②施工期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修理、维护和保养,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等措施后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废合理处置,处置率100% 2、运营期措施: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成型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水泥密闭储存、输送;砂石料堆场半封闭;水泥筒仓仓顶自带过滤式除尘器;搅拌机进料口及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配料搅拌废气收集至布袋除尘器中处理后排放;厂区进出口设车轮冲洗池; (略) 硬化 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用水为员工洗手等用水,生活污水收集桶收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搅拌机清洗用水设生产废水收集桶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无外排;车轮清洗用水在清洗池内循环使用,无外排。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进入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养护,不外排。 ③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④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回用于项目生产工序;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废砖人工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机油危废间暂存后回用于机械润滑。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略) 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0874-*
通讯地址:富源县中安街道 邮编:*
项目名称 | 富源县富村镇红色混凝土空心砖厂 | 建设地点 | (略) 富源县富村镇德胜村委会杉树林村 | 建设单位 | 富源县富村镇红色混凝土空心砖厂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富源县富村镇红色混凝土空心砖厂位于 (略) 富源县富村镇德胜村委会杉树林村;项目投资*元,年产混凝土空心砖*立方。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施工期 项目于2010年建成投产,主体工程已结束,根据现场踏勘,无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施工期间,未收到任何投诉事件。本次环评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 (略) 面硬化、车轮清洗池、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以及布袋除尘的安装,建设内容较少,施工期短。 ①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期建筑材料搬运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过程中施工扬尘, (略) 面扬尘等。项目工程量较小,通过洒水降尘、物料覆盖等措施可有效抑制扬尘产生。 ②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养护过程中施工废水。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废水产生量较小,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无影响。 ③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噪声来自施工过程的设备运行噪声如钻孔机、电锯等,项目施工工程量较小,主要靠人力施工,不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设备使用频率低,且项目周边50m范围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废合理处置,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造成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而且项目施工期的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2)营运期 ①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根据《检测报告》,项目所在地TSP环境质量现状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杉树村散户(2户,约8人),位于项目区侧风向,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要求,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综上,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②营运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搅拌、养护及降尘等工序废水全部被吸收、蒸发消耗,无废水产生,其余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项目区洒水降尘,无废水外排,废水回用可行,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营运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后,对周边影响小。 ④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沉降灰尘、除尘器收集灰尘、废砖坯、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等。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及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施工期措施: ①通过洒水降尘、物料覆盖等措施可有效抑制扬尘产生; ②施工期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修理、维护和保养,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等措施后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废合理处置,处置率100% 2、运营期措施: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成型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水泥密闭储存、输送;砂石料堆场半封闭;水泥筒仓仓顶自带过滤式除尘器;搅拌机进料口及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配料搅拌废气收集至布袋除尘器中处理后排放;厂区进出口设车轮冲洗池; (略) 硬化 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用水为员工洗手等用水,生活污水收集桶收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搅拌机清洗用水设生产废水收集桶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无外排;车轮清洗用水在清洗池内循环使用,无外排。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进入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养护,不外排。 ③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④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回用于项目生产工序;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废砖人工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机油危废间暂存后回用于机械润滑。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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