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0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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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0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投资促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

邮政编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眉山东坡铝城110kV输变电扩建工程

(略) 东坡区修文镇(眉山甘眉工业园区内)

(略) (略)

四川德创力盛 (略)

1.铝城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扩建#3主变1×63MVA,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扩建10kV出线14回,扩建10kV并联电容器组2×6Mvar,扩建10kV消弧线圈1×1000kVA。恢复110kV爱铝Ⅰ线0.09km。新建1座有效容积为6.5m3的事故油池,与原有有效容积为20m3的事故油池连通;2.爱国 220kV变电站保护完善工程:在爱国220KV变电站站内拆除并更换11 (略) 保护2套。

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共计11.*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8%。

1.废气防治措施:①施工期设备设施基础开挖时应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 (略) 进行洒水、清扫;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按照《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号)中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②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入厕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施工产生的施工冲洗废水经现场设置的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②运营 (略) 运营期间不产生污水;铝城110kV变电站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固废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 (略) 政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理;拆除固体废物包括拆除的既有事故油坑建筑垃圾,统一运往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处置;②营运 (略) 不产生固体废物,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少量事故废油和含油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不外排。更换的废蓄电池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①施工期严格落实《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中的有关要求;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远离站界区域;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避免碾压机械、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基础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夜间不进行基础施工;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隔离带,使用隔音板、挡墙等阻挡声波传播,减少周围受到的噪声干扰;②营运期采用本报告中所列型号导线及排列方式, (略) 进行检修维护;变电站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低于65dB(A)的设备,主变布置在前期预留位置。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无电磁环境影响;②营运期变电站新增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略) 导线选择合理的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2m,满足在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0m,在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0m的要求

6.生态保护措施: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法定生态保护区域、重要生境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项目不涉及新征占地,项目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选用当地植物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2

眉山仁寿富加110kV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

四川省仁寿县富加镇

(略) (略)

四川德创力盛 (略)

拆除富加110kV变电站既有#2主变,在原#2主变位置新建一台63 MVA主变,扩建35kV出线间隔1回,扩建10kV出线间隔4回,原40MVA主变(#1主变)低压侧扩建1组6Mvar并联电容器。同时拆除原#2主变基础及#2主变事故油坑,拆除原有事故油池1座,新建#2主变有效容积为5.4m3的事故油坑1个,新建1座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取缔原有事故油池。

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共计23.*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31%。

1.废气防治措施:①施工期设备设施基础开挖时应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 (略) 进行洒水、清扫;使用商用混凝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按照《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号)中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②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施工产生的施工冲洗废水经现场设置的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②运营期变电站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固废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 (略) 政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理;拆除的既有2号主变等设备,拆除设备由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报废处置,主变压器拆除过程中变压器油经密闭油罐储存,主变压器油交由有危 (略) 回收利用;主变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棉纱、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②营运期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少量事故废油和含油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不外排。更换的废蓄电池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①施工期严格落实《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中的有关要求;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区域;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避免碾压机械、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基础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夜间不进行基础施工,以减小对站外敏感目标的影响;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隔离带,使用隔音板、挡墙等阻挡声波传播,减少周围居民受到的干扰;与周边居民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噪音对他们的干扰;②营运期新更换的主变压器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的主变设备;更换的主变压器布置在原有位置。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无电磁环境影响;②营运期变电站新增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6.生态保护措施: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法定生态保护区域、重要生境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项目不涉及新征占地,施工活动均位于站内,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变电站运行维护均集中在站内,不会对站外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投资促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

邮政编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眉山东坡铝城110kV输变电扩建工程

(略) 东坡区修文镇(眉山甘眉工业园区内)

(略) (略)

四川德创力盛 (略)

1.铝城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扩建#3主变1×63MVA,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扩建10kV出线14回,扩建10kV并联电容器组2×6Mvar,扩建10kV消弧线圈1×1000kVA。恢复110kV爱铝Ⅰ线0.09km。新建1座有效容积为6.5m3的事故油池,与原有有效容积为20m3的事故油池连通;2.爱国 220kV变电站保护完善工程:在爱国220KV变电站站内拆除并更换11 (略) 保护2套。

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共计11.*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8%。

1.废气防治措施:①施工期设备设施基础开挖时应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 (略) 进行洒水、清扫;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按照《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号)中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②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入厕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施工产生的施工冲洗废水经现场设置的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②运营 (略) 运营期间不产生污水;铝城110kV变电站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固废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 (略) 政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理;拆除固体废物包括拆除的既有事故油坑建筑垃圾,统一运往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处置;②营运 (略) 不产生固体废物,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少量事故废油和含油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不外排。更换的废蓄电池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①施工期严格落实《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中的有关要求;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远离站界区域;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避免碾压机械、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基础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夜间不进行基础施工;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隔离带,使用隔音板、挡墙等阻挡声波传播,减少周围受到的噪声干扰;②营运期采用本报告中所列型号导线及排列方式, (略) 进行检修维护;变电站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低于65dB(A)的设备,主变布置在前期预留位置。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无电磁环境影响;②营运期变电站新增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略) 导线选择合理的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2m,满足在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0m,在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0m的要求

6.生态保护措施: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法定生态保护区域、重要生境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项目不涉及新征占地,项目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选用当地植物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2

眉山仁寿富加110kV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

四川省仁寿县富加镇

(略) (略)

四川德创力盛 (略)

拆除富加110kV变电站既有#2主变,在原#2主变位置新建一台63 MVA主变,扩建35kV出线间隔1回,扩建10kV出线间隔4回,原40MVA主变(#1主变)低压侧扩建1组6Mvar并联电容器。同时拆除原#2主变基础及#2主变事故油坑,拆除原有事故油池1座,新建#2主变有效容积为5.4m3的事故油坑1个,新建1座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取缔原有事故油池。

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共计23.*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31%。

1.废气防治措施:①施工期设备设施基础开挖时应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 (略) 进行洒水、清扫;使用商用混凝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按照《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号)中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②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施工产生的施工冲洗废水经现场设置的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②运营期变电站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固废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 (略) 政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理;拆除的既有2号主变等设备,拆除设备由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报废处置,主变压器拆除过程中变压器油经密闭油罐储存,主变压器油交由有危 (略) 回收利用;主变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棉纱、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②营运期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少量事故废油和含油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不外排。更换的废蓄电池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①施工期严格落实《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中的有关要求;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区域;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避免碾压机械、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基础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夜间不进行基础施工,以减小对站外敏感目标的影响;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隔离带,使用隔音板、挡墙等阻挡声波传播,减少周围居民受到的干扰;与周边居民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噪音对他们的干扰;②营运期新更换的主变压器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的主变设备;更换的主变压器布置在原有位置。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无电磁环境影响;②营运期变电站新增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6.生态保护措施: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法定生态保护区域、重要生境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项目不涉及新征占地,施工活动均位于站内,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变电站运行维护均集中在站内,不会对站外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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