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芜湖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关于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芜湖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书项目 | |||
项目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略) 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三山经开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略) 以西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公示时间 | 2024.8.20-2024.8.27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m2,总建筑面积约*m2,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约*m2,地下部分建筑面积约*m2,项目规划主要建设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科研培训楼等用房,规划床位1000张。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清洁运输有关政策要求,运输车辆应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 (略) 移动机械。 2.落实雨污分流制度。平疫结合区废水经消毒池+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化验废水先经过高压灭菌后再经中和池预处理后与其余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 4.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及病理性废物等)和危险废物(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高效过滤器、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污泥和格栅渣、污水站在线监测废液)等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 |
通讯地址 | 鸠 (略) 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书项目 | |||
项目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略) 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三山经开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略) 以西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公示时间 | 2024.8.20-2024.8.27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m2,总建筑面积约*m2,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约*m2,地下部分建筑面积约*m2,项目规划主要建设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科研培训楼等用房,规划床位1000张。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清洁运输有关政策要求,运输车辆应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 (略) 移动机械。 2.落实雨污分流制度。平疫结合区废水经消毒池+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化验废水先经过高压灭菌后再经中和池预处理后与其余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 4.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及病理性废物等)和危险废物(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高效过滤器、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污泥和格栅渣、污水站在线监测废液)等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 |
通讯地址 | 鸠 (略) 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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