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2024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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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2024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预计金额(万元)

1

专业技术评估费

对重大、难点项目,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项目进行技术评估。*元/个,本次支付一个项目的评估费用。

3

2

秀洲区排污许可服务费项目

截止2022年已登记管理企业质量线上抽查,问题筛选以及重点落实登记企业现场核查,对新增发证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填报指导、质量审核及现场勘查;对新增登记管理企业进行填报指导,预计50家。对持证企业发起的变更、重新申请、延续进行审核,对发生重大变动的持证企业开展发证前现场检查;监督有新项目企业及时更新排污许可证。对所有发证企业(及2022年持证满3个月的企业),进行年报提交率审核等

24.25

3

秀洲区减污降碳 (略) 创建技术支撑项目

包括申报省级减污 (略) 申报创建费用。预估*,实际中标*

12

4

2024年度第三方环境检测项目

环境事故应急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环境科研监测、专项调查监测、河道水质、地下水监测、土壤监测以及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等监测站无能力完成的监测工作

1.*

5

2023年生态环境统计委托服务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等工作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22〕394号)、《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需对全区排放源统计工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约300家),开展2023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年报、2023年季报、生态环境管理统计数据工作。

9.5

6

2024年度环境检测项目

(略) 站监测服务费

4.133

8

企业碳报告核查项目

2023年碳报告核查项目中期款和尾款13.*元,2024年碳报告核查项目预付款*元。项目总预算*。

7.92

9

秀洲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

2024年秀洲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预算*元

10

10

入河排污口排查及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溯源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37 号)的要求,开展全域入河排口排查及工业排口溯源。 (略) 局统招分签方式,涉及我区1819条(段)河道,共计1635.81km,中标价*.74元。 根据2023年7月28日《 (略) 秀洲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秀洲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协调会议纪要》,该项目费用由区级财政和各镇(街道)财政承担,其中区级财政承担*.87元。2023年区级财政已支付*,2024年需支付12.*元。

12.9206

11

秀洲区2023年移动源污染防治抽查抽测项目

根据《 (略) 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规定, (略) 秀洲区范围内常态化 (略) 移动机械尾气抽检抽测。根据秀洲区生态环境分局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日常执法检测,同时根据秋冬季期间禁用区内非道机械每月抽查率相关指标要求,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对秀洲区禁用区内 (略) 移动机械抽测比例,项目周期内抽测台次不少于900台。

27.24

12

秀洲区2024年移动源污染防治抽查抽测项目

根据《 (略) 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规定, (略) 秀洲区范围内常态化 (略) 移动机械尾气抽检抽测。根据秀洲区生态环境分局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日常执法检测,同时根据秋冬季期间禁用区内非道机械每月抽查率相关指标要求,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期间对秀洲区禁用区内 (略) 移动机械抽测比例,项目周期内抽测台次不少于900台。项目总预算36.*,签订合同后预付40%,验收后支付尾款。

14.528

13

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委托服务费

根据 (略) 创〔2021〕35号关于印发《 (略) 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暨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第17页要求,需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总预算*,招投标结束支付40%,项目验收后支付60%.

14.528

14

微型水自动站和石臼漾清新空气站2023年运维项目

3个水站和1个气站运维的维护及管理工作

8.15

15

秀洲区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王江泾梅家荡站)运维项目

运维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所需备品备件、耗材、标准物质等以及日常运行维护、仪器维修、数据审核、数据重积分等另外还包括对监测数据的 (略) 的运行维护

12.825

17

2024年度第三方环境检测项目

环境事故应急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环境科研监测、专项调查监测、河道水质、地下水监测、土壤监测以及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等监测站无能力完成的监测工作

19.*



合计

18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预计金额(万元)

1

专业技术评估费

对重大、难点项目,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项目进行技术评估。*元/个,本次支付一个项目的评估费用。

3

2

秀洲区排污许可服务费项目

截止2022年已登记管理企业质量线上抽查,问题筛选以及重点落实登记企业现场核查,对新增发证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填报指导、质量审核及现场勘查;对新增登记管理企业进行填报指导,预计50家。对持证企业发起的变更、重新申请、延续进行审核,对发生重大变动的持证企业开展发证前现场检查;监督有新项目企业及时更新排污许可证。对所有发证企业(及2022年持证满3个月的企业),进行年报提交率审核等

24.25

3

秀洲区减污降碳 (略) 创建技术支撑项目

包括申报省级减污 (略) 申报创建费用。预估*,实际中标*

12

4

2024年度第三方环境检测项目

环境事故应急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环境科研监测、专项调查监测、河道水质、地下水监测、土壤监测以及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等监测站无能力完成的监测工作

1.*

5

2023年生态环境统计委托服务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等工作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22〕394号)、《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需对全区排放源统计工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约300家),开展2023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年报、2023年季报、生态环境管理统计数据工作。

9.5

6

2024年度环境检测项目

(略) 站监测服务费

4.133

8

企业碳报告核查项目

2023年碳报告核查项目中期款和尾款13.*元,2024年碳报告核查项目预付款*元。项目总预算*。

7.92

9

秀洲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

2024年秀洲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预算*元

10

10

入河排污口排查及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溯源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37 号)的要求,开展全域入河排口排查及工业排口溯源。 (略) 局统招分签方式,涉及我区1819条(段)河道,共计1635.81km,中标价*.74元。 根据2023年7月28日《 (略) 秀洲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秀洲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协调会议纪要》,该项目费用由区级财政和各镇(街道)财政承担,其中区级财政承担*.87元。2023年区级财政已支付*,2024年需支付12.*元。

12.9206

11

秀洲区2023年移动源污染防治抽查抽测项目

根据《 (略) 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规定, (略) 秀洲区范围内常态化 (略) 移动机械尾气抽检抽测。根据秀洲区生态环境分局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日常执法检测,同时根据秋冬季期间禁用区内非道机械每月抽查率相关指标要求,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对秀洲区禁用区内 (略) 移动机械抽测比例,项目周期内抽测台次不少于900台。

27.24

12

秀洲区2024年移动源污染防治抽查抽测项目

根据《 (略) 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规定, (略) 秀洲区范围内常态化 (略) 移动机械尾气抽检抽测。根据秀洲区生态环境分局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日常执法检测,同时根据秋冬季期间禁用区内非道机械每月抽查率相关指标要求,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期间对秀洲区禁用区内 (略) 移动机械抽测比例,项目周期内抽测台次不少于900台。项目总预算36.*,签订合同后预付40%,验收后支付尾款。

14.528

13

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委托服务费

根据 (略) 创〔2021〕35号关于印发《 (略) 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暨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第17页要求,需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总预算*,招投标结束支付40%,项目验收后支付60%.

14.528

14

微型水自动站和石臼漾清新空气站2023年运维项目

3个水站和1个气站运维的维护及管理工作

8.15

15

秀洲区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王江泾梅家荡站)运维项目

运维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所需备品备件、耗材、标准物质等以及日常运行维护、仪器维修、数据审核、数据重积分等另外还包括对监测数据的 (略) 的运行维护

12.825

17

2024年度第三方环境检测项目

环境事故应急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环境科研监测、专项调查监测、河道水质、地下水监测、土壤监测以及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等监测站无能力完成的监测工作

19.*



合计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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