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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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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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 (略) 科学技术局提名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内容向社会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7天,具体公示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的,请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局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局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通讯地址: (略) (略) 科技 (略) 科技局高新产业发展科,邮编:*

联系人:梁锦艳   联系电话:*


附件1.浙江 (略)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

2. (略)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

3. (略) 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公示信息表

4.温州意 (略)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

5. (略)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



(略) 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0日

附件1.浙江 (略)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docx

附件2. (略)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docx

附件3. (略) 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公示信息表.docx

附件4.温州意 (略)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wps

附件5. (略)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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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 (略) 科学技术局提名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内容向社会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7天,具体公示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的,请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局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局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通讯地址: (略) (略) 科技 (略) 科技局高新产业发展科,邮编:*

联系人:梁锦艳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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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略) 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公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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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略)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



(略) 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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