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石、石英石、石灰石精细加工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锂石、石英石、石灰石精细加工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锂石、石英石、石灰石精细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王台镇石梁 (略) 北013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宇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 | |
项目概况: | 青岛 (略) 拟投资*元,租赁王世华(个人)位于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王台镇石梁 (略) 北013号的现有闲置厂房1500平方米(含生产车间及车间南侧过道),建设“锂石、石英石、石灰石精细加工项目”。建设单位拟购置国产设备17台套,新建1条生产线,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碳酸钙脱硫粉*吨、锂矿石细粉*吨、石英石细粉*吨的生产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结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项目喷淋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排入龙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卸料、投料、破碎、筛分等主要生产工序位于封闭生产车间。原料在破碎及转运过程中全部采用封闭传送带,投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粉尘由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1排放。成品罐粉尘经成品罐自带的布袋除尘器(2#、3#、4#)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其他建材”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车间内设有雾炮喷淋除尘装置,运输车辆用篷布覆盖,车辆进出进行清洗,车间地面 (略) 硬化,定期 (略) 洒水抑尘。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布袋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新建2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1#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2#、3#、4#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落地粉尘作为产品;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池渣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自然晾干后作为原料回用;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2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锂石、石英石、石灰石精细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王台镇石梁 (略) 北013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宇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 | |
项目概况: | 青岛 (略) 拟投资*元,租赁王世华(个人)位于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王台镇石梁 (略) 北013号的现有闲置厂房1500平方米(含生产车间及车间南侧过道),建设“锂石、石英石、石灰石精细加工项目”。建设单位拟购置国产设备17台套,新建1条生产线,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碳酸钙脱硫粉*吨、锂矿石细粉*吨、石英石细粉*吨的生产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结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项目喷淋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排入龙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卸料、投料、破碎、筛分等主要生产工序位于封闭生产车间。原料在破碎及转运过程中全部采用封闭传送带,投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粉尘由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1排放。成品罐粉尘经成品罐自带的布袋除尘器(2#、3#、4#)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其他建材”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车间内设有雾炮喷淋除尘装置,运输车辆用篷布覆盖,车辆进出进行清洗,车间地面 (略) 硬化,定期 (略) 洒水抑尘。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布袋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新建2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1#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2#、3#、4#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落地粉尘作为产品;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池渣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自然晾干后作为原料回用;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2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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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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