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V标准分区V09-1/05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公示
重庆市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V标准分区V09-1/05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公示
(略)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V标准分区V09-1/05地块(以下简称“修复地块”) (略) 九龙坡 (略) 旁,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6.*°,北纬29.*°,北至杨渡一村,东至重庆 (略) ,西至、南至中建龙玺台小区,占地面积9483.25m2(约14.2亩)。
1986年之前,调查地块主要为荒地;1986年至2024年期间, (略) (略) 、重庆发电 (略) 、 (略) 、 (略) 租、重庆全优 (略) 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地块内企业行业类别为:砼结构构件制造(行业代码为:3022)、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行业代码为:5191)、职业技能培训(行业代码为:8391),均不属于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固体废物填埋场等五类地块。
目前,评估地块整体处于闲置状态,地块内原企业的设施设备均已拆除并搬迁,大部分建(构)筑物已拆除;地块内无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无明显污染痕迹。根据《 (略)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V07-1/03、T09-2-1/07等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评估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
2024年6月,重庆幸 (略) 委托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实施完成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结果表明:第一类用地方式下,修复地块内部分土壤样品中铅、镍、汞、砷、钒、铬、锰、钴、钼、锑、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下水部分样品锰、苯并[a]芘的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的浓度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水质标准限制。根据风险评估计算结果,基于第一类用地方式下, (略)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V标准分区V09-1地块土壤中关注污染物:总铬、锰、钼高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规定的致癌风险值可接受水平10-6或非致癌危害商值小于1的水平,对使用人群存在健康隐患;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锰、总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规定的致癌风险值可接受水平10-6或非致癌危害商值小于1的水平,人体健康风险水平可接受。因此修复阶段对地下水可不进行修复。评估报告确定土壤污染物修复目标值为:铅400mg/kg、镍150mg/kg、汞8mg/kg、砷20mg/kg、钒165mg/kg、铬1202mg/kg、锰3593mg/kg、钴20mg/kg、钼243mg/kg、锑20mg/kg、苯并[a]蒽5.5mg/kg、苯并[b]荧蒽5.5mg/kg、苯并[a]芘0.55mg/kg、茚并[1,2,3-cd]芘5.5mg/kg、二苯并[a,h]蒽0.55mg/kg、石油烃(C10-C40)826mg/kg。
根据相关标准及导则要求分析计算,本地块受污染土壤面积为1151.2~1525.6m2,总计污染土壤方量为1708.9-2619.6m3,修复深度为0~3.5m。
2024年7月,重庆幸 (略) 委托我公司实施本地块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我公司基于风险评估报告以及现场实地复勘,结合本项目地块的现场条件、治理修复工期要求、污染物类别和特征等,从技术成熟度、修复效果、修复工期和成本等方面对现有的修复技术进行分析比较,确定了修复地块主要采取的修复模式和 (略) 线。
通过比选,确定本地块修复模式为异位修复,所有污染土壤均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修复。根据《 (略)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有关工作的通知》(渝环固发﹝2021﹞4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风险评估报告中关于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建议,本项目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可不开展危险特性鉴别。
(1)由于土壤污染的不确定性,本次治理修复拟采用风评报告中超标点位外围所有非超标点(8个控制点)连线估算地块的污染范围和方量,即:地块污染治理范围为1525.6m2,需开挖修复的污染土壤方量为2619.6m3。
(2)通过比选,确定本地块修复模式为异位修复,所有污染土壤均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修复。
(3)根据《 (略)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有关工作的通知》(渝环固发﹝2021﹞4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风险评估报告中关于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建议,本项目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可不开展危险特性鉴别。
(4)通过接纳能力及处置能力分析,选择东方 (略) 作为本项目污染土壤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
(5)筛选出的大粒径送至大粒径清洗区域进行清洗,清洗后转运至大粒径暂存区,检测合格后原地堆存。
(6)开挖区域的清洁土及放坡土开挖后转运至清洁土暂存区,检测合格后原地堆存。
(7)如存在危险废物(废水加药处理投底泥)按规范收集后,转运至重庆中明 (略) 进行处置。
(8)地块内修复过程中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最终剩余水量经处理达标后,运至重庆 (略) 金凤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9)施工期间大粒径石块清洗等沉淀产生的底泥,与污染土壤一并送往水泥窑,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
(略)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V标准分区V09-1/05地块(以下简称“修复地块”) (略) 九龙坡 (略) 旁,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6.*°,北纬29.*°,北至杨渡一村,东至重庆 (略) ,西至、南至中建龙玺台小区,占地面积9483.25m2(约14.2亩)。
1986年之前,调查地块主要为荒地;1986年至2024年期间, (略) (略) 、重庆发电 (略) 、 (略) 、 (略) 租、重庆全优 (略) 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地块内企业行业类别为:砼结构构件制造(行业代码为:3022)、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行业代码为:5191)、职业技能培训(行业代码为:8391),均不属于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固体废物填埋场等五类地块。
目前,评估地块整体处于闲置状态,地块内原企业的设施设备均已拆除并搬迁,大部分建(构)筑物已拆除;地块内无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无明显污染痕迹。根据《 (略)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V07-1/03、T09-2-1/07等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评估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
2024年6月,重庆幸 (略) 委托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实施完成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结果表明:第一类用地方式下,修复地块内部分土壤样品中铅、镍、汞、砷、钒、铬、锰、钴、钼、锑、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下水部分样品锰、苯并[a]芘的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的浓度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水质标准限制。根据风险评估计算结果,基于第一类用地方式下, (略)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V标准分区V09-1地块土壤中关注污染物:总铬、锰、钼高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规定的致癌风险值可接受水平10-6或非致癌危害商值小于1的水平,对使用人群存在健康隐患;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锰、总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规定的致癌风险值可接受水平10-6或非致癌危害商值小于1的水平,人体健康风险水平可接受。因此修复阶段对地下水可不进行修复。评估报告确定土壤污染物修复目标值为:铅400mg/kg、镍150mg/kg、汞8mg/kg、砷20mg/kg、钒165mg/kg、铬1202mg/kg、锰3593mg/kg、钴20mg/kg、钼243mg/kg、锑20mg/kg、苯并[a]蒽5.5mg/kg、苯并[b]荧蒽5.5mg/kg、苯并[a]芘0.55mg/kg、茚并[1,2,3-cd]芘5.5mg/kg、二苯并[a,h]蒽0.55mg/kg、石油烃(C10-C40)826mg/kg。
根据相关标准及导则要求分析计算,本地块受污染土壤面积为1151.2~1525.6m2,总计污染土壤方量为1708.9-2619.6m3,修复深度为0~3.5m。
2024年7月,重庆幸 (略) 委托我公司实施本地块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我公司基于风险评估报告以及现场实地复勘,结合本项目地块的现场条件、治理修复工期要求、污染物类别和特征等,从技术成熟度、修复效果、修复工期和成本等方面对现有的修复技术进行分析比较,确定了修复地块主要采取的修复模式和 (略) 线。
通过比选,确定本地块修复模式为异位修复,所有污染土壤均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修复。根据《 (略)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有关工作的通知》(渝环固发﹝2021﹞4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风险评估报告中关于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建议,本项目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可不开展危险特性鉴别。
(1)由于土壤污染的不确定性,本次治理修复拟采用风评报告中超标点位外围所有非超标点(8个控制点)连线估算地块的污染范围和方量,即:地块污染治理范围为1525.6m2,需开挖修复的污染土壤方量为2619.6m3。
(2)通过比选,确定本地块修复模式为异位修复,所有污染土壤均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修复。
(3)根据《 (略)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有关工作的通知》(渝环固发﹝2021﹞4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风险评估报告中关于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建议,本项目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可不开展危险特性鉴别。
(4)通过接纳能力及处置能力分析,选择东方 (略) 作为本项目污染土壤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
(5)筛选出的大粒径送至大粒径清洗区域进行清洗,清洗后转运至大粒径暂存区,检测合格后原地堆存。
(6)开挖区域的清洁土及放坡土开挖后转运至清洁土暂存区,检测合格后原地堆存。
(7)如存在危险废物(废水加药处理投底泥)按规范收集后,转运至重庆中明 (略) 进行处置。
(8)地块内修复过程中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最终剩余水量经处理达标后,运至重庆 (略) 金凤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9)施工期间大粒径石块清洗等沉淀产生的底泥,与污染土壤一并送往水泥窑,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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