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8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9日我分局拟对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59-*
通讯地址: (略) 黟县碧 (略) 120号( (略) 所)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1、 项目名称:青梅酒生产线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黟县碧阳 (略) 183号(安徽黟县经济开发区五东殿新区)
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黄山 (略)
4、 项目概况: (略) 青梅酒生产线项目位于 (略) 黟县碧阳 (略) 183号。项目租赁厂房2栋建筑面积约2155m2,1栋作为原料及成品贮存,1栋用于生产;购置清洗机、榨汁机、发酵罐、储酒罐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0t青梅果酒的生产能力(涉及发酵工艺基酒生产量为420t/a)。项目总投资*万,其中环保投资约*元,环保投资占比3%。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二)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废水、废渣、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避免扰民及环境纠纷。
(三)运营期
①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 (略) (略) (略) ;生产废水中工艺废水、CIP (略) 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沉淀+水解酸化+好氧,处理能力为30t/d)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一起由厂区 (略) (略) ,进入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漳河。
②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发酵废气(CO2、酒精)经水封阀吸收后排出,蒸馏、陈酿、过滤灌装废气(酒精)通过车间通风装置无组织排放;一般固废间、污泥压滤间恶臭通过微负压收集和污水处理站恶臭(地埋式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加盖密闭)进行微负压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设施等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中相应标准,厂界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酒精(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废气经过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建筑隔声、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后,项目对四周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④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废RO膜、废砂、废活性炭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果核残渣、酒糟密闭使用密闭贮存桶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有机肥外售,做到日产日清;废酒瓶、废硅藻土、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后和滤渣密闭桶装贮存于一般固废间,作为有机肥外售;原果、白砂糖、柠檬酸、碳酸钙拆包产生的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片碱包装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设备维修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水封阀内含酒精废液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⑤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设备的落实;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要求将应急物资配置到位;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
⑥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按照标准规范做好厂房内生产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间、辅料间、一般固废间(污泥贮存区、酒糟、滤渣贮存区)、应急事故池防渗漏等措施,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二、公众参与情况:未收到有异议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9日我分局拟对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59-*
通讯地址: (略) 黟县碧 (略) 120号( (略) 所)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1、 项目名称:青梅酒生产线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黟县碧阳 (略) 183号(安徽黟县经济开发区五东殿新区)
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黄山 (略)
4、 项目概况: (略) 青梅酒生产线项目位于 (略) 黟县碧阳 (略) 183号。项目租赁厂房2栋建筑面积约2155m2,1栋作为原料及成品贮存,1栋用于生产;购置清洗机、榨汁机、发酵罐、储酒罐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0t青梅果酒的生产能力(涉及发酵工艺基酒生产量为420t/a)。项目总投资*万,其中环保投资约*元,环保投资占比3%。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二)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废水、废渣、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避免扰民及环境纠纷。
(三)运营期
①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 (略) (略) (略) ;生产废水中工艺废水、CIP (略) 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沉淀+水解酸化+好氧,处理能力为30t/d)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一起由厂区 (略) (略) ,进入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漳河。
②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发酵废气(CO2、酒精)经水封阀吸收后排出,蒸馏、陈酿、过滤灌装废气(酒精)通过车间通风装置无组织排放;一般固废间、污泥压滤间恶臭通过微负压收集和污水处理站恶臭(地埋式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加盖密闭)进行微负压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设施等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中相应标准,厂界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酒精(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废气经过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建筑隔声、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后,项目对四周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④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废RO膜、废砂、废活性炭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果核残渣、酒糟密闭使用密闭贮存桶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有机肥外售,做到日产日清;废酒瓶、废硅藻土、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后和滤渣密闭桶装贮存于一般固废间,作为有机肥外售;原果、白砂糖、柠檬酸、碳酸钙拆包产生的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片碱包装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设备维修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水封阀内含酒精废液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⑤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设备的落实;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要求将应急物资配置到位;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
⑥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按照标准规范做好厂房内生产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间、辅料间、一般固废间(污泥贮存区、酒糟、滤渣贮存区)、应急事故池防渗漏等措施,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二、公众参与情况:未收到有异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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