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号机组“电改热”项目配套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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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号机组“电改热”项目配套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农环审〔2024〕34号

   (略) 农安生物质发电厂: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 (略) 编制的《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号机组“电改热”项目配套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长环评估【2024】35号),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上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拟选场址位于农安县开安镇及华家镇境内,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6.25MW和20台单机容量6.7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84MW;根据风电场总体布置,风电场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选址位于开安镇石人屯村东侧1170m处(站址中心坐标为E125°3′14.977″,N44°11′35.372″),升压汇集后,以1回22 (略) 接入春城变。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严格按环评要求对施工期废水、扬尘、施工噪声及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空气质量、地表水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均排入站内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不用热,冬季采用电采暖,不建设锅炉。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高于屋顶专用烟道排放,必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小型饮食业最高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在箱式变压器底座安装减震器、在箱式变压器外侧加装隔音罩;风电机选用隔音防震型,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叶片选用减速叶片,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1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管理。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厨余垃圾(含废油脂)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废劳保用品暂存于站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更换后暂存于站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由供应厂商负责进行更换回收;发生事故时主变废变压器油、箱变废变压器油流入相应设置的事故油池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其它固体废物合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问题。
  6、本项目应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泄漏、火灾甚至爆炸等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发生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7、本项目临时占用基本农田需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生态补偿及恢复措施。
  8、本项目辐射环境影响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三、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4年5月30日
  主题词:环保 项目 环评 批复
  抄送: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抄送:吉林省 (略)

农环审〔2024〕34号

   (略) 农安生物质发电厂: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 (略) 编制的《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号机组“电改热”项目配套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长环评估【2024】35号),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上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拟选场址位于农安县开安镇及华家镇境内,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6.25MW和20台单机容量6.7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84MW;根据风电场总体布置,风电场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选址位于开安镇石人屯村东侧1170m处(站址中心坐标为E125°3′14.977″,N44°11′35.372″),升压汇集后,以1回22 (略) 接入春城变。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严格按环评要求对施工期废水、扬尘、施工噪声及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空气质量、地表水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均排入站内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不用热,冬季采用电采暖,不建设锅炉。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高于屋顶专用烟道排放,必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小型饮食业最高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在箱式变压器底座安装减震器、在箱式变压器外侧加装隔音罩;风电机选用隔音防震型,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叶片选用减速叶片,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1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管理。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厨余垃圾(含废油脂)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废劳保用品暂存于站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更换后暂存于站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由供应厂商负责进行更换回收;发生事故时主变废变压器油、箱变废变压器油流入相应设置的事故油池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其它固体废物合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问题。
  6、本项目应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泄漏、火灾甚至爆炸等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发生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7、本项目临时占用基本农田需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生态补偿及恢复措施。
  8、本项目辐射环境影响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三、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4年5月30日
  主题词:环保 项目 环评 批复
  抄送: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抄送:吉林省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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