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略) :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睿彤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伏龙泉镇西榛柴村,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饲料生产线,生产工艺为:原料初清筛——粒料粉碎——配料混合——制粒——计量包装。新建一台 2t/h 燃气热水锅炉用于冬季供热,一台 3t/h 燃气蒸汽锅炉用于生产,天然气采用管线供气,厂内不设天然气存储装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颗粒饲料*吨的生产能力。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还田不外排,锅炉排水回用厂区绿化,不外排。本项目生产区必须全部硬化,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产尘节点包括投料、初清筛、粉碎、配料及混合、包装工序及锅炉烟气。各生产工序工艺粉尘经负压收集、密闭设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厂界无组织标准要求。
本项目新建两台燃气锅炉,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为各种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定期保养、封闭构筑物隔声等措施后,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1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筛分杂质、废布袋、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尘器收尘全部回用生产;磁选杂质外售废品收购站;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临时存放在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布袋除尘灰收集后外售。
三、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4年7月23日
主题词:环保 项目 环评 批复
抄送: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抄送:吉林省睿彤 (略)